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職併公職 年資讓國庫買單

 

黨職併公職

年資讓國庫買單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jan/17/today-specialreport5.htm

〔記者范正祥/台北報導〕

退休軍公教人員享有十八%優存爭議持續延燒,

民進黨強烈批判「黨職併公職」年資併計的不合理。

知情官員透露,

「黨職併公職」只是過去不合理產物的一部分,

行憲以來,過去曾被併計公務年資者不只「黨職併公職」,

還有其他「八大類」年資併計入公務員退休年資,

最後都轉化成退休金,也全由國庫買單。

這些退休年資荒謬併計的案例約有近百件,

所涉金額尚無正式統計!

追討溢領聲音 從未停過

雖然考試院已於二○○六年作成不再併計

也不追討已領取退休金的決議,

但該「終極」處理於過去三、四年仍不斷遭到挑戰,

外界要求「再議」追討「溢領」的聲音,一直沒停過。

主張「黨職併公職」應「自始無效」的

前考試委員張正修認為,

就算那些併計年資的人推說「全憑當時規定辦理」,

但是萬一國家「誤給」,可不可以追回?

近期他會找法界專家研究可否提出釋憲。

所謂「黨職併公職」是指

黨工採計為政(公)務人員退休年資,

一九七○年代施行,直到一九八七年才廢止。

考試院資深官員說,二○○五年銓敘部接獲

「行政院秘書長函請檢討黨職併公職年資案」

及「民進黨立院黨團檢舉」,

該部研議後認為,

黨務年資合併計算確實與法令規定未合。

當時考試院認為,「黨職併公職」等問題的原罪,

是早期國民黨執政時的考試院;

若要追討溢領已付的退休金,

宜由立法通過特別條例方式來追討。

還有八大類年資 納稅人負擔

官員進一步透露,銓敘部清查發現,

不只「黨職併公職」,

過去還有其他「八大類」年資

併計也都是由國庫買單,

態樣包括:

第一類:

「日據時代年資」,日據時代台籍公務員、

公醫、日給雇員、公共埤圳嘉南大圳組合雇員,

農業會、水產會年資。

第二類:

「經歷證明採認」,此類因為無主管機關在台灣,

以初次履歷表填載有案並繳交足資證明的互保證件者為限。

第三類:

「臨時人員」,各機關臨時人員、屠宰管理員的年資。

第四類:

「約聘僱人員」,限依規定送銓敘部登記備查者。

第五類:

「援外人員」,海外技術合作委員會秘書處職員年資、

公務人員辭職後與任職前擔任援外技術團隊的年資。

第六類:

「教育人員」,包括香港調景嶺、鳴遠、

信義中學教職員、僑校、國語推行員、

國語指導員、大專院校安定小組工作人員的年資。

第七類:

「其他」,

如各縣市政府僱用的林業推廣員年資。

第八類:

「私部門人員年資」,

青年服務團、兵役協會幹事、

童子軍總會及所屬各級理事會專任人員、

台灣省糧食局派駐農會倉儲查核人員、

派駐農會安全管理員、基隆碼頭工會規劃員、

台中縣防護團及台中縣自衛總隊幹事、

台灣省養豬科學研究所等單位年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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