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15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830397
卜睿哲︰
新華社譯「統」 非歐巴馬原意
============================
〔駐美特派員曹郁芬/華府十三日報導〕
布魯金斯研究所東北亞主任卜睿哲今天說,
英文的「unity」可以指國家的完整性,
也可以指統一,
他認為歐巴馬總統在歐習會中的談話應是指,
美國無意破壞中國國家的完整性,
許新華社認為從另一個角度來翻譯「unity」更有價值。
卜睿哲表示,
包括歐巴馬政府在內,
歷任美國政府對於台灣在何種條件和中國統一有既定看法,
美國這些原則是很堅定的。
新華社中文版日前報導,
歐巴馬在峰會上告訴習近平,
美方沒有圍堵或損害中國統一的意圖,
美方在台灣問題上的立場沒有變化,
美國不支持台獨…。
但新華社英文版報導並沒有
「美方沒有圍堵或損害中國統一的意圖」這句話。
新華社報導引起台灣朝野的關切。
外交人士表示,
不支持台獨雖是美國政策的一部分,
但總統說不說是一回事,
過去歐巴馬從未對中國說過,
因此這次歐巴馬若表態,
顯示北京施壓有成。
但卜睿哲認為,
不支持台獨是美國長久以來的政策,
歐巴馬說不說並無重要意義。
美國處理兩岸事務的官員也向外交人士表示,
歐巴馬強調兩岸交流要在尊嚴和尊重的情況下,
正是顧慮到台灣的處境。
歐巴馬日前在記者會上重申,
美國信守以美中三個公報和台灣關係法為基礎的一個中國政策。
=================================
keep making Taiwan become another ukraine !
keep making Taiwan become another Crimea !
===========================================
朱駿 · 留言最多的人 · 政大國發所
假使美國真正力行「一個中國」的政策,
那麼,
卜睿哲的發言就有越說越不明白的嫌疑。
除非他心中的想法是
「我說的中國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加上中華民國,
現實的狀況就是她已經很完整了」,
這無意間道出了美方一個中國的政策其實是以
「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為內涵的,
只是不能明說罷了。
卜氏一直有兩岸之爭是主權之爭的說法,
主權是國家才具備的,
所以,是兩國之爭,卜氏的意圖前後對照,應該脈絡清楚。
可惜這不是現在的事實基本面,
有本事就找出1949年以來同一時空出現過
「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
兩個獨立主權的案例。
找不到,那現狀就是一個中國的事實,
兩岸之爭就不可能是主權之爭。
邏輯很簡單,不必肖想了,會搞壞自己!
———————————————————————–
nightowlchen yahoo
尼克森訪中(1972), 與中方發表 “上海公報”.
中國堅持 “只有一個中國, 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
美國以認知方式回應
“台灣海峽 「兩岸中國人」 都聲稱只有一個中國,
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 對此一立場美國不予挑戰”,
但重申“台海問題必須循和平方式解決”.
此一公報成為美國對華一貫政策,
迄今未變.
1978年卡特承認北京為中國唯一政府.
1979年美國國會通過
“台灣關係法案”(TRA),
透過AIT處理美、台間非外交性事務,
首次以 “台灣人民”(People of Taiwan)為關係實體.
1997年柯林頓總統訪中時提出
“三不”—
不支持台灣獨立 ,
不支持一中一台 ,
以及不支持台灣加入聯合國,
其所用“不支持”字眼是外交辭令.
歐巴馬日前的談話,
確是在重申
美國信守以美中三個公報和台灣關係法為基礎的 “一個中國” 政策。
==================================================================
[中華民國和昔日仇人共匪密謀永久竊台 ]
中華民國對台治權法源,
係盟軍統帥麥克阿瑟第一號命令委託入台接受日軍投降,
不是授予統治權更非主權, 只是工廠警衛的角色,卻騙台灣人說是老闆。
一九五二年四月二十八日晚上十點三十分授權的東京盟軍總部解散,
領土詐騙案就破局, 但台灣人沒出聲;
舊金山和約第六條雖給中華民國從台灣撤軍九十天的寬限,
其「治權」也在一九五二年七月二十八日就過期,卻賴著不走,
還和昔日仇人共匪密謀永久竊台。
[ 相關 ] 誰曾提案把台灣納入中華民國? [ 沈建德 ]
=====================================================
[台灣關係法] >[美國反對用中華民國之名代表台灣人民]
>>[台灣不該選舉ROC總統]
>>[台灣不該選舉中華民國總統 ]
>> [台灣不該選舉國民黨中華民國總統 ]
台灣的ROC,成立於一九五○年三月,不是國家
美國反對用中華民國之名代表台灣人民。
李扁頂著「ROC總統」頭銜 稱「兩國論」「公投入聯」,
是借台灣人民的權利 為無國家地位的ROC確立國家地位,
美國總統和國務院依台灣關係法反對。
台灣關係法規定台灣人民具備國家地位,
只是尚未國家正常化而已。
美國政府反對ROC總統辦公投
來改變台灣人民「已具備國家地位」的法律地位。
入聯是台灣人民和台灣國的權利,不是ROC或ROC總統的權利
美國眾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羅斯蕾婷娜:
「台灣關係法和雷根總統的六項保證仍然有效指導美台關係」;
「台灣不該選舉ROC總統」。
美國早已廢止ROC,促ROC還政台灣人民進行建制。
[ 結束 ROC(國民黨中華民國) 統治 ]
國際法 :
[ 流亡政府 不能藉由
主張時效原則
舉辦民主選舉
發行護照
與他國簽約 等 成為當地合法政府 ]
第一,認清中華民國外來政權的本質。
一九四九年十二月, 中華民國中央政府遷至軍事占領中的台灣時,
已經離開中國領土而成為國際法所稱之「流亡政府」。
第二,認清「流亡政府」之本質。
依據國際法,流亡政府不能就地合法。
中華民國唯有回到南京再執政,才會享有國際地位。
第三,認清中華民國對台灣沒有領土主權的事實。
「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名稱是中華民國。」
這個觀念是錯的,也是危險的。
–>
中華民國對台灣有領土主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可以「繼承政府」身分,
對外聲稱擁有台澎領土主權。
[ 相關 ] 結束ROC統治 [ 蔡吉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