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承包居住正義?

2014-06-05

http://news.ltn.com.tw/news/opinion/paper/784909

◎ 楊書瑋

 

財團承包居住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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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二○○九年研考會公佈

都會區房價成為十大民怨之首後,

政府部門便打著「居住正義」的大旗,

也幾乎成為選舉必列政見之一。

 

然而在不久前,

內政部公布房價所得比統計,

台北市與新北市分別以十五.○一與十二.六七成為世界第一與第三,

貸款負擔率也高達六十三%與五十三%,

即為政府放任住宅商品化所種下的惡果。

 

早前政府推出的國民住宅,

是以興建低於市場價格的「出售式」住宅,

然而大家都知道只要轉售後就幾乎與市場價格無異,

無疑是政府幫助人民炒作房價,

因此遭譏笑為「樂透國宅」,

淪為失敗政策,

可見「一次性」的住宅政策並無法解決住宅問題,

更別說想降低高房價了。

 

自二○一○年政府開始推出的「合宜住宅」,

名字雖聽起來新穎,

但說穿了與國民住宅並無不同,

就是將土地以便宜的價格賣給建商,

再由建商興建獲利,

仍是一次性的住宅政策,

更可以說是政府楷民眾之油,造福大財團;

再者營建署雖宣稱提供大量的合宜住宅可以調解市場價格,

但市場法則的供需失調根本無法解釋,

為何台灣目前的空屋率不斷攀升,

然而我們的房價仍是居高不下?

 

因此合宜住宅甫一推出時,

即遭到民間團體質疑其為不公不義的政策。

 

能夠購買合宜住宅者,

基本上具備一定經濟能力,

像是浮洲合宜住宅須繳交三成自備款,

包含約四十萬元左右的簽約款等經濟壓力,

就是造成第一批幸運中選者

有高達廿六%的民眾忍痛放棄的原因之一,

更遑論合宜住宅可以照顧底層弱勢民眾。

 

為了落實「居住是人權」的理念並能夠永續發展,

政府應該是廣建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

並採取稅制改革,

想真正落實居住正義,

 

請政府開始玩真的吧!

 

我們從近年來政府與財團的合作模式中,不

管是合宜住宅或是ETC案,

不難發現都是政府在新自由主義信仰之下,

假自由化與小而美政府之名,

將公共服務角色交由財團,

最終受害的當然是我們人民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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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台灣勞工陣線協會執行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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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承包居住正義?

將公共服務角色交由財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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