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戶被住戶排擠 林洲民:這些人是朋友、家人

2015-03-07  17:34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250368

 

承租戶被住戶排擠

林洲民:這些人是朋友、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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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針對北市府推動公共住宅引發住戶反彈,

台北市都發局長林洲民今晨忍不住在臉書動怒,

痛批台北人「自私」、「瘋了嗎」,引發熱議。

 

林今下午受訪先為情緒性字眼表達歉意,

但也說,住戶的憂心讓他感覺人民被分成「買不起」、「買得起」,

這讓他相當難過。

台北市都發局長林洲民表示,居民的憂心讓他感覺人民被分成「買不起」、「買得起」,這讓他相當難過。(資料照,記者方賓照攝)

台北市都發局長林洲民表示,

居民的憂心讓他感覺

人民被分成「買不起」、「買得起」,

這讓他相當難過。

(資料照,記者方賓照攝)

 

林洲民表示,

房屋是生活必需品,

無論是買得起房子、無力負擔房價或租金的人,

政府都應該要照顧,但住戶們的憂心,

讓人民感覺被區分。

 

他說,今年是北市府第5年成功推動出租住宅,

過去4年都是一群很好的承租戶,沒有造成房價下跌,

「這些人是我們的家人,也是我們的朋友。」

 

不過,林洲民也說,

抗議民眾的擔心並不會造成真正的問題,

他凌晨在臉書上的發言是情緒性字眼,很不應該,

若有造成困擾,他願意為此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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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居住的基本人權 ] [ 台灣階級的社會 ][ 台灣的跨世代掠奪 ]

 

房屋是生活必需品,

無論是買得起房子、無力負擔房價或租金的人,

政府都應該要照顧,

但住戶們的憂心, 讓人民感覺被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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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總統擔憂的社會住宅導致的觀感問題,

這則是另外一種的過度擔憂。

 

以目前台灣在討論社會住宅的性質來看,

多半不是以清寒或是貧困為主要的討論範圍,

而是在青年租購屋者

在面對現在的租購屋市場上的不友善環境

 

因此除非整棟社會住宅在構成群體上

顯著的都以較有可能導致不良觀感的團體居住,

否則沒有辦法證明以青年為導向的社會住宅圈

有可能嚴重的出現治安或環境問題。

 

另一種認為社會住宅會影響到四周住宅價格的原因在於,

台灣過去的社會住宅在功能與外觀上嚴重的欠缺美感與質感,

這說穿了是偷工減料與行政機關的不重視與怠惰導致,

國外並非沒有建設良好的社會住宅建物的範例,

這只在於有意推動社會住宅的縣市首長願意花多大的力氣而已。

 

[ 相關 ]  誰怕社會住宅?[  王傳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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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置入 記者走路

 

政府置入 記者走路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dec/16/today-o7.htm

◎羅世宏、胡元輝

政府新聞置入性行銷越演越烈,

導致近日有新聞記者

不得不以辭職明志;

對此,我們深感同情與惋惜。

台灣新聞業的危機四伏,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

新聞置入性行銷恐怕只是冰山一角。

新聞業面臨險峻的危機與重建問題,

已經在全球科技先進與經濟富裕國家激起熱烈討論,

並引發各式各樣的政策效應,

在台灣似乎仍是水波不興、文風不動。

面對琳琅滿目、堆積如山

的研究報告與政策文件,

不禁令人納悶:

是台灣的新聞業不存在此項重大課題,

還是我們真的是麻木無感?

面對當前新聞業所遭逢的挑戰,

我們主張台灣應走向

公共服務導向的自由新聞業,

政府應以建立公共服務的新聞生態為目標,

採取積極而具體的行動,

有效提供商營新聞業良好的競爭環境,

導引其在追求利潤的同時,

亦能履行媒體作為社會公器的公共責任,

同時積極建構堅實而多元的公共新聞業體系,

讓台灣形成公共與商業健全共存的新聞體制。

政府在達成此一目標的程序上,

則需堅定遵循必要、間接、獨立

與問責等四項基本原則,

換言之,

政府的政策介入必須是在合理的程度上為之,

必要的措施應盡量透過中介機制處理,

而此種中介機制應保持絕對的獨立性質,

並建立完善的問責機制。

基於以上「公共服務導向的自由新聞業」的理念,

我們有如下呼籲:

一、

我們誠摯要求政府應即思考

設立能有效促進獨立新聞業發展的基金,

以獨立並具問責機制的運營方式,

協助新聞業透過教育、訓練、研究等

實現新聞從業人員的專業成長,

對新聞業的產業狀況及勞動條件進行長期調查研究,

並以直接的補助、獎勵,

投入支持具有公共精神的非營利與低營利新聞業。

二、

政府應停止投入公款於新聞置入性行銷,

並建議儘快試行「公民新聞消費券」

或類似的新聞媒體財務支持機制,

以扶持新聞業的正常發展。

例如,

年滿十八歲的公民每年得向政府

申領一定額度(例如三千元)的公民新聞消費券,

用以訂閱或捐贈給他或她自主選擇支持的各種商營、公共、新創、

地方社區、低營利或非營利的新聞媒體。

三、

建議政府一方面投入更多經費,

提升公共電視的新聞產製能力與能量;

另一方面,

對於有意轉型為非營利或低營利的現有商營新聞業,

政府應制定或修訂相關法規,

讓這些事業有路可行。

四、

企業界、慈善界及其基金會

應轉化以往的慈善服務與社會責任觀念,

大力投入支持具有公共精神的非營利與低營利新聞業,

並尊重新聞業的獨立運作。

政府則應為此類資金的投入

提供減免稅捐的良好法制環境。

五、

大學等學術機構應運用其教育資源,

特別是擁有傳播科系的學校,

應妥善引進優秀資深的新聞實務人才,

指導學生從事地方公共議題的深度調查報導,

並透過學生實習報紙與實習電台,

致力參與地方新聞業的發展,

以彌補傳統報業地方新聞萎縮後所留下的空隙,

期能成為地方與社區民眾所倚重和信賴的新聞媒體。

對於稱職扮演地方媒體的學生實習報紙與實習電台,

政府同樣應給予妥適的法制支持,

並實質投入更多資源。

台灣報業/新聞業的前途問題,

太重要而不能不嚴肅以對,

太急迫而不能不加快探尋前路的腳步。

政府不僅不應成為壓垮新聞業的加害者,

更不應繼續袖手旁觀,

而應以負責任的傳媒政策,

協助新聞業重建應有的社會公器角色。

 

(作者羅世宏為中正大學傳播系副教授、胡元輝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