WeTalk

台灣相關訊息收集

WeTalk

法律這東西我明白但公義是甚麼?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may/3/today-o1.htm

法律這東西我明白但公義是甚麼?

◎ 謝世憲

幾年前,有一位台大法律系的學生寫了一本書,

書名叫《千萬不要學法律》,據說還賣得不錯。

這本書基本上點出了目前法律系的亂象,如只重考試,

特別是司法官與律師;近幾年由於律師錄取名額暴增,司法官相對熱門,

導致學生只重視考試科目,而非考試科目之課程,則乏人問津。

至於所謂的「公平正義」,只不過是裝飾品罷了。

法律系學生這種只問考試不問理念的情形,可說是由來已久。

筆者二十多年前念大學法律系時,即有這種現象,但當時正值解嚴,

國內各種政治與社會運動風起雲湧,彼時之法律系學生,

因有美麗島辯護律師群為典範,多少還帶有一些理想主義之色彩。

而今荏苒二十餘年,當年多少有理想之青年,

如今在國內法政學界皆有一席之地。

但今天看到台北地院對林益世案所做的判決,不禁感慨,

這二、三十年來,我們的法學教育與司法,到底是出了什麼問題?

林益世一案,

許多人或許有各種不同的探討,但是無法否定之事實在於:

此案與陳前總統案,無論由偵查階段或審理階段,

都是不公平與充滿選擇性辦案;

別的不說,單以國務機要費案,

有必要為了調查幾張發票,

連一個阿扁家三歲的小外孫都要調到特偵組問案嗎?

相較於林案,

林仙保竟然以重聽,

雖在場但沒聽到為由而不用傳訊,

特偵組果真有人道關懷精神?

還是如同德國諺語所說:

Gewalt geht vor Recht(強權勝公理)。

只要權力在握,一切真理由我自由心證與自由裁量?

從李慶安雙重國籍案到林益世案,司法一再重創國人對司法的信賴;

但我相信,受傷最深的,

會是懷抱滿腔熱血將法律系視為第一志願的青年學子。

(作者任教於高苑科技大學)

—————————————————————————————————-

—————————————————————————————————-

Shengtsai Mao · 留言最多的人

馬英九的法院輕判、縱放林益世,證實台灣的司法早已經死亡了,

司法只是馬英九的鬥爭工具,只有辦綠不辦藍,毫無公平正義,

打死台灣人,籠絡中國人!

馬英九愛將,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涉貪案出現「和珅府」的賄款堆積如山,

也藏在水池塘,美金用金爐燒棄!證明:

中國黨就是一隻長期趴在台灣人身上吸血的「惡魔鬼」!

檢察官依貪污治罪條例收賄、索賄、洗錢及財產來源不明等四罪起訴,

並求處無期徒刑,但台北地院宣判,竟認定林沒有貪污,

所為不構成收賄罪,其「喬事收錢」行為是為選民服務,

只是觸犯「公務員假借職務恐嚇得利罪」,

輕判林益世應執行七年四個月徒刑。

母、妻、舅共同被訴,四人均無罪。

中國法律太會轉彎了,解釋法律及憲法雙重標準,

只是中國黨的統治台灣、制裁台灣人的工具!

中國黨也說法院是我們開設的!

讓法律迫害異己,歧視台灣人,作為中國黨的統治工具,

公平正義盡失,法治觀念蕩然無存!

若依此林益世索賄案判決標準,

前總統陳水扁與吳淑珍也不過是「恐嚇取財」,

為何最高法院對陳水扁涉及的龍潭購地

和陳敏薰一0一大樓人事案判決,

認定總統對有實質影響力,觸犯貪污判處重刑,

而法院對林益世貪污案竟然不一樣

此事更證明司法是馬英九制裁台灣人的政治工具,只重辦綠不辦藍!

三歲小孩都知道污臭的林家政治販子,是遠近馳名的貪污世家,

馬英九重用林益世為貼身心腹,以特務起家的老馬,能不知情嗎?

這事證明馬英九就是貪污集團大頭目!

本身是貪污共犯結構,清廉只是包裝的政治口號!

集體貪污是幾十年來中國黨貪污的普遍現象,

重大貪污存在國營事業、立法院等民意機關,

台電、中油、中鋼等國營事業幾十年來的勾結浪費、貪污腐敗。

中國黨執政浮濫花用政府預算,浮報工程發包採購,藉口補助綁選舉椿腳!

過去二蔣時代國庫就是黨庫,無人敢說話,民主化後就利用預算綁架勾結,

以形式合法來掩飾巨額集體貪污的結構,

浪費人民納稅的血汗錢就是「吸血鬼惡魔」!

行政院林大秘書長勒贖索賄,

露出中國黨就是一隻長期趴在台灣人身上吸血的「惡魔鬼」原形!

馬政府四年毫無重大建設,竟然每年比扁政府還多花費六千億元的國家經費,

不是更證實中國黨就是「吸血鬼惡魔」嗎

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勒贖廠商,

二年前收賄拿六千三百萬元,今年續約要求八千三百萬元巨額賄賂案,

更扯出中國黨利用國營事業集體貪污的現象,

貪取應繳納收歸國庫的錢,利用子公司當白手套洗錢,掩飾重大貪污犯罪!

林案檢察官開始偵辦時,各種跡象顯示中國黨介入干涉司法

即已出現不想辦不願意辦的情境!

為何不立即傳訊林益世

憑什麼依據,違法境管檢舉且早已自首的證人出境?

更利用電訊監控車來監控證人並予以拘提?

二0一二年六月廿六日證人已向特偵組自首在案,

為何廿七日週刊出版後還要剪報分案,對外表示主動偵辦,

故意隱瞞自首之事實?

辦案是否有鬼在作怪?

現今錄音等證據指證歷歷不能不辦,才被逼收押中國黨大秘書長的貪官!

但是鉅額賄款流向不明,何人經手?

證據中的貪污共犯一大串,有多位立委等在內,為何不即刻傳喚查辦

在等串供嗎?為何在場共同收受賄款的林妻等人,

不收押任其逍遙串證,辦案顯然藍綠不同,歧視欺負台灣人!

中國黨的行政院秘書長集體貪污大串肉粽,就放水任其串供,湮滅證據!

是有人在指導包庇特權罪犯嗎?

再說白賊義有參與林益世大貪污集團嗎?

事證明顯已可找到X先生了,但特偵組迴護不辦吳敦義貪污,有公平正義嗎?

吳院長一上台,為何立即以公文下令

收回國營事業及各部會主管級以上的人事權?

掌握這些權力要作什麼?

為何立即以公文下令廢除以往政府採購不准使用的合理標及最有利標,

改採用與廠商直接議價方式發包政府採購?

造成政府全面貪污腐敗浪費?

夢想家、孫翠鳳等人承包二三億元的工程,就是如此方式來共同貪污!

X先生的好友大樁腳吳門忠及林益世的大樁腳

也是馬吳高雄競選總部的負責人郭人才,

都已經分別承認各收到牽線費用1000萬元,沒有貢獻沒有靠山保證,

誰會付1000萬元賄款?身為主角的人,收到多少?

加上林益世收到六千三百萬元,總共收到八千三百萬元,

林說這是業界的行情價!

二年前如此,因今年續約林益世已是大秘書長,

堅持勒贖八千三百萬元賄款,並說上次是我立委大黨鞭去拜託人家,

年是由我作主,要陳啟祥不要像二年前亂付錢,要求地勇付八千三百萬元,

今年陳要求降價五千萬元未果,才爆發此中國黨集體收賄的大貪污弊案!

再者,地勇公司僅得三分之一的爐渣如此付款,

其他三分之二的兩家公司要如何賄賂,不問便知了!

馬英九的愛將林益世涉貪案風波擴大延燒到副總統吳敦義,

傳出吳敦義夫人蔡令怡曾在本月十一日急電吳門忠探內情,

引發質疑是在套招,吳敦義雖即刻切割撇清。

但這個「電話門」風波,扯出吳門忠是透過蔡令怡之妹阿嬌(郝英嬌)致電吳敦義。

「阿嬌」是吳敦義在高雄的帳房,負責大筆經費。

現在這位「阿嬌」又與收下一千萬元的吳門忠電話來往密切,

她的角色難道不令人質疑嗎?

郝英嬌與吳門忠關係密切,是吳敦義在高雄的帳房,

若特偵組去調查阿嬌的帳戶往來,一定會有驚人的發現。

林案媒體剛報導時,吳說:

好朋友沒有盡多言義務,才有此事。

等林被收押是又說與林沒交往,他自己作自己擔,沒有亂說亂咬人有擔當!

三四天前周刊要報導吳涉案,吳即刻劃清界線說:

不認識陳啟祥及其女友程彩梅或岳父;白天一再否認有認識,

但半夜十二點又發新聞稿說是程彩梅之女結婚,

其當證婚人遇見過,因是好友吳門忠之子結婚的親家!

錄音帶內容,林說有關吳敦義院長的事,我包辦全部負責!

林益世最早說與陳啟祥不熟,後來照片出來時改說見過三次

以後又說是人家介紹過來的。並說6300要分成三袋裝,他要打點好幾個人!

蛛絲馬跡可以找到X先生了!

中國憲法、法律是中國黨從中國帶來台灣,

只有給予中國人享受特權,

作為其黨國專制威權的統治工具,不是台灣人民所制定,

不能保障台灣人民生命自由財產。

中國黨利用外來的憲法及法律統治台灣,

假裝實行法治,

台灣人欺騙洗腦,作為綁架台灣命運的枷鎖!

台灣人民要重新思考法律及憲法的原貌,

終結拋棄無效的外來憲法及法律

制憲並依據新憲成立政府新法律,

才能重建民主法治的新台灣!

台灣人民要覺醒了,

認清外來政權結合台灣本土立委民代等「藍色台奴」禍害的真相,

才能改變台灣命運!

轉型正義的主要權力在立法院及司法公義,國會改造,政治改革,司法改革,

要全面展開,台灣民主政治才能生根茁壯

因此,以後的各種選舉及公投的投票,

都要拒絕投給中國黨提名的任何候選人及其公投議題,

終結中國黨六十多年來一黨專制獨裁的政府,

真正改變台灣惡毒的政治環境,

就讓台灣人民一起來改造命運吧!

——————————————————————————————————

台灣政府大規模清查官員操守

http://www.bbc.co.uk/zhongwen/trad/china/2013/05/130502_twgovcorruption_byjames.shtml

林楠森  BBC中文網台灣特約記者

更新時間 2013年5月2日, 格林尼治標準時間12:12

 

台灣政府大規模清查官員操守

台灣行政院長江宜樺表示,

其下令法務部大規模清查政府官員的操守,

並要求上級官員對下級貪污負連坐責任。

此一清查目前正在進行中,

江宜樺並說這樣的清查不會僅進行一次,

因為一些官員在剛上任時操守沒問題,但漸漸的會受不了誘惑。

江宜樺同時也要求上級官員對下級貪污負責,

但他並未具體說明高級官員將負何種責任,

僅表示未上級未掌握下級貪瀆,

責難無法避免。

這種清查的對象包括了政府部會的長首,

而包括像是陸委會主委王郁琦與教育部長蔣偉寧等都表示

對接受調查沒有問題。

蔣偉寧並說若他用的人出了狀況,他本來就應負起政治責任。

標榜清廉的馬英九政府一段時間以來

爆發了包括林益世與賴素如等貪腐案,

一些分析員認為此一操守清查是意在挽救清廉形像,

尤其是本周林益世案的判決引起了巨大爭議。

在野的民進黨對於此一清查會有什麼效果持懷疑態度,

該黨表示馬英九政府若有心解決貪腐,

應建立像是政黨法等真正的陽光法案,

否則仍只是一貫的"口水宣傳"。

林益世案

馬英九在其首任總統任期在法務部底下成立了廉政署,

但從去年爆發的行政院前秘書長林益世一案來說,

這樣的查貪肅貪系統未能起到作用。

林益世案是因其向廠商成功索賄後第二度強索賄款遭拒,

被廠商錄下索賄鐡證並向媒體投訴,而使該案件曝光。

該廠商這種不通過向政府相關單位檢舉,

而向媒體投訴曝光方式,

曾被評論員指出是是因其對肅貪系統沒有信心,

擔心在刑不上高官下被"吃案"。

而台灣司法本周對林益世判決,

再度引起了刑不上執政黨高官的質疑,

輿論普遍質疑司法判決廠商"行賄",

但卻判決收取巨款的林益世並非貪污"收賄"。

這樣的判決形成了一起案件中有行賄者但無收賄者,

媒體並引述法官在一些判決中的說法,

質疑其意在為林益世脫罪。

林益世在一審判決中被判罪名是向廠商詐欺,

此一罪名的判刑是五年六個月,

但若司法以收賄貪污罪名判刑,

則其刑期最重可判無期徒刑。

——————————————————————————————

[ 國民黨司法 ]

台灣司法對林益世判決, 引起了刑不上執政黨高官的質疑,

輿論普遍質疑司法判決廠商"行賄"

但卻判決收取巨款的林益世並非貪污"收賄"。

這樣的判決形成了一起案件中有行賄者但無收賄者

媒體引述法官在判決中的說法, 質疑其意在為林益世脫罪。

——————————————————————————————

———————————————————————————————-

相關新聞話題

———————————————————————————————-

台灣政府大規模清查官員操守

>>>

寄生台灣自稱中華民國流亡中國人台北政府大規模清查官員操守

———————————————————————————————

[ 任何造成台灣國際稱呼不公不便不實,台灣人不願意默認接受 ]

任何國家中國(一個中國政策)壓力下的外交政策

更改台灣稱呼台灣公民稱呼為中國公民

導致台灣的國際稱呼不公、不便不實台灣人不願意默認接受。

——>

爭台灣正名 瑞士台僑連署成冊

————————————————————————————————

[ 台灣獨立運動目的是->台灣國共爭奪中國主權戰爭脫身 ]

[ 台澎一國金馬一國  中國內戰不必拖台灣下水  台灣中國一邊一國 ]

<< 台灣不會因為中華民國流亡政府的存在變成中華民國 >>

[  國民黨殘餘者虛構的政府 >>>

寄生台灣自稱中華民國流亡中國人台北政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