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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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程
〈舊金山和約〉的條約義務【編輯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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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戰後外交資料時,不解的項目之一是,
中共不斷強調:日本對於台灣無任何權力。
這點意見,從未獲得美日等國的附和。
其中的曲折,或牽涉和約義務。
日本戰敗,
帝國領土能處理或未處理的,通通規定在和約之中。
如台澎、西沙等地,便屬於日本放棄但未規定地位歸屬的領土。
疑問是:
日本放棄台澎後,就從此徹底撒手不管、不能管了嗎?
答案,是否定的。
日本雖於和約中明言放棄台澎,
但國際法領土移轉必須以條約形式明記。
顯然,日本在和約中的單純放棄,
並未完備領土移轉的形式與程序條件;
因而,未來台澎地位一有決定,
日本必須依據在和約所承諾過的意向,
再度出面與「合法收受方」完成領土後續移轉的條約。
以白話文說,日本必須出面「蓋章」來完成放棄的程序。
這是和約的義務。而這個合法收受方,目前還沒成為共識。
要進一步深究的幾點:
一、
除非出現「情事變更」事由,
日本既然在和約中表達放棄台澎的意向,就不能再食言,
這是國際法「禁反言」(Estoppel)原則;
二、
由於需要日本「蓋章」的程序才能完成領土轉讓,
因此日本對於台澎必須擁有「剩餘主權」(residual sovereignty),
否則就不具蓋章者的身分;
三、
處在最終處理前,日本及所有和約簽署國,
都必須保衛此台澎「戰利品」完整無缺,
不使發生被侵略、合併,或社會、經濟、文化程度減損等現象。
意思是:放棄者、收受方與標的物的完整,缺一不可。
美、英、日等國對台澎曾行使過「維持現狀」的條約義務。
2007年3月28日當時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
在未與美國及其他安理會成員國會商下(可能僅與中國一方商量),
以函件僭稱
「根據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案,
聯合國認為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
美國立即發出
「對台灣地位的聯合國非正式文件」
(U.S. Non-Paper on the Status of Taiwan)[1] 駁斥。
英、加等國,甚至日本都出聲附和。
在聲明中,
美國雖強調基於三公報與〈台灣關係法〉的「一中政策」;
但不再講「海峽兩岸的中國人」,而是「海峽雙方的人民」;
並強烈釐清
「雖然聯合國官員的指稱符合中國的立場,
但它不是被包括美國在內的聯合國會員國普遍接受的立場」;
「若聯合國秘書處堅持視台灣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之一部分,
或以用語暗指台灣屬於此地位,
美國將被迫以國家立場撇清此一立場。」。
潘基文聞訊道歉收回。
誰說和約義務已遠,法律現狀被改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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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台灣地位 ]
2007年3月28日當時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以函件僭稱
「根據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案,
聯合國認為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
美國立即發出
「對台灣地位的聯合國非正式文件」
(U.S. Non-Paper on the Status of Taiwan)[1] 駁斥。
英、加等國,甚至日本都出聲附和。
[ 相關 ] 〈舊金山和約〉的條約義務,(2) [ 雲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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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的「一個中國」政策,定義與中國不同。
因為美國要求「兩岸」不能片面改變現狀,台灣才委曲求全,
定位現狀是「主權國家」,但希望美國及其他國家承認它的「現狀」;
承認與否是政策問題,誠如川普所言,「不需要聽中國的指使」。
歐巴馬稱「台灣人民同意」
只要他們能繼續享有「某種程度的自治」,
他們就不會「宣佈獨立」。
這是嚴重錯誤的陳述,不是「台灣人民」與政府的立場。
[ 相關 ] 歐巴馬荒謬的PRC’s “one china”[ 王景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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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前美國結束中國孤立與PRC關係正常化>後果?-2015習馬會]
四十年前美國採取行動結束中國政治孤立,
並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關係正常化。
我們確實可以慶祝這個事實,
但我們也需要觀察, 該怎麼結束台灣目前仍遭受的不公正以及政治孤立。
—->
在我們慶祝四十年前的這項成就時,
讓我們以行動幫助兩千三百萬台灣人,
讓他們脫離一九七○年代在他們無法控制的不幸狀況下,
被強加的政治孤立。
[ 相關 ] 讓台灣關係正常化 《 白樂崎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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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中國政策的混淆造成長期誤導>強化中國威權政權立場]
我國的政策何以造成這麼多混淆?
第一,
因為台灣關係法已有32年之久,大多數起草此一重要法案的人都已過世。
但這並不是藉口,因為美國憲法有兩百多年歷史,也仍受人熱烈討論。
第二個原因在本質上就與第一個不同,
即:
我國官員只聽北京的說法,我們刻意地對我們與台北的接觸設限。
假若我們與台灣民選領導人有直接、高層級面對面接觸,
那麼美國在這個議題上就會有更平衡的觀點。
第三個原因是,我國的政策並未明確定義。
前助理國務卿凱利
在2004年4月21日承認,美國在定義「一中政策」的立場上有其困難。
*
他說,「我不確定我能很容易就下定義」,
他接著說,
「我能告訴你的是,我們的立場不是什麼,就是不是北京所指的一中原則。」
這樣的混淆只會導致長期的誤判,並且強化中國威權統治者的立場。
所以,我們應該更清楚地定義並聲明,
「一個中國」政策的意思是,我們只承認一個政府做為真正的中國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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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一個中國政策」的意思是,
我們只承認一個政府做為真正的中國政府。
美國的「一個中國立場」不是北京所指的一中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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