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碑無文,有墓無銘

 

有碑無文,有墓無銘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dec/28/today-f2.htm

只有在不正常或專制獨裁國家,

才會出現這樣令人悲憤與震撼的怪現象:

二二八紀念碑,「有碑無文」;

諾貝爾和平獎,「有椅無人」;

陳雲林「駕臨」台灣,「有桿無旗」;

中國老記者歸葬北京,「有墓無銘」。

前人民日報記者劉賓雁

一九八九年在美作客,

因「六四事件」流落異鄉,

不屑、也不敢

回沒有基本人權的中國,

臨老替自己寫了一段墓誌:

「長眠於此的這個中國人,

曾做了他應該做的事,

說了他自己應該說的話。」

他的骨灰最近歸葬北京,

但還是不能享有這樣一句自我肯定,

卻卑微空泛的遺言,

落得「有墓無銘」;

那是活人沒有言論自由,

死人也沒有言論自由的國度。

但令人不解的是

台灣一些威權時代獲特權經營,

在民主時代坐享新聞、言論自由

的所謂「統派媒體」,

居然和國民黨復辟政權一樣

嚮往和鼓吹被中國併吞,

要向如此中國「看齊」。

在戒嚴與報禁時代,

台灣新聞不自由,媒體也不獨立。

在黨國體制下,媒體是統治工具,

內容與言論受黨國控制。

民主化之後,

台灣新聞自由和媒體獨立直追歐美,

成民主體系運作的重要機制。

但國民黨政權復辟,

列寧政黨本性復發,

只知靠一言堂掩飾無能與騙局。

它雖無法再對全部媒體發號施令,

卻濫用納稅人錢搞魚目混珠的「置入行銷」,

欺騙人民,替無能政府歌功頌德,

也變相資助統派媒體。

受報禁保障與戒嚴壓制的老媒體,

自己作踐,甘受收買,

如同詐欺集團共犯,

獨立與尊嚴掃地,

公正報導與監督政府的功能被閹割。

馬政府已把立法院、監察院老賊化、

司法檢調黨國化,

這些舊特權媒體自己再墮落、被腐化,

台灣民主也要陷入「有墓無銘」的慘境。

「有碑無文」、

「有椅無人」、

「有桿無旗」、

「有墓無銘」,

這都不是台灣人的選擇,

更非台灣人的宿命。

 

(作者王景弘,資深新聞工作者)

政府置入 記者走路

 

政府置入 記者走路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dec/16/today-o7.htm

◎羅世宏、胡元輝

政府新聞置入性行銷越演越烈,

導致近日有新聞記者

不得不以辭職明志;

對此,我們深感同情與惋惜。

台灣新聞業的危機四伏,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

新聞置入性行銷恐怕只是冰山一角。

新聞業面臨險峻的危機與重建問題,

已經在全球科技先進與經濟富裕國家激起熱烈討論,

並引發各式各樣的政策效應,

在台灣似乎仍是水波不興、文風不動。

面對琳琅滿目、堆積如山

的研究報告與政策文件,

不禁令人納悶:

是台灣的新聞業不存在此項重大課題,

還是我們真的是麻木無感?

面對當前新聞業所遭逢的挑戰,

我們主張台灣應走向

公共服務導向的自由新聞業,

政府應以建立公共服務的新聞生態為目標,

採取積極而具體的行動,

有效提供商營新聞業良好的競爭環境,

導引其在追求利潤的同時,

亦能履行媒體作為社會公器的公共責任,

同時積極建構堅實而多元的公共新聞業體系,

讓台灣形成公共與商業健全共存的新聞體制。

政府在達成此一目標的程序上,

則需堅定遵循必要、間接、獨立

與問責等四項基本原則,

換言之,

政府的政策介入必須是在合理的程度上為之,

必要的措施應盡量透過中介機制處理,

而此種中介機制應保持絕對的獨立性質,

並建立完善的問責機制。

基於以上「公共服務導向的自由新聞業」的理念,

我們有如下呼籲:

一、

我們誠摯要求政府應即思考

設立能有效促進獨立新聞業發展的基金,

以獨立並具問責機制的運營方式,

協助新聞業透過教育、訓練、研究等

實現新聞從業人員的專業成長,

對新聞業的產業狀況及勞動條件進行長期調查研究,

並以直接的補助、獎勵,

投入支持具有公共精神的非營利與低營利新聞業。

二、

政府應停止投入公款於新聞置入性行銷,

並建議儘快試行「公民新聞消費券」

或類似的新聞媒體財務支持機制,

以扶持新聞業的正常發展。

例如,

年滿十八歲的公民每年得向政府

申領一定額度(例如三千元)的公民新聞消費券,

用以訂閱或捐贈給他或她自主選擇支持的各種商營、公共、新創、

地方社區、低營利或非營利的新聞媒體。

三、

建議政府一方面投入更多經費,

提升公共電視的新聞產製能力與能量;

另一方面,

對於有意轉型為非營利或低營利的現有商營新聞業,

政府應制定或修訂相關法規,

讓這些事業有路可行。

四、

企業界、慈善界及其基金會

應轉化以往的慈善服務與社會責任觀念,

大力投入支持具有公共精神的非營利與低營利新聞業,

並尊重新聞業的獨立運作。

政府則應為此類資金的投入

提供減免稅捐的良好法制環境。

五、

大學等學術機構應運用其教育資源,

特別是擁有傳播科系的學校,

應妥善引進優秀資深的新聞實務人才,

指導學生從事地方公共議題的深度調查報導,

並透過學生實習報紙與實習電台,

致力參與地方新聞業的發展,

以彌補傳統報業地方新聞萎縮後所留下的空隙,

期能成為地方與社區民眾所倚重和信賴的新聞媒體。

對於稱職扮演地方媒體的學生實習報紙與實習電台,

政府同樣應給予妥適的法制支持,

並實質投入更多資源。

台灣報業/新聞業的前途問題,

太重要而不能不嚴肅以對,

太急迫而不能不加快探尋前路的腳步。

政府不僅不應成為壓垮新聞業的加害者,

更不應繼續袖手旁觀,

而應以負責任的傳媒政策,

協助新聞業重建應有的社會公器角色。

 

(作者羅世宏為中正大學傳播系副教授、胡元輝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董事)

只會追打扁家?

 

只會追打扁家?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dec/6/today-f1.htm

藍媒喜歡對人不對事,

譬如以反貪腐之名打扁,

有人即指出,

可能打扁的意念更甚於反貪腐。

又如以延宕救災之名,

猛打陳菊小睡二十分鐘,

換作別人,可能一天就罵完了,

藍媒卻能一直罵到投票前夕,

可見項莊舞劍意在陳菊,

所謂救災不力只是託詞。

藍媒因為對人不對事,

所以不但在阿扁執政時,

照三餐加消夜罵,

即使馬英九執政了,

矛頭並未轉向執政者,

還是一直批扁,

甚至阿扁都已經發監執行了,

仍然可以繼續罵,

因此,

若是藍營批扁

一直批到他出獄那一天,

千萬不要感到訝異。

秉持對人不對事的態度,

才會出現一些違反人性的說法,

例如報導吳淑珍坐牢醫藥費要自付

如果此說正確,

那麼沒有錢的受刑人,

一旦生病豈不是只有等死?

幸好獄政單位還沒有昏庸到此地步,

趕快出來澄清,

才未讓人感覺

監獄淪為藍營進行政治報復的私設刑房。

其實,

藍媒對阿扁的追殺,

已經到了「抄家滅族」的瘋狂狀態,

以陳致中為例,

也不過選個市議員,

用現代的用語來說,

根本算不上什麼咖,

卻竟然被藍媒談話節目視同阿扁化身,

每天大罵不止,

好像選舉期間只有陳菊小睡

與陳致中疑涉召妓這兩件事,

其他都不重要了。

台灣除了扁案,

真的有很多重要事情,

值得深入探討,

浪費寶貴時間緊咬阿扁一家人,

有何意義?

況且扁已被關了兩年,

身殘的吳淑珍也快進去了,

陳致中夫妻也官司纏身,

也夠淒慘了,

再追打下去,

未免太沒人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