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2-27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962366
白宮:凱瑞沒向王毅說美反台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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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美特派員曹郁芬、記者張筱笛、蘇永耀/綜合報導〕
中國外長王毅廿五日指稱在與美國國務卿凱瑞會談時,
凱瑞重申美國遵守一個中國政策和反對台獨,
美國白宮國安會亞太資深主任康達廿六日受訪時加以駁斥。
康達說,美國的用語是「不支持台獨」。
中國外長王毅與美國國務卿凱瑞會談。
(路透資料照)
中展現彈性?康達:美持續觀察
康達表示,
遵循一個中國政策反映的是美國長久一貫的政策,
但他不記得「反台獨」這句話曾出現,
中國會這麼說,因為那代表中國對情勢的看法,
美國的用語是「不支持台獨」,
如果台獨議題有在會談中出現,
他可以保證凱瑞只是重申美國一貫的政策,
沒有新說法。
康達廿六日在
「戰略暨國際研究中心」演說時表示,
美國會繼續在三公報和台灣關係法之上追求一個中國政策,
美國的長期兩岸政策不會改變,美國對尋求兩岸穩定有根本利益,
美國肯定中國和台灣過去幾年
在促進台海和平穩定上所採取的步驟,
希望能持續。
他在會後受訪時表示,
美國一再鼓勵北京朋友在未來的兩岸關係中展現彈性和創意,
王毅的談話是不是彈性的展現,美國會持續觀察。
葛萊儀:王毅似暗示蔡一個方向
與王毅出席同一場演講活動的美國學者葛萊儀認為,
王毅顯然有備而來,發言內容有建設性。
過去只有中國學者向她提過類似概念,
這是她第一次聽中方官員提起憲法一中。
葛萊儀表示,中國官員向來主張,
「九二共識」的核心內涵是兩岸屬於一個中國,
問題是民進黨如何向中國間接保證兩岸同屬一個中國的概念,
而中國可以接受;
王毅的公開講話似乎是向蔡英文政府暗示一個方向,
可以透過中華民國憲法達到這個目標。
王毅似乎進一步指出,
蔡英文如果不承認九二共識,
可以透過中華民國憲法處理中國所關切的一個中國問題。
陸委會主委夏立言昨在立院答詢表示,
我們一向堅持一中各表的九二共識,
主要核心是中華民國存在的事實;
中國如果要我們面對憲法,我們樂觀其成。
對於王毅的說法,
中國國台辦回應時態度謹慎,
發言人安峰山僅表示,
中國的對台大政方針是「一貫的、明確的,眾所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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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ep making Taiwan become another ukraine !
keep making Taiwan become another Crime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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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 ] 美國對華政策的兩個派系[日經中文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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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 ] 奧巴馬開始務實[英國《金融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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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辛吉 尼克森 中國 台灣 開羅宣言 ]
本人深入調查, 戰後美國並不將「開羅宣言」、「波茨坦宣言」列為條約,
直到尼克森準備以台灣為籌碼赴中國勾搭,
才利用文人把「開羅宣言」列為條約協定。
一九七一年七月季辛吉密訪周恩來,開場白就是「開羅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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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 ] 連影本都沒有[ 沈建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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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貴資本主義敦促美國成為中國的附傭]
上月,
在美中貿易全國委員會(US-China Business Council)的牽頭下,
51位美國重量級商界領袖敦促奧巴馬,
把2016年簽訂中美雙邊投資條約
作為與習近平會晤的一個優先重點。
這一條約將為兩國帶來巨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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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 俄羅斯 台灣 克里米亞 美國 ] Crimea vs. Taiwan
兩名美國參議員
——亞利桑那州共和黨參議員麥肯
和
康乃狄克州民主黨參議員墨菲
加入烏克蘭首都基輔示威者的行列,
抗議烏國總統亞努科維奇將烏克蘭進一步推向俄羅斯。
美國國務院助理國務卿盧嵐
造訪基輔獨立廣場上的示威者,
鼓勵他們並協助分發食物。
要是參議員麥肯、墨菲和助理國務卿盧嵐
也能造訪台北的示威人士,
給他們加油打氣,或許會是美事一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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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ghtowlchen yahoo
尼克森訪中(1972), 與中方發表 “上海公報”.
中國堅持 “只有一個中國, 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
美國以認知方式回應
“台灣海峽 「兩岸中國人」 都聲稱只有一個中國,
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 對此一立場美國不予挑戰”,
但重申“台海問題必須循和平方式解決”.
此一公報成為美國對華一貫政策, 迄今未變.
1978年卡特承認北京為中國唯一政府.
1979年美國國會通過“台灣關係法案”(TRA),
透過AIT處理美、台間非外交性事務,
首次以 “台灣人民”(People of Taiwan)為關係實體.
1997年柯林頓總統訪中時提出 “三不”—
不支持台灣獨立 ,
不支持一中一台 ,
以及不支持台灣加入聯合國,
其所用“不支持”字眼是外交辭令.
歐巴馬日前的談話,
確是在重申
美國信守以美中三個公報和台灣關係法為基礎的 “一個中國” 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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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個中國政策的混淆導致長期誤判強化中國威權統治者的立場 ]
我國的政策何以造成這麼多混淆?
第一,
因為台灣關係法已有三十二年之久,大多數起草此一重要法案的人都已過世。
但這並不是藉口,因為美國憲法有兩百多年歷史,也仍受人熱烈討論。
第二個原因在本質上就與第一個不同,
即:我國官員只聽北京的說法,我們刻意地對我們與台北的接觸設限。
假若我們與台灣民選領導人有直接、高層級面對面接觸,
那麼美國在這個議題上就會有更平衡的觀點。
第三個原因是,我國的政策並未明確定義。
前助理國務卿凱利
在二○○四年四月二十一日承認,
美國在定義「一中政策」的立場上有其困難。
*
他說,「我不確定我能很容易就下定義」,
他接著說,
「我能告訴你的是,我們的立場不是什麼,就是不是北京所指的一中原則。」
這樣的混淆只會導致長期的誤判,並且強化中國威權統治者的立場。
所以,
或許我們應該更清楚地定義並聲明,
「一個中國」政策的意思是,我們只承認一個政府做為真正的中國政府。
[ 相關 ] 華府有必要釐清「一個中國」政策的混淆[白樂崎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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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敗逃台灣(日本國)40年戒嚴30年假民主>>聯共併吞台灣]
內戰負於共產黨後,
國民黨殘餘軍隊和支持者逃到台灣( 日本國土 )。
國民黨統治台灣實行了40年的戒嚴,
在上世紀80年代末將台灣引向了(假)民主。
多數台灣人強烈主張維持台灣事實上的獨立,
馬英九卻開啟一個與北京建立更緊密聯繫、
開展政治談判的不可逆轉的趨勢。
台北的領導人, 在維持事實上獨立的現狀時,
可以有理有據地指出, 政府是遵從公眾的意見。
台灣民眾渴望中國大陸所帶來的和平和繁榮,
但他們並不願意為了和平與繁榮, 而放棄主權或民主。
北京的立場是無法動搖的,
北京的勢力和影響是無法迴避的。
中國大陸以不同的方式向台灣加大施壓力度,
不可避免地會滑向中國大陸所渴望的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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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前美國結束中國政治孤立與PRC關係正常化-後果?]
四十年前美國採取行動結束中國政治孤立,
並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關係正常化。
我們確實可以慶祝這個事實,
但我們也需要觀察,
該怎麼結束台灣目前仍遭受的不公正以及政治孤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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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慶祝四十年前的這項成就時,
讓我們以行動幫助兩千三百萬台灣人,
讓他們脫離一九七○年代在他們無法控制的不幸狀況下,
被強加的政治孤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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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e Taiwan!
The lost 69 years of Taiwanese after World War Two.
Has Anyone Asked Taiwanese?
Go Home Chinese,Leave People on Taiwan Alo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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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自認站在道德制高點
二戰後主宰全世界美式民主政客財團專斷
七十年戰亂不斷國力盛極而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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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關條約係一八九五年四月十七日
在日本下關(馬關)簽訂,
在同年五月八日換文後始生效力。
台灣固然根據條約屬於日本國,
但是台灣島上住民的國籍問題,
則有選擇的可能。
在條約換文生效後兩年內,
台灣住民可以透過離開或留在台灣的方式,
來決定自己的國籍。
此項「國籍選擇權」為基本人權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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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四六年一月
國民政府公告將台灣住民「恢復」中華民國國籍,
曾引來英國、美國外交部的抗議。
當時外交部長王世杰
致台籍民意代表黃國書的信函曾提及此事。
同書第八十二頁記載,
一九四六年一月二十日,
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
根據一月十二日行政院命令,
公布台灣省省民
自一九四五年十月二十五日以後
回復中國國籍。
英國外交部一九四六年八月三十一日
致中華民國駐英大使館目前收存在國史館的函件指出:
「台灣雖已為中國政府統治,
英國政府歉難同意台灣人民業已恢復中國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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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務院於一九四六年十一月
致中華民國備忘錄,與英國立場完全一致。」
一九五二年四月十九日公布的日本政府公文書指出,
和平條約生效日起,台灣人喪失日本國籍。
由此可見,
台灣人在和平條約生效之前被迫取得中華民國國籍,
是荒謬無理,也不合國際法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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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葉公超部長
一九五二年七月間向立法院提出「中日和平條約」
(指即台北和約)案之補充說明指出,
「第十條規定台、澎人民及法人之地位,
為金山和約所無,但其對我之重要性甚大。」
而在台北和約生效的七年前,
未經台灣人民「同意」或「選擇」,
被迫地取得「中華民國國籍」,
顯然違反國際法原則。
[ 相關] 國籍選擇權 [ 陳逸南《北社評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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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憲法未曾經台灣人民同意,
而台灣也未照法律程序併入ROC,
該黨卻認定了該憲法適用於台灣。
ROC是Republic of China,建立在中國的共和國。
王郁琦所說比較正確,憲法一中也出於同根。
民進黨容忍ROC,將會害台灣陷入被併吞危機。
[ 相關 ] ROC不是好東西 [ 多田惠, 日本人,任教日本亞細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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