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16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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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師孟
扁案調查的意義,台灣人民欠他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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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星期是豬年的第一週上班日,果然豬事大吉,
把我和蔡委員、高委員三人耗時近九個月、
份量達500頁的「扁案」調查報告,送到司獄委員會闖關,
經過一個半小時的辯論,順利通過。
會議進行中,
有三位老委員又提出尖尾與阿扁過去的職務關係,
認為我應該自行迴避。
令尖尾想到自己早先另一個扁案─「諷扁行動劇」,
就是被當事人之一的慶啟人檢察官在結案之前,
向監察院紀律委員會聲請本人迴避,竟因此被「做掉」,
改派一位馬系委員續查,此案從此人間蒸發。
不過塞翁失馬,在新進委員提案下,
紀律委員會遂改由全院委員共同組成,
「查案有無偏頗之虞」再也不是馬系委員說了算。
所以這次尖尾老神在在,要他們儘管去向紀律委員會檢舉。
其實本案接受約詢的法官多達12人,
沒有任何一位對尖尾提出迴避的要求,這一點尖尾必須表達肯定。
因此在委員會上,尖尾也「反將一軍」要馬系委員小心,
將來我若提出不利馬英九的調查案,他們既然全是馬英九提名的,
應該要全數自行迴避、別想護馬。
扁案調查報告資料
這次的扁案是十年前在台北地方法院發生的「中途換法官」事件,
也就是特偵組向北院起訴扁珍「四大案」
(國務機要費案、洗錢案、龍潭購地案、南港展覽館案)後,
北院先由「重大金融庭」抽出周占春合議庭(受命法官何俏美)承審,
不料兩星期不到,
卻決議併案到普通庭的蔡守訓合議庭(受命法官徐千惠),
理由是蔡守訓合議庭之前所承審扁嫂的「國務機要費案」,
與後案係為相牽連案件。
但這個理由一聽就是藉口:
首先,特偵組早已擺明無意併案,否則會採取「追加起訴」,
直接把後案併入前案;再者,北院先已抽籤分案、
繼又以併案顛覆抽分結果,則大張旗鼓抽分是演戲嗎?
最重要者,抽中的周占春庭接案後,已經開過兩次羈押庭,
裁定無保釋回阿扁,而且又製做好傳票,發動準備程序,
突然半途而廢、追回傳票,是和自己過不去?
審理卸任總統己經夠社會矚目了,何況又發生中途換法官,
北院瞬時成為爭議焦點,尤其是多位法界知名人士質疑
此舉有違「法定法官原則」、也侵害被告接受公平法院審判的訴訟權;
此時只見北院不慌不忙拿出一份〈北院刑事分案要點〉,
表示換法官完全合於規定,一切禁得起檢驗。
其後扁案律師雖然提出釋憲,但 9個月後,
大法官釋字 665 號釋憲文出爐,肯認〈分案要點〉的相關條文合憲無誤。
至此,阿扁的司法坎坷路途就已注定,
蔡守訓庭在阿扁被起訴各案全部定罪判刑,
最重的是「國務機要費案」的無期徒刑;雖然目前有些被上級審推翻、
也有些在停審中,但無一得以無罪定讞。
正由於這個事件有不尋常的重要性,尖尾在被提名之初,
就以釐清事實真相為自己的任務。
而要完成任務,唯一的出發點是北院引為併案基礎的
〈分案要點〉第10點;
我們的目標與其說是爭辯該條文本身的合理性,
不如說是檢討北院的作為是否的確符合該條規定。
第10點的大意是:
不同法官審理中的相牽連案件,如果有合併審理的必要,
要先經過前後案的受理法官協商;如果協商不成,
則由後案承辦法官簽請由各庭庭長組成的「審核小組」議決。
看起來這個併案換法官的規定合情合理,
把相牽連案件合併給同一庭法官審理,
是可以免除各方在各庭間奔波勞累、重覆問答,這樣規定不無道理。
難怪連大法官也找不出毛病,判定不違背「法定法官原則」。
但是我們耽心的是「徒法不足以自行」,
一個立意良善的制度碰到「有心人士」,往往就成了私心自用的工具。
在扁案中,許多難以解釋的事情都指向一個人物,
那就是北院「併案審核小組」的召集人陳興邦庭長。
陳庭長對〈分案要點〉第10點的玩法弄權,
可分為程序上與實質上兩方面。
先就程序面而言,第10點對併案的程序規定可分為三個步驟:
第一要確認併案的「必要性」,避免有人藉「併案」而「換法官」;
必要性具備之後,則要經過前後庭協商誰併給誰,別人不能置喙;
最後若兩庭協商不成而後案受命法官認為仍有併案必要,
則上簽給「審核小組」做仲裁。
由此可見,陳庭長只有等到最後階段才能應邀進場。
然而根據我們的調查,陳庭長迫不及待在第一時間就主動站上指揮台,
兩庭法官還不曾討論併案的必要性、還不曾單獨進行任何協商、
後案受命法官更不曾正式上簽給審核小組,
他已經陸續召開了兩次協商會議,討論併案的可能方式。
用他自己的話說,其所以召開第一次會議,
係因為「預料未來會有併辦的問題」,所以臨時起意,
而非因前後庭協商不成、受託所為。至於第二次協商會議,更是意外,
據說當天周占春「適逢」到他辦公室洽公,
又剛好其他審核小組成員也在場,大家就「擇日不如撞日」協商起來了。
這兩次協商之前,兩庭的受命法官都說彼此不曾晤面,
証明前後庭不曾協商過。而周占春最多只向他「口頭請求」幫忙協商。
但依第10點的規定,
審核小組必須等到後案的受命法官─不是審判長─正式提出併案簽呈,
才能介入,所以這兩次會議都與規定有違。
或許有人會覺得,程序上的「偷跑」可能只是求好心切,無傷大雅;
那麽我們再就實質面來看陳庭長的違規。
首先要再強調,併案既然會導致換法官這等大事,
併案的必要性一開始就必須確認。
然而任誰都看得出阿扁的「四大案」與阿珍的「一小案」
沒有併案的效益可言,即使僅以兩邊都有的「國務機要費案」而論,
特偵組早已認為兩案的範圍相去太遠,而主張阿扁的是一個「新案」,
不宜與阿珍的合併。
前案承辦法官徐千惠說得好,
她在審核小組第三次會議前提出的「不同意見書」中,
不僅認為併案「無所謂訴訟經濟因素存在」,
並擔心後續效應反而會「浪費更多程序資源」與社會成本,
可惜陳興邦根本無視於她的剴切分析,併案的必要性自始就被忽略。
既然併案的動機並非出於「必要性」,
那陳興邦全力拼併案, 所為何來?
尖尾認為,他是為了解決周占春審判長
在羈押阿扁一事上的「反常」裁定,
也就是當阿扁幾乎成了藍營的「全民公敵」時,
周占春竟然裁定無保釋回阿扁,打臉如日中天的特偵組;
不唯如此,在特偵組一再抗告、高院撤銷其裁定,周占春依然故我,
擺明不讓步。
這對北院當然形同禍起蕭牆,滿面豆花,
甚至可能引起「更高層」的不悅;陷身風暴中心的陳興邦庭長,
這無疑是非趕緊止血不可的局面。
我們只要把事件發生的時序列出,
就不難看出周占春「闖的禍」對陳興邦有多嚴重:
周占春合議庭於12月13日第一次裁定「無保釋回」後,
陳興邦隨即於12月16日召開第一次併案協商,想把扁案抽離周占春庭;
俟周占春第二次於12月18日再裁定「無保釋回」,
陳興邦隨即又於12月22日召開第二次協商。
至於周占春本人的心態應是相當矛盾複雜,他在第一次協商會議時,
尚且表明「併案可暫緩,俟高院抗告裁定結果再行辦理」;
唯至第二次協商會議後,
即吩咐受命法官何俏美追回已擬具之準備庭傳票。
足見周占春決心交出扁案的真正動機,乃是其裁定造成的兩難,
一端是不該押扁的良知,另一端是迎合上級的現實利益,既無法兩全,
剩下的只有「走為上策」。
但周占春決定交出扁案還不夠,
陳興邦仍需要受命法官何俏美提出併案簽呈才行。
依照一份何俏美與友人的關鍵電郵記錄,何法官上簽的臨門一腳,
乃是12月23日陳興邦親自前往何俏美辦公室的一席話。
陳興邦或許等不及何俏美遲遲不上簽,
竟公然對何提出「帶案調庭」的選項;
所謂「帶案調庭」是指案件必然附隨於受命法官,
受命法官被調他庭的同時,手中的案件也自動移轉到另一庭審理。
何俏美受到這個威脅氣憤哭泣,因為帶案調庭不只要辦全案,
而且得調離她偏好的周占春庭。
在本院約詢問到此事時,陳興邦以「應該不是我」、
「可能是有人開玩笑」、「調庭不是我的權限」等為辭,
沒有正面承認或斷然否認,我們認為對何俏美法官造成的心理威脅,
無可懷疑,也因此嚴重侵蝕了〈分案要點〉第10點的公平法院本質,
也人為干預了扁案的後續發展軌跡,犯了不可原諒的過錯。
那麽何以不予彈劾?
最主要因為阿扁覺得陳興邦充其量只是另一個「余文」,
若不能指認並懲罰背後的影武者,不如算了。
我們發掘出這些真相,表示扁案審理過程的程序正義確實已遭污染,
四大案換法官確實受到不當行政干預。
這樣是否足以啟動司法平反手段,例如符合提起非常上訴的條件,
我們不知道;唯若不然,我們認為至少應該啟動政治平反,
也就是總統的特赦。
特赦的本意就是在正常司法作為窮盡時,
對有特殊政治意涵的事件及人物,進行完整的人格恢復,
彰顯特殊的理念價值。
陳前總統在任時,雖然是少數執政,猶全力建構台灣主體意識,
鞏固台灣國際地位,以致甫卸任即為繼起的傾中政權所囚虐,
一直到今天未能洗刷罪名,台灣人民欠他一個公道。
蔡總統若能善用這項專屬總統的特赦權,
免除陳前總統莫須有的罪與刑,
將使我們這個調查案的價值真正發揮,
也是我們最大的心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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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法官釋字 665 號釋憲文 ]
特赦的本意就是在正常司法作為窮盡時,
對有特殊政治意涵的事件及人物,進行完整的人格恢復,
彰顯特殊的理念價值。
陳前總統在任時,雖然是少數執政,猶全力建構台灣主體意識,
鞏固台灣國際地位,以致甫卸任即為繼起的傾中政權所囚虐,
一直到今天未能洗刷罪名,台灣人民欠他一個公道。
蔡總統若能善用這項專屬總統的特赦權,
免除陳前總統莫須有的罪與刑,
將使我們這個調查案的價值真正發揮,
也是我們最大的心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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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監察院調查陳水扁案的意義,台灣人民欠他一個公道[陳師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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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守訓庭在阿扁被起訴各案全部定罪判刑,
最重的是「國務機要費案」的無期徒刑;
目前有些被上級審推翻、 有些在停審中,但無一得以無罪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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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藍金黃計畫,滲透赤化台灣步驟,構陷貪腐罪名,關押陳水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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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英文完全執政 : 騙到一張四年空白支票 ]
陳水扁說,
2千年他當選總統,遇到網路科技泡沫化,經濟走下坡,
他自己減薪一半,將薪水從每月80多萬減為40多萬,與民同苦,
一年減5百萬,8年起碼少了4千萬元。
反觀馬英九2008年承諾633如果做不到要捐出一半薪水,最後完全跳票。
是誰看錢比較重,不是很清楚嗎?
陳水扁說,民選4位總統只有他一個人
將2次總統補助款3億4千萬全部捐給民進黨,沒有成立自己的基金會。
「馬總統你的錢拿到哪裡?你有捐給中國國民黨嗎?
還是拿去自己的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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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進黨的內部敵人= 新潮流與許信良 ??? 華獨 ]
新潮流與許信良的民進黨是台灣的內部敵人 ?
美麗島電子報的吳子嘉是民進黨的黨員,卻到處製造假民調,
要破壞民進黨的選舉,他與許信良關係密切,大家都很清楚,
而新潮流的林濁水時常在美麗島電子報寫文章,
從這裡就可以看出新系與許信良的關係如何;
選舉時,故意惹怒最支持民進黨的支持者,而且是選舉一個月前,
以先禁止後開鍘的方式昭告天下;
任令候選人被攻擊,在許信良的人馬洪耀福秘書長的領導之下,
黨中央幾乎不出手相救;
更狠毒的是,整個選舉讓蔡英文扛,
讓她選後如果大敗時負責而辭黨主席,以使她再選總統成為不可能,
跟著再推出賴清德出來選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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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進黨滿口謊言的共產黨行徑 ]
民進黨選後也煞有介事在找敗得灰頭土臉的原因。
司法不改革
黨產改革慘遭打回原點。
年金改革,會是下一個被打回原形的改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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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 : 8年總統任期,自願領半薪,國庫省下4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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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阿扁被羈押的情況,現在馬英九不用羈押嗎?
還放其在外趴趴走,根本雙重標準!有針對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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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立群坦言,他的確不熟悉體育這塊領域,
不過對於兩岸國際及內部管理就是他比較擅長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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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才能保障選手的參賽權益,
讓他們無後顧之憂的在國際比賽上發光發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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