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掠‧黨產‧二二八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feb/28/today-o7.htm
◎ 雲程
二二八事件發生的一九四七年,
是太平洋戰爭從結束到和平條約前的「敵意軍事占領期」。
蔣介石元帥與其複委託的陳儀長官都是代表盟軍總部(GHQ)的占領當局。
他們視台灣人為日本國民,屠殺乃戰爭的一部分,
難怪戰勝的國府高官總是抗拒道歉。
至今部分高階將領仍否定當年造成台灣人民的巨大痛苦與死亡,
連民主也無法讓他們釋懷昔日的敵我。
但二二八的痛苦更來自戰後劫掠。
終戰伊始,為了報復、賠償,也為了解除日本帝國主義再起,
GHQ在一九四五年十一月十五日決定
實施「中間賠償計劃」(interim reparation plan)︱︱以實物賠償為原則,
允許戰勝國在維持日本人民最低生活標準的前提下,
立即沒收日本與海外占領區物資與金融資產、拆卸工業設施,
做為日本支付占領費用、充當賠償,以重建戰勝國經濟。
為此,
一九四六年行政院設置「賠償委員會」,聲稱:
中國公私損害達到三一三億美元,台灣為六十億日圓,
而日本在華三.八億美元資產中的七十五%屬於侵略所得……。
在各國分配比例未定下,
各占領區日產沒收與拆卸作業已如火如荼展開,
受命來台的蔣介石部隊自不例外。
為因應共產主義擴張,
「中間賠償計劃」雖在一九四八年終止,
但中國與菲律賓等仍強力反對。
嗣後以「舊金山和約」第十四條:
日本放棄所有海外公私財產給占領當局當成戰爭賠償做為妥協。
其後,戰勝方仍以各種面貌持續著賠償主張。
一個大哉問:
一九四五年十二月六日占領南韓的美國軍政府雖透過「第三十三號指令」,
沒收了日本公私財產,
卻於一九四八年九月十一日依「美韓間財政與財產相關協定」第五條
轉讓給大韓民國。
而同為日本外地的台灣,
其公私日產(當年幣值高達十九億美元以上,折合今日約近七千億新台幣),
卻被蔣介石占領當局私納為國民黨產,至今仍被恣意花用左右選舉結果。
這不是沒收敵產,也非中間賠償,
而是「海牙第四公約」第四十七條
所嚴禁的劫掠(Pillage is formally forbidden)。
二二八、黨產與台灣地位,甚至「上海公報」,都是終戰處理的一環或後續。
台灣人必須整合個別議題轉而把握整體脈絡,才能揮別歷史傷痛,
理性而有效主張被我們遺忘的權利。
(作者著有
《放眼國際:領土地位變遷與台灣,http://tw.myblog.yahoo.com/hoo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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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八、黨產與台灣地位,甚至「上海公報」,
都是終戰處理的一環或後續。
台灣人必須整合個別議題轉而把握整體脈絡,
才能揮別歷史傷痛,
理性而有效主張被我們遺忘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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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HQ在一九四五年十一月十五日決定
實施「中間賠償計劃」(interim reparation plan)︱︱以實物賠償為原則,
允許戰勝國在維持日本人民最低生活標準的前提下,
立即沒收日本與海外占領區物資與金融資產、拆卸工業設施,
做為日本支付占領費用、充當賠償,以重建戰勝國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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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八事件發生的一九四七年,
是太平洋戰爭從結束到和平條約前的「敵意軍事占領期」。
蔣介石元帥與其複委託的陳儀長官都是代表盟軍總部(GHQ)的占領當局。
視台灣人為日本國民,屠殺乃戰爭的一部分
———————————– 2758號決議————————————————
聯合國2758號決議 ( 1971.10.25 )
否定 蔣介石「中華民國駐聯合國代表團」,
裁定蔣氏政權為中國的非法政府,其移駐台灣也屬非法
( 台灣是日本領土至一九五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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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八係種族滅絕(genocide),即惡性最大的反人性罪。
就國際法言,
乃軍事占領的蔣軍屠殺日本國籍的台灣人,該罪無追訴時效限制。
—————————戰勝國-中間賠償計劃—( 1945-1948 )———————————
interim reparation plan ( 1945-11-15 )
為因應共產主義擴張, 「中間賠償計劃」在一九四八年 ( 1948 ) 終止,
但中國與菲律賓等仍強力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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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8 genocide ( 1947 ) ]
[ 二○一二年值二二八事件六十五週年 ]
國民黨政權集體屠殺台灣菁英
政府直接、間接嚇阻記念二二八事件的活動
沒有傷亡人數
沒有加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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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五年十一月一日,聯合國大會通過第六○/七號決議 ]
指定每年一月二十七日為「緬懷大屠殺遇難者的國際紀念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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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祝台灣獨立一甲子
◎ 多田惠
一九五二年四月二十八日生效的舊金山和約
決定台灣從日本法理獨立,
所以一九五二年才是台灣元年。
那麼二○一一年就是台灣六十年。
剛好一甲子。
恭喜!
(作者為日本人,任教於日本帝京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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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柏村與馬英九的算術 [ 賴佑哲 ]
郝個戒嚴與二二八 [ 楊彥騏 ]
外省人與失蹤者 [ 黃招榮 ]
蔣軍罪行 無追訴時限 [ 謝德謙 ]
二二八大屠殺受難者紀念日 [ 鄭文海 ]
殺人滅屍 好大膽子 [ 劉威良 ]
2月28 毋忘228 [ 李勝雄 ]
補償不賠償 殺人不償命 [ 曹欽榮 ]
當年國黨政府殺人不用登記 [ 陳重光 ]
禁歷史傷口撒鹽 立委擬借鏡德國修法
屠殺的事實與真相 [ 陳文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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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的太平洋戰爭 –戰後失落的六十五年]
對台灣人來說,台灣國號及憲法是最低限度的要求。
小田滋 大哉問[楊劉秀華]
台灣人的太平洋戰爭[傑希,作者為醫師]
讓中華民國從台澎獨立[田台仁]
國籍選擇權 [ 陳逸南《北社評論》 ]
從反人類重罪省思人道之為物 [ 田年豐 ]
日本對俄總統訪北方四島反應強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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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生在台灣自稱中華民國的流亡中國人台北政權借假民主圖竊佔就地合法
帶著台灣人面具的中國人上演民主假戲用政黨政治騙局意圖竊取台澎主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