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公教18趴 退休福利一籮筐

 

軍公教18趴

退休福利一籮筐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jan/17/today-specialreport4.htm

〔記者楊久瑩、曾韋禎、陳慧萍、范正祥/台北報導〕

當外界還在爭議應否調降十八%,

其實退休軍公教還享有諸多勞工所沒有的福利:

不但月退休金可隨軍公教調薪調整,

還有三節慰問金可以領,

其中年終慰問金

甚至比照公務員年終獎金可領一個半月,

子女也享有教育補助,

軍人另享有水電及健保費補助,

只能說軍公教福利「真的卡好!」

1980後起薪 一路領先勞工

立委蔡煌瑯對此怒批,

馬政府一直在強調,

「軍公教人員早期收入微薄、生活困苦」,

所以政府才會給予十八%的優惠存款利息,

照顧退休後的生活所需,

考試院長關中甚至說領十八%的都是窮苦人;

但對照人本教育基金會曾公布的公教人員

與其他行業人員初任薪資比較表,

公教人員的起薪,最早確實不如其他行業從業人員,

不過早從一九八○年以後

就一直比其他行業還高,

差距也愈拉愈大,

卻還繼續給退休軍公教這麼多照顧,

何來公平正義!

立委痛批 指民眾觀感不佳

蔡煌瑯表示,

如此偏頗的照顧極不合理,

不但對辛苦工作的現職軍公教不公平,

也讓民眾觀感不佳,

陷軍公教於不義;

這些明顯不合時宜的福利,

都是以行政命令規定,要改並不困難,

馬英九若有心改革十八%,

對此也應一併檢討刪除。

銓敘部及人事行政局則說,

相關規定一切合法,並無不妥。

銓敘部及人事局:一切合法

依據「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

「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

「陸海空軍退伍除役官兵

退除給與及保險退伍給付優惠儲蓄存款辦法」,

規定退休軍公教之月退俸,

可隨公務員薪資調整。

「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

「國軍人員暨支領退休俸撫卹金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發放規定」等,

規定退休軍公教子女可比照現職者享有教育補助。

另外「行政院退休人員照護事項」、

「全國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等,

規定退休軍公教可領三節慰問金,

其中年終慰問金比照公務員年終獎金,可領一個半月。

依健保法規定,領有月退俸之無業退除役官兵,

享有全額健保費補助,其眷屬則享七成保費之補助。

退輔會今年為退役官兵編列的健保支出就超過一百億元。

依「國軍退除役官兵支領退休俸

或生活補助費人員使用自來水優待付費辦法」

及國防部五十八年所頒之命令,

規定退伍軍人水電可依用量分級補助;

退輔會今年度就編列六億九千萬元的水電補助款。

死後配偶 仍領半數月退金

此外,

公務人員退休法相關規定中,

對退休公務員的家庭照顧也相當優厚,

一旦支領月退休金的公務員死亡,

將另給遺族一次撫慰金;如不領一次撫慰金時,

家屬還可以按原領月退休金的半數,

改領月撫慰金(配偶須年滿五十五歲,

婚姻關係在退休前須存續兩年以上);

如為未成年子女則給予至成年,

另還針對已成年因身心障礙無謀生能力的子女,

規定可領取終身。

銓敘部指出,為落實對退休公務員的照顧,

公務員退休後,

月退休金確實是跟著公務員調薪一起漲,

並於下次發給月退金時,配合補發或調整。

官員強調,

這是全世界的趨勢,

並非只有台灣公務員如此,

各國政府對於退休金的設計,

都是跟著物價波動。

人事行政局說,

行政院歷年訂定年終工作獎金支給規定時,

均衡酌政府財政負擔狀況後,

規定支領月退休金的退休公務人員,

比照現職人員於年終發給慰問金。

人事行政局表示,

依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四四三號解釋理由書,

及法務部八九年律字第○○七四六八號函釋,

軍公教年終工作獎金等給付,屬於行政措施,

若未涉及公共利益之重大事項,

不一定要有法律或法律授權的行政命令為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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