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3案定讞 合併執行18年半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nov/2/today-p6.htm

扁3案定讞 合併執行18年半

〔記者楊國文、林恕暉/台北報導〕

高等法院昨天裁定,

前總統陳水扁因龍潭購地、陳敏薰人事等兩案收賄不法,

原被判刑十七年六月,今年七月因扁又因龍潭洗錢案判兩年定讞,

高等法院昨將三罪合併訂定應執行十八年六月徒刑、併科一億五千六百萬元罰金,

罰金可易服勞役六月折抵。

龍潭案 扁律師聲請再審

扁委任律師石宜琳表示,律師團認為法院認定事實有錯誤,

因此對龍潭案昨已向高院遞送再審聲請狀,要求再審龍潭案,還扁清白。

他並反問,「判扁十七年半,或十八年半,對扁有何差別?」

律師團昨尚未接獲法院正式通知,只要在數罪併罰的量刑範圍內訂出執行刑,

律師團沒有特別意見。

已關四年 還有數案在審

陳水扁二○○八年五月卸任總統職務後,同年十一月十二日被羈押,

並經十度延押;

前年十二月二日因龍潭購地兩案定讞入獄,前後已服刑近四年,

目前仍有二次金改案、國務機要費案、偽證案、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案

仍在法院審理中。

高檢署日前向高等法院聲請依「數罪併罰」規定,

替扁、珍兩人訂合併應執行刑期,高院分案由兩個不同合議庭審理裁定。

高院合議庭認為,扁所犯三罪,

分別是龍潭購地案判十一年、

收受陳敏薰賄款判八年

龍潭案中將四億元匯往海外被判兩年,

綜合考量後,裁定扁應服十八年半刑期。

高院裁定扁需併科一億五千六百萬元罰金,若扁要易服勞役折抵,

平均一天代價八十六萬多元。

不過比起經濟要犯、貪污犯還算是小咖,法務部官員指出,

涉國票案的楊瑞仁被併科卅億罰金,易服勞役折抵一天價值一千六百餘萬元,

電玩大亨周人蔘一天也有五百萬元。

另吳淑珍已被判刑十七年半,因被評估不適合服刑,形同「在家監禁」,

高檢署因她另犯龍潭洗錢案被判兩年、南港展覽館圖利案被判九年均定讞,

也向高院聲請訂合併應執行刑期,不過這件裁定還未出爐,

近日將有結果,因珍適用舊法規定,合併刑期最多限於廿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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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檢驗民主細節 戳破台灣民主法治假象 ]

<< 在今天台灣社會民主自由的台灣社會,顯得格外荒謬與諷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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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陳水扁特偵組檢察官陳瑞仁說政治介入司法古今中外皆然只是程度問題]

[ 陳瑞仁說現在已經無法做通案性干預  案件可能是法官檢察官自行揣模上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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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辦起訴前總統陳水扁前特偵組檢察官陳瑞仁在司改座談會上說,

政治介入司法古今中外皆然, 不同的只是程度多少的問題。

陳瑞仁說現在台灣已經無法從上而下做通案性的干預

有些案件可能是法官檢察官自行揣模上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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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民黨主席總統馬英九,一向表示從未以政治干預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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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夏威夷州立大學教授羅慕爾(R.J.Rummel)《Death by Gover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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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扁 保重 [  謝清志  ]

謝清志  http://www.wretch.cc/blog/chinshieh/19070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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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慶安詐領薪資案逆轉 高院改判無罪

李慶安詐領薪資案逆轉 高院改判無罪 【10:32】

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eNews/news.php?no=533246&type=%E6%94%BF%E6%B2%BB

前立委李慶安具雙重國籍詐領薪資案,一審遭判2年徒刑,

高等法院今天改判無罪定讞。(資料照,記者楊國文攝)

〔本報訊〕

前立委李慶安具雙重國籍詐領逾億元薪資案,一審被判2年徒刑,

李慶安提出上訴,高等法院今天判決結果大逆轉,改判無罪,

對此,李慶安透過律師指出,感謝公正客觀的判決還她清白

李慶安今天在律師的陪同下出庭,聽到高院改判無罪,她透過律師指出,感謝高等法院今天公正客觀的判決,還她清白;從高等法院的判決,可證明在執行職務的期間,領取的都是執行職務的實質對價,並沒有詐取台灣人民任何1毛錢,她所領取的錢,都不是不法所得。

此外,台北市議會追討返還市議員期間所支領的2200多萬元薪資,3月底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李慶安不必返還已經支領的薪資等費用,不過,台北市議會還在上訴當中,等待最高行政法院的判決。

全案因多位民進黨立委於民國97年3月向台北地檢署遞狀,指控李慶安有雙重國籍,涉偽造文書及貪污。

台北地檢署於98年9月起訴李慶安,起訴書指出,李慶安故意隱瞞具有美國國籍身分,詐領1屆北市議員和3屆立委薪資、津貼及助理費等公費,共1億277萬餘元。

因認為李慶安的公職身分一開始就無效,不構成貪污,以詐欺罪嫌起訴。

台北地院審理後,依4項詐欺取財罪和偽造文書罪,判處2年徒刑。

李慶安不服,律師團辯護指出,李主觀上並無詐領薪資不法意圖,上訴高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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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民主的細節    戳破台灣民主法治假象]

高等法院今天公正客觀的判決,還她清白

李慶安故意隱瞞具有美國國籍身分

詐領1屆北市議員3屆立委薪資、津貼及助理費等公費,

1億277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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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討李慶安薪資 北市議會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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