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05
http://news.ltn.com.tw/news/opinion/paper/784909
◎ 楊書瑋
財團承包居住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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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二○○九年研考會公佈
都會區房價成為十大民怨之首後,
政府部門便打著「居住正義」的大旗,
也幾乎成為選舉必列政見之一。
然而在不久前,
內政部公布房價所得比統計,
台北市與新北市分別以十五.○一與十二.六七成為世界第一與第三,
貸款負擔率也高達六十三%與五十三%,
即為政府放任住宅商品化所種下的惡果。
早前政府推出的國民住宅,
是以興建低於市場價格的「出售式」住宅,
然而大家都知道只要轉售後就幾乎與市場價格無異,
無疑是政府幫助人民炒作房價,
因此遭譏笑為「樂透國宅」,
淪為失敗政策,
可見「一次性」的住宅政策並無法解決住宅問題,
更別說想降低高房價了。
自二○一○年政府開始推出的「合宜住宅」,
名字雖聽起來新穎,
但說穿了與國民住宅並無不同,
就是將土地以便宜的價格賣給建商,
再由建商興建獲利,
仍是一次性的住宅政策,
更可以說是政府楷民眾之油,造福大財團;
再者營建署雖宣稱提供大量的合宜住宅可以調解市場價格,
但市場法則的供需失調根本無法解釋,
為何台灣目前的空屋率不斷攀升,
然而我們的房價仍是居高不下?
因此合宜住宅甫一推出時,
即遭到民間團體質疑其為不公不義的政策。
能夠購買合宜住宅者,
基本上具備一定經濟能力,
像是浮洲合宜住宅須繳交三成自備款,
包含約四十萬元左右的簽約款等經濟壓力,
就是造成第一批幸運中選者
有高達廿六%的民眾忍痛放棄的原因之一,
更遑論合宜住宅可以照顧底層弱勢民眾。
為了落實「居住是人權」的理念並能夠永續發展,
政府應該是廣建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
並採取稅制改革,
想真正落實居住正義,
請政府開始玩真的吧!
我們從近年來政府與財團的合作模式中,不
管是合宜住宅或是ETC案,
不難發現都是政府在新自由主義信仰之下,
假自由化與小而美政府之名,
將公共服務角色交由財團,
最終受害的當然是我們人民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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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台灣勞工陣線協會執行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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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承包居住正義?
將公共服務角色交由財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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