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扁案500頁報告,揪出司法迫害金恒煒加害者

 

2019-02-14 06:00

https://talk.ltn.com.tw/article/paper/1267278

(作者金恒煒為政治評論者;http://wenichin.blogspot.tw/

 

自由廣場》《金恒煒專欄》

扁案500頁報告 揪出加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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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監察院很忙,

上午通過「扁案」調查報告,下午則是「管案」

「扁案」已歷十年,「管案」還在眼前搬演中。

 

要之,兩大案都是動見觀瞻的歷史性大案,

若非新任命監委戮力調查,監院恐還是國民黨開的。

 

「扁案」尤其重要。

 

關涉的不僅是前總統陳水扁一人、一家的司法正義與人權,

更是台灣司法能否「轉型正義」的重要指標及驅動力。

 

陳師孟教授願意委身折節接受監委之初,他的大宏願就是還正義於司法:

「先彈劾濫權法官再特赦扁。」

 

陳監委是去年一月十六日上任,四月立案調查「扁案」,

今年二月十三日「調查報告」終在司獄委員會通過;

長程而言,扁案「換法官」之初步調查完成,剛好一年,

短程計算也歷九閱月。困難的不只在敲破黨國司法鐵殼的維艱,

抽絲剝繭查出作案留下的蛛絲馬跡同樣不易,且非如是,

則背後黑手必不能揪出。

 

當然,違憲、違法炮製的「扁案」,因為已過懲戒期限,未能遂行彈劾,

這是憾一;

只逮到刑事庭審檢小組召集人陳興邦庭長

以恐嚇、威脅手段遂行「換法官」,但無法向上追查,這是憾二;

陳興邦已退休,豈奈他何?

這是憾三。

不過皇皇五百頁的調查報告已成文獻,罪魁禍首直指陳興邦,

那麼時任總統的馬英九自是「元凶」已呼之欲出。

 

重要的意義是,

「扁案」就是黨國之手利用司法誅殺陳前總統的政治迫害案件,

鐵證如山了。

 

此調查報告調閱了北院、台北地檢署、高等法院、司法院等六個機構,

約詢法官、庭長、院長等十數人,

並諮詢北院洪英花法官、錢建榮法官及前總統陳水扁等三人。

有這麼厚的卷證要爬梳,這麼多的人要約談,甚至一談、二談,

其中艱辛過程,將來一定有人披露。

五百頁報告勢必成為法律、政治與歷史學門的史料。

 

「扁案」的監院調查,有兩個關鍵:

一是人證,「四大案」受命法官何俏美向監院表示,

「換法官」事發前被陳興邦庭長脅迫,要她自行協商,

「併案」給辦「小案」的蔡守訓審判長庭,否則就把她「調庭」。

換句話說,「扁案」非要從周占春「換到」周守訓不可。

 

何法官不堪霸凌,當場痛哭。

 

二是關鍵證物,即高院錢建榮法官提交的電子郵件,

是何俏美法官與陳興邦庭長對話的節錄內容。

 

密件中顯示:陳興邦明知何俏美辦的扁案「範圍較大」

(按,即「大案」)卻硬要把何俏美連人帶卷「調過去那庭」

(按,即周守訓庭)。

 

陳興邦赤裸裸的操弄「中途換法官」、「大案併小案」

及「專業庭併普通庭」,罪無可逭。

 

從此份調查報告看來,陳興邦犯案的罪證確鑿,

同時也顯示陳興邦一意要當「余文」,絕不咬出影武者馬英九

 

接下來,

就是陳監委在一月下旬透過「民視」專訪時向蔡總統的喊話:

二月是「特赦時機」!

 

「扁案」違反司法的程序正義,至少逮到一名加害人,

「司法犯罪」昭昭明甚蔡總統非行使特赦不可,

注意,這是蔡總統的義務,不是權利。

 

蔡總統司法改革、轉型正義的政見與承諾能否兌現,也在此一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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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陳興邦犯案的罪證確鑿,

同時也顯示陳興邦一意要當「余文」,絕不咬出影武者馬英九

 

「扁案」違反司法的程序正義,逮到加害人,

「司法犯罪」昭昭明甚蔡總統非行使特赦不可,

注意,這是蔡總統的義務,不是權利。

 

 [ 相關 ]   2019扁案500頁報告,揪出司法迫害的加害者[ 金恒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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