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瑤琪:入監之日 絕食開始

2013.12.24 10:21 am

 

郭瑤琪:入監之日 絕食開始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1/8380475.shtml

 

【聯合報╱記者鄧桂芬╱即時報導】

 

前交通部部長郭瑤琪被控收受廠商兩萬美元匯款,

日前遭判刑8年定讞。

 

今天上午她在律師李永然陪同下,

到高等法院遞狀,提出再審聲請。

 

郭瑤琪說,

法律救濟是她最終的途徑,若循正常法律途徑,

仍無法還她清白,發監之日,就是她絕食抗議的開始。

 

【中央社/台北24日電】

 

前交通部長郭瑤琪在台北車站招標案收賄遭判刑8年定讞。

 

她今天聲請再審時說,

發監執行之日,就是她絕食抗議的開始。

郭瑤琪今天在律師李永然陪同下,

到台灣高等法院聲請再審。

 

她說,

是以無比沉痛的心情來到這裡,

為自己的清白做最後的努力與爭取,

期待能有公正客觀的審判機會。

 

她並對在場媒體表示,

如果循正常法律途徑,無法還她清白,

「當我發監執行之日,就是我絕食抗議的開始」。

 

李永然說,

確定判決有明顯事實錯誤存在,

郭瑤琪並未收到2萬美元,

因找到的新證據對她有利,

更可判斷她無罪。

 

另外,

經整理相關筆錄發現,

李宗賢前後陳述有多處不一且矛盾,

不符邏輯經驗法則,

郭瑤琪已在12月12日向台北地檢署提出偽證罪告發。

 

李永然說,

法院依虛偽不實的證言作為判決依據

可作為再審理由,

因此依刑事訴訟法420條第1項規定提出再審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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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依虛偽不實的證言作為判決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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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立雄說,

郭瑤琪根本沒有收到任何錢,

後來南仁湖集團也沒有來投標台北車站這個案件,

且投標的價值也與兩萬美金不相當,

這完全是不合理的說法,

這能成為對價關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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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的ⅩⅩ與茶葉罐

2013-12-18

法官的ⅩⅩ與茶葉罐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dec/18/today-o1.htm

◎ 戴章皇

 

幾天以來,

前交通部長郭瑤琪的案子引起社會矚目,

因為郭前部長的案子定讞,

將會是第一位以「貪污罪」入獄的女性部長。

 

更重要的是,

這件案子的判決「證據」大有問題,已經引起許多討論!

 

不需我多言,媒體報端已經說明得很清楚。

 

全案判決僅憑「聲稱送錢的人」證詞,做為唯一證據。

 

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

該證詞包括裝錢茶葉罐、顏色、裝錢的地方

全都「反覆改變,前後不一」,

也會被採信?

 

再加上送錢的人也未投標,

交通部的人員證詞與會議中,

都顯示沒有任何來自郭前部長的特別指示,

竟能重判八年?

 

判決書曝光後,眼尖的網友發現,

最高法院這件案子的法官

謝俊雄、陳世雄、魏新和、徐文亮、吳信銘等五位,

正是二○一一年女童遭警察性侵案,

竟然以「應該查明陰莖大小與興奮程度」為由

將該案發回更審的五名法官!

(請Google:童遭性侵 法官竟查狼「興奮程度」。)

 

其實,

郭瑤琪前部長的案子若真是「人證物證俱全」,

被判此八年大概不值得任何人同情。

 

然而,

現在討論的重點已經不是郭瑤琪前部長的個人案件問題而已,

而是如果連證據如此不堪都能夠判決,

一旦形成案例之後,不但未來台灣要入人於罪大開廣門,

台灣的法律教授恐怕也不知道如何教導學生。

 

已經連續兩個案子出現如此荒謬的「法律見解」,

我們無法理解的是

為什麼這樣的法官還能存在台灣的「最高法院」?

 

我也相信這樣的人存在我們的司法機關,

未來受害的不會只有這兩個案子的當事人,

可能是你,也可能是我!

 

我們要求政府必須告訴我們「恐龍法官」的退場機制是什麼?

人民不會,也不應該容忍。

 

不然,就請開始推行「陪審團制度」,

讓一切攤在陪審團面前。

 

不要再讓恐龍法官們用不入流的法律見解,

繼續摧毀台灣的司法信任。

 

(作者現任生技公司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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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民主的細節 戳破台灣民主法治假象>

*

郭瑤琪抨擊高院審理和判決

都相當離譜,

證人證詞前後不一,

法官認為「情有可原」,

但有利於她的證據,

法官卻視而不見。

*

陳晴教對外發言

指她「開口要錢才會獲罪」,

要求陳晴教公開澄清此事,

否則將控告陳晴教誹謗

——>

檢調要指控某人貪污,

應該是拿出證據來證明

不是要求被告證明自己沒有貪污。

郭瑤琪在此案中,

沒有收賄的證據、

沒有處分檢調所指的賄款,

也沒有相符的資金往來資料,

不明白法院為何會做出有罪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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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民主法治的細節戳破台灣民主法治假象]

檢調到郭瑤琪家中搜到茶葉罐但未找到現金

高院更一審合議庭認為

李清波父子確有送兩萬美元賄款給郭瑤琪,

最後並未投標

搞不懂為何此案會出現

業者從交通部下手行賄」的劇情。

她強調公務員生涯裡最在意的就是清白,

無法接受法院在沒有任何收賄證據下判她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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