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司法改革,限縮法官自由心證,蔡英文別再和稀泥

2019-07-14

https://www.peoplenews.tw/news/838c559d-3f7a-4a3c-945b-a7fa26202fe7

文/沈揚(旅居美國資深研究員)

筆者認為司法改革必須先限縮法官的自由心證,朝向理性、客觀、科學證據的辦案與審判模式,期盼司法改革不要再和稀泥了,重獲人民對司法的信任。圖/民報資料照

筆者認為司法改革必須先限縮法官的自由心證

朝向理性、客觀、科學證據的辦案與審判模式,

期盼司法改革不要再和稀泥了,

重獲人民對司法的信任。

圖/民報資料照

 

【專文】

限縮法官自由心證之必要,司法改革別再和稀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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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司法院公佈2019年「司法輿情現況調查」結果,

結果顯示,只有2成7民眾對於政府當前司法改革成效表示滿意,

高達7成3不滿意,持負面觀感者仍占多數。

 

長期以來司法不公,一直是台灣最大民怨之一,

其中最讓人詬病的就是司法官濫用自由心證,

司法官之判決經常缺乏嚴謹的證據法則與論理法則,

這種指控絕非空穴來風,法官既不學邏輯,也不受科學訓練,

沒有常識也不看電視,我們常常可以從司法新聞報導中看到一則

司法判決往往違背常理或常識判斷,在新聞留言板中被眾人所幹譙,

因此被冠上恐龍法官的稱號。

 

大法官釋字第582號解釋理由書提及:

「證據裁判原則以嚴格證明法則為核心,亦即認定犯罪事實所憑之證據,

須具證據能力,且經合法調查,否則不得作為判斷之依據」。

一般來講,

單純傳聞之詞、證明書或意見書、報紙刊載之訊息、警察局案件移送書、

起訴書、自訴書、告訴狀等皆無證據能力;證人之證言,

依內容分為「體驗供述」與「意見供述」,

前者是就親身體驗之客觀事實做出的陳述,具有證據能力,

而後者是供述個人判斷某事項的意見,

因為不免具有個人主觀偏見與錯誤臆測的危險,所以不具有證據能力。

 

以郭瑤琪司法案件為例,日昨監察院也發出新聞稿指出,

郭瑤琪司法判決理由欄推論郭瑤琪收受美金

當時即有「不確定犯意」及「賄賂合意」,

其認定事實不依證據徒憑臆測,據以推論之方式更違反論理法則。

 

據監察院新聞稿

「監察院調查郭瑤琪司法案件 ,臺灣高等檢察署已提出再審聲請書」

指出,交通部前部長郭瑤琪

因臺北車站商場招商案被控收賄而遭判刑案件,

經監察委員王美玉、仉桂美調查後,臺灣高等檢察署審查後,

於108年5月14提出再審聲請書,目前由臺灣高等法院審理中。

有關郭瑤琪案,根據監委調查意見指出,

該確定判決理由欄推論郭瑤琪收受美金當時即有

「不確定犯意」及「賄賂合意」,其認定事實不依證據徒憑臆測,

據以推論之方式更違反論理法則。

 

本案從未查得郭瑤琪收受美金2萬元之物證,

法院認定茶葉罐內有美金2萬元所憑的是行賄者的證詞,

其證詞本質上存有較大之虛偽危險性,應有其他補強證據,

以資證明所述事實。

 

另外,律師蔡富強指控,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2015年訴字第228號判決為例,

承辦的林秋華劉錫賢莊金昌三位法官濫用自由心證不遵守證據法則。

 

報導也指出,

林秋華承審68件稅務案件、劉錫賢共承審56件稅務案件,

人民百分之百敗訴;莊金昌法官共審54件稅案,其中53件人民敗訴,

另一件只是將罰鍰減為一半,人民還是敗訴,等同敗訴率100%。

 

三位法官合計創下178件稅務訴訟人民100%皆輸,

這不就太扯了嗎?178件案子百分之百都判人民輸,

那一開始就不用審理了,直接判人民輸就好了,何必演戲演得那麼辛苦?

 

大家都不用浪費金錢浪費時間,行政法院可以關門了,

行政法院直接改成行政院司法部?

以目前來看司法冤案大都來自法官的自由心證太大,

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史蒂芬•布雷耶(Stephen Breyer)曾說:

「司法獨立的意義,就是根據法律和事實做決定。」,

自由心證不是法官想怎樣判就怎樣判,必需依據事實來審判,

司法獨立也不是法官逃避審判責任的藉口,

事實之認定必須仰賴嚴謹的證據法則與論理法則,

筆者認為司法改革必須先限縮法官的自由心證,

朝向理性、客觀、科學證據的辦案與審判模式,

期盼司法改革不要再和稀泥了,重獲人民對司法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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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瑤琪司法判決理由欄推論郭瑤琪收受美金

當時即有「不確定犯意」及「賄賂合意」,

其認定事實不依證據徒憑臆測,據以推論之方式更違反論理法則。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2015年訴字第228號判決為例,

承辦的林秋華劉錫賢莊金昌三位法官濫用自由心證不遵守證據法則。

 

報導也指出,

林秋華承審68件稅務案件、劉錫賢共承審56件稅務案件,

人民百分之百敗訴;莊金昌法官共審54件稅案,其中53件人民敗訴,

另一件只是將罰鍰減為一半,人民還是敗訴,等同敗訴率100%。

 

三位法官合計創下178件稅務訴訟人民100%皆輸,

這不就太扯了嗎?178件案子百分之百都判人民輸,

那一開始就不用審理了,直接判人民輸就好了,何必演戲演得那麼辛苦?

 

[ 相關 ] 2019司法改革,限縮法官自由心證,蔡英文別再和稀泥[ 沈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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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解有人大選前才好奇小英博士論文?  蔡英文LSE博士學位?   ]

 

蔡英文博士學位、論文涉造假抄襲,

倫敦政經學院(LSE)台灣研究計畫室主任施芳瓏

今(21)日稍早在臉書專頁上正面回應眾多網友質疑,

表示倫敦政經學院花費許多人力成本,在多方諮詢查證之後,

「近期將會公布論文的謎底」,

  

[ 相關 ] 2019LSE台灣研究計畫室主任:近期公布蔡英文論文謎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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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民主的細節 戳破台灣民主法治假象][民進黨的香港式民主]

            

2016年大選, 可以說是「台灣成熟公民的勝利」,

此次投票率66.2%,創歷屆最低紀錄。

 

然而, 似乎比往年少了些慶祝的狂歡。

 

[ 相關 ]

台灣2016大選究竟說了什麼?[施芳瓏,倫敦政經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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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台北時間晚間10時,台灣第六次公民直選總統,

選出了第一位女總統蔡英文。

 

歷屆變數最大的一次

此次投票率66.2%,創歷屆最低紀錄。

 

民進黨的蔡英文暨陳建仁以689餘萬票,

當選為第十四任總統、副總統,得票率為歷屆第二高 56.12%

(次於2008年馬英九58.45%),但以破紀錄的308萬票差距,

勝出對手(國民黨的朱立倫暨王如玄),創下該黨歷屆最高得票。

 

事實上,蔡英文也只比四年前多出80餘萬票,

此懸殊的症結,在於藍營的支持者沒去投票,或投廢票。

 

2016年的大選,可以說是「台灣成熟公民的勝利」,

此次投票率66.2%,創歷屆最低紀錄。

 然而, 似乎比往年少了些慶祝的狂歡。

 

[ 相關 ]台灣2016大選究竟說了什麼?[BBC,施芳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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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敦政經學院台灣研究計劃室主任 施芳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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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英文執政, 台灣人維吾爾人的距離,只是兩三次選舉     ]

 

300 萬人被送進集中營、 100 萬人被送進監獄、

維吾爾孩童從父母身邊被帶走,被送進孤兒院;

維吾爾語已經被維吾爾人使用了一千年,

如今只要手上有維吾爾語的書籍,就可能因而被送進集中營,

電話裡也不允許說維吾爾語,此外,如果突然開始留鬍子、

衣服上有星星符號、忽然戒酒、突然開始跑步,

或是手機裡有 WhatsApp ,都會被抓進集中營。

 

 [ 相關 ]  

2019台灣人和維吾爾人的距離,只兩三次選舉,中國人在台灣新疆

2019扁案500頁報告,揪出司法迫害金恒煒加害者

 

2019-02-14 06:00

https://talk.ltn.com.tw/article/paper/1267278

(作者金恒煒為政治評論者;http://wenichin.blogspot.tw/

 

自由廣場》《金恒煒專欄》

扁案500頁報告 揪出加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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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監察院很忙,

上午通過「扁案」調查報告,下午則是「管案」

「扁案」已歷十年,「管案」還在眼前搬演中。

 

要之,兩大案都是動見觀瞻的歷史性大案,

若非新任命監委戮力調查,監院恐還是國民黨開的。

 

「扁案」尤其重要。

 

關涉的不僅是前總統陳水扁一人、一家的司法正義與人權,

更是台灣司法能否「轉型正義」的重要指標及驅動力。

 

陳師孟教授願意委身折節接受監委之初,他的大宏願就是還正義於司法:

「先彈劾濫權法官再特赦扁。」

 

陳監委是去年一月十六日上任,四月立案調查「扁案」,

今年二月十三日「調查報告」終在司獄委員會通過;

長程而言,扁案「換法官」之初步調查完成,剛好一年,

短程計算也歷九閱月。困難的不只在敲破黨國司法鐵殼的維艱,

抽絲剝繭查出作案留下的蛛絲馬跡同樣不易,且非如是,

則背後黑手必不能揪出。

 

當然,違憲、違法炮製的「扁案」,因為已過懲戒期限,未能遂行彈劾,

這是憾一;

只逮到刑事庭審檢小組召集人陳興邦庭長

以恐嚇、威脅手段遂行「換法官」,但無法向上追查,這是憾二;

陳興邦已退休,豈奈他何?

這是憾三。

不過皇皇五百頁的調查報告已成文獻,罪魁禍首直指陳興邦,

那麼時任總統的馬英九自是「元凶」已呼之欲出。

 

重要的意義是,

「扁案」就是黨國之手利用司法誅殺陳前總統的政治迫害案件,

鐵證如山了。

 

此調查報告調閱了北院、台北地檢署、高等法院、司法院等六個機構,

約詢法官、庭長、院長等十數人,

並諮詢北院洪英花法官、錢建榮法官及前總統陳水扁等三人。

有這麼厚的卷證要爬梳,這麼多的人要約談,甚至一談、二談,

其中艱辛過程,將來一定有人披露。

五百頁報告勢必成為法律、政治與歷史學門的史料。

 

「扁案」的監院調查,有兩個關鍵:

一是人證,「四大案」受命法官何俏美向監院表示,

「換法官」事發前被陳興邦庭長脅迫,要她自行協商,

「併案」給辦「小案」的蔡守訓審判長庭,否則就把她「調庭」。

換句話說,「扁案」非要從周占春「換到」周守訓不可。

 

何法官不堪霸凌,當場痛哭。

 

二是關鍵證物,即高院錢建榮法官提交的電子郵件,

是何俏美法官與陳興邦庭長對話的節錄內容。

 

密件中顯示:陳興邦明知何俏美辦的扁案「範圍較大」

(按,即「大案」)卻硬要把何俏美連人帶卷「調過去那庭」

(按,即周守訓庭)。

 

陳興邦赤裸裸的操弄「中途換法官」、「大案併小案」

及「專業庭併普通庭」,罪無可逭。

 

從此份調查報告看來,陳興邦犯案的罪證確鑿,

同時也顯示陳興邦一意要當「余文」,絕不咬出影武者馬英九

 

接下來,

就是陳監委在一月下旬透過「民視」專訪時向蔡總統的喊話:

二月是「特赦時機」!

 

「扁案」違反司法的程序正義,至少逮到一名加害人,

「司法犯罪」昭昭明甚蔡總統非行使特赦不可,

注意,這是蔡總統的義務,不是權利。

 

蔡總統司法改革、轉型正義的政見與承諾能否兌現,也在此一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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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陳興邦犯案的罪證確鑿,

同時也顯示陳興邦一意要當「余文」,絕不咬出影武者馬英九

 

「扁案」違反司法的程序正義,逮到加害人,

「司法犯罪」昭昭明甚蔡總統非行使特赦不可,

注意,這是蔡總統的義務,不是權利。

 

 [ 相關 ]   2019扁案500頁報告,揪出司法迫害的加害者[ 金恒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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