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財團換新財團 高鐵財改恐要全民付更多

2014-12-29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842975

記者黃立翔/特稿

 

舊財團換新財團

高鐵財改恐要全民付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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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改案被交通部視為高鐵振衰起敝的獨家妙方,

儼然不接受財改就須政府接管「全民買單」;

但事實上,

目前財改案除了減資六成是處罰了自備資金不足的原始股東,

迎來的卻極可能是國民黨政權暗中操盤鎖定的新股東?

 

而延長四十年特許期可降低每年高鐵折舊攤提債務,

但也等於拿國庫預定營收替未來股東節省營運成本。

專家預估,

未來四十年,每年高鐵營收減去營運成本,

約有兩百億現金流入袋,

整整有八千億現金流龐大利益,

如何分配卻迄今黑箱、不透明,

成產學界最大質疑與擔憂。

 

每年營收約有200億現金流入袋 如何分配迄今黑箱

九十八年,

監察院曾糾正行政院,

交部及高鐵未督促原始股東履行「政府零出資」承諾,

反以避免高鐵失敗需政府「強制收買」支出龐大預算為威脅,

致使政府、公營事業等掏錢投資高鐵近四百億,

悖離BOT精神。

 

今年,交通部又不斷以特別股訴訟及虧損為由,

放出「高鐵瀕臨破產」消息,

進而推出減資六成、增資三百億並延長特許期四十年的財改方案。

不僅明年破產說被質疑為「狼來了」謊言,

提案時機更被質疑要以增資方式引進新財團接手高鐵營運,

延長特許四十年可降低每年高鐵折舊攤提債務,

也保障股東財團獲利,國庫卻可能因此短收。

 

高鐵運量雖不如興建時預期,

但民國一百年起帳面損益已轉虧為盈,

今年營運收入更上看三八○億,扣除人事營運成本,

營運盈餘約達二百億;

累計虧損從九十九年七百多億降為今年四七○億。

高鐵財務轉好之際,

有必要為延緩債權壓力而大幅延長特許嗎?

且一口氣延長四十年之久!

 

交通部表面說延長特許不僅可讓每年折舊攤銷再省七十多億,

虧損可以加速打銷;

更可觀的是,

高鐵局預估高鐵運量將逐年成長,

目前一年十三.二萬人次,

一一二年將達十八.六萬,

民國一四八年可逾廿萬,

預估一一二年營收更可望達四四七億。

 

專家估計,

一年營運收入若可盈餘二百億,

延長特許四十年可望帶來超過八千億的龐大利潤,

原本應因為卅五年特許契約終止而入國庫,

卻變成保證新舊股東四十年、

年獲利五.九%以上的龐大利益。

 

交通部若誇大高鐵財務壓力

硬推未經仔細討論的延長特許財改案,

 

病急亂投醫,

高鐵及股東財團不會倒,

只怕是政府要付出更多代價,

面臨少子化的台灣下一代兒孫輩,

恐反倒要承擔更多的國庫空虛壓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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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若誇大高鐵財務壓力硬推未經仔細討論的延長特許財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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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郵政儲金將投資中國!!

2014-11-17

http://hoonting.blogspot.tw/2014/11/blog-post_24.html

at 15:46 by 雲程的雙魚鏡

 

啥?
郵政儲金將投資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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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民主連合臉書發起這項行動 向大家報告

我們存在郵局的錢,要被政府拿去中國投資了,

趕快提出異議

馬政府打算發布行政命令,開放郵政儲金赴中國投資:

http://gazette.nat.gov.tw/…/e…/ch06/type3/gov50/num15/Eg.htm

http://gazette.nat.gov.tw/…/e…/ch06/type3/gov50/num16/Eg.htm

依照行政程序法,法規預告的異議期間為 2014/11/12 起七日內。

 

請支持 經濟民主連合 發起的網路公民行動,

以下述通訊方式表達您的反對:

 

(一) 承辦單位:交通部郵電司。

(二)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

(三) 電話:02-23492238。(四) 傳真:02-23813928。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您可以參考以下格式,表達您的意見:

 

受文者:交通部郵電司

主旨:

反對交通部2014年11月7日交郵字第10350141702號

及2014年年11月7日交郵字第10350141703號公告,

擬修正「郵政儲金投資債券票券管理辦法」

及「郵政儲金投資受益憑證及上市(櫃)股票管理辦法」,

開放郵政儲金得對中國地區投資

(含受益憑證、上市(櫃)股票、債券及票券)及資金拆存。

 

理由:

(一) 中國地區銀行壞帳與金融風險逐年攀高,

中國企業財務資訊之透明度與財務報告之可信度各界亦多所質疑,

此次修正開放郵政儲金得對中國地區投資(含受益憑證、上市(櫃)股票、債券及票券)及資金拆存,

將影響郵政儲金財物之健全。

 

(二) 本人反對拿全體國人在郵儲的存款錢進中國,支持與台灣相競爭之企業。

陳述人○○○,

 

 

 

關於「反對郵政儲金投資中國」行動的進一步說明


https://www.facebook.com/permalink.php?story_fbid=366699950169309&id=100004879216262&notif_t=like

(一) 郵政儲金就是大家存在郵局 (中華郵政公司) 的錢,

法律規範是郵政儲金匯兌法,由於安全 (過去是政府機關,

改制為中華郵政公司後交通部持股100%),

方便 (與匯兌業務連結如郵政匯票),分支機構遍布全國,

且利息免稅 (郵政儲金匯兌法第二十條),

累積國人大量存款,目前存款約五兆元。

(二) 郵局為了支付利息,必須將郵政儲金做投資運用,

但是法規會要求投資標的的安全性與風險控管。

(三) 過去,

「郵政儲金投資債券票券管理辦法」及

「郵政儲金投資受益憑證及上市(櫃)股票管理辦法」

規範的投資標的不包括中國(大陸)的公債、公司債、金融債券、短期票券、

投資受益憑證及上市股票。

請注意在ROC的憲法及法律體系下,

不認為中國(大陸)是外國,中國上市股票為外國上市股票,

實務上也(還)不敢將中國上市股票直接視為國內上市股票,

所以馬政府要建立郵政儲金投資中國有價證券的法規依據。

(四) 此次,

「郵政儲金投資債券票券管理辦法」

及「郵政儲金投資受益憑證及上市(櫃)股票管理辦法」

修正總說明講得很白是「為擴大郵政儲金投資範疇並控管風險」,

就是擴大到原來不得投資的中國。

因此,「郵政儲金投資債券票券管理辦法」第五條第一項規定

「郵政儲金對大陸地區投資(含受益憑證、上市(櫃)股票、債券及票券)

及資金拆存之總額度,不得超過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華郵政公司)

上年度決算後儲匯部門淨值之零點六倍」,

修訂理由為「為擴大郵政儲金投資範疇、考量資金拆存需求並控管風險」;

「郵政儲金投資受益憑證及上市(櫃)股票管理辦法」第二條第二項也規定

「郵政儲金對大陸地區投資(含受益憑證、上市(櫃)股票、債券及票券)

及資金拆存之總額度,

不得超過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華郵政公司)

上年度決算後儲匯部門淨值之零點六倍。」,

修訂理由也是「為擴大郵政儲金投資範疇、考量資金拆存需求並控管風險。」

(五) 投資限額「儲匯部門淨值之零點六倍」並不是五兆的六成,

這個數字歷年有變動,約數百億到千億的六成,

關心的朋友花點時間應該可以找到精確數字。

(六) 這兩個行政命令是由交通部修訂,

不必國會同意就可生效

目前是依照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進行公眾意見的諮詢

「行政機關擬訂法規命令時,除情況急迫,顯然無法事先公告周知者外,

應於政府公報或新聞紙公告,載明下列事項︰

一、訂定機關之名稱,其依法應由數機關會同訂定者,各該機關名稱。

二、訂定之依據。

三、草案全文或其主要內容。

四、任何人得於所定期間內向指定機關陳述意見之意旨。

行政機關除為前項之公告外,並得以適當之方法,將公告內容廣泛周知。」,

這是李登輝總統執政後期的立法,稱他為台灣民主先生是正確的。

(七) 我們先表達反對,如果交通部一意孤行,經民連還會有進一步的行動。

(八) 郵局內三百萬元以下的存款是受存款保險的保障,短期還無須過度恐慌,

當然,如果您要以行動表達抗議,那就是另外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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