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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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來台灣的,是黨,不是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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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
約法:1931.06.01~1947.12.25
約法30:
訓政時期由中國國民黨全國代表大會
代表國民大會行使中央統治權。
中國國民黨全國代表大會閉會時,
其職權由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行使之。
約法65:
國民政府總攬中華民國之治權。
約法72:
國民政府設主席一人,委員若干人。
由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選任委員,名額以法律定之。
當洪秀柱說
「國民黨總裁」下令從「中央銀行」金庫搬出黃金,
豈不知此舉實為國民黨對國家的劫掠,
黃金的本質是贓物,是應充公的犯罪所得?
事實是, 1948年11月10日,
蔣介石面諭中央銀行總裁俞鴻鈞
把中央銀行「庫存金銀……應即密運台、穗等地分存」。
1948年蔣還未下台,訓政也已結束,所以是蔣總統。
但根據《蔣公與我—見證中華民國關鍵變局》,
帶來台灣的黃金,又被蔣介石送回中國支應國共內戰的軍費,
每個月18萬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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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2758號決議(1971.10.25)
否定蔣介石「中華民國駐聯合國代表團」,
裁定蔣氏政權為中國的非法政府,
其移駐台灣也屬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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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屬日本領土至1952年4月28日)
>>1949年國民黨在台灣(日本領土)建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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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年4月28日:
《舊金山和約》生效日前台灣是日本領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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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計長周宏濤說:在1950年9月已經用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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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中華民國解體、總統李宗仁沒來台灣,
抵台的蔣系軍隊、官員可自稱「中華民國」嗎?
已辭職並移轉權力的蔣介石又自行上台,
可稱「中華民國」總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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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1年7月1日國民黨中華民國 中央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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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說:
「根據中央銀行資料, 1961年7月1日在台復業,
由台灣銀行移交黃金約一○八萬英兩,
占目前黃金儲備一三六二萬英兩的七.九%,
由於國民黨帶來的黃金早就花光,
台銀移交的黃金應與國民黨無關;
其餘一二五四萬英兩黃金,
則是央行於一九八一至一九八九年所購入,
都是台灣人民辛苦打拚累積的。」
台灣銀行本有黃金庫存,只要看烙印(earmark)一目了然。
又法幣大貶,
國民政府於1948年5月發行金圓券,
取得市面黃金以取代法幣。
所謂1949年的黃金債券,若非偷印,
則表示國民黨有大量黃金交給國民政府。
黃金哪裡來?
愛錢者常貪小失大。
為了錢,說來台灣的是黨,不是政府?
這的確是,正好打破國民黨政府65年謊言的實話。
1949年,總統沒來台灣,來台灣的只是黨總裁。
那,憑什麼說中華民國來台灣?
這問題,是假借訓政時期的以黨領政,
混淆所有權與管轄權的概念。
誠然,在國民黨以武裝力量平定中國之後,
中國便從「軍事佔領」(軍政)轉入為「合法政府」(憲政)做準備的、
具臨時性質的「過渡時期」(訓政)。
但,過渡時期的國民黨對於中國的地位僅為「代行」,
而不是「所有」。
雖然,根據臨時約法,
國民政府委員由國民黨中執會選任,
等於是太上政府。
但國民黨與國民政府仍為兩個法人,
總裁與主席仍為兩個不同職位。
至於故宮寶藏,那是中華民國掠奪自大清皇室的私產。
與台灣無關,台灣的政府頂多是管理人,非所有權人。
根據曾長期擔任已故總統蔣中正侍從官的
前主計長周宏濤口述、汪士淳撰寫的
《蔣公與我-見證中華民國關鍵變局》
回憶錄中提到,
依1950年6月7日當時央行總裁向蔣中正的報告指出,
國民政府於1949年以來運至台灣的純金來源及數量,
共有375萬5540餘兩。
但至當年5月底止,總共耗掉321萬2540兩,
僅剩54萬2910兩。
周宏濤在回憶錄中指出,政府遷台初期,
雖有來自大陸運來的黃金作為支撐,
但當時因美援斷絕,加上60萬大軍的龐大開支,
讓原本已捉襟見肘的國庫存金迅速消耗。
而消耗純金最大宗的就是「軍費」,
平均每個月必須撥付近18萬兩,
「依這樣的速度,幾個月下來就要花掉215萬餘兩,
運台純金僅夠再支撐3個多月。」
換句話說,
當年國民黨運抵來台的黃金,在1950年9月就已經全數用罄了。
至於國民黨稱當時黃金對穩定台灣經濟發展有重要貢獻,
周宏濤則寫道:
「黃金消耗速度非常快。
長久以來,
國內外以為政府攜來台灣的黃金數量龐大到花用不盡,
可為台灣未來發展『奠基』,其實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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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計長周宏濤說:黃金在1950年9月已經用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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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0年3月的國民黨中華民國 , 1949年前的中華民國 ]
1949年前的中華民國,
與其後的「中華民國」 ( 國民黨中華民國 )
是同一個實體(continuity)嗎?
一九四九年一月二十日蔣介石將總統
權力正式移交李宗仁後下台;
四月二十三日首都南京陷落,總統李宗仁離開南京。
官方雖美稱此為:
分批疏散、分地辦公,
但「中華民國」實已經解體而走向滅亡,
更別說十月一日成立了新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
忠於蔣介石的殘餘部眾
歷經廣州、重慶、昆明、桂林等四散過程,
終流亡到仍為盟軍佔領地的台北,
經重整後享受短暫的「中華民國」落日餘暉,
旋即又恢復為
流亡地位的「中國人台北政權」(Chinese Taipei)。
1949年中華民國解體、總統李宗仁沒來台灣,
抵台的蔣系軍隊、官員可自稱「中華民國」嗎?
已辭職並移轉權力的蔣介石又自行上台,
可稱「中華民國」總統嗎?
哪些國家以條約承認了此政權為「中華民國」?
[ 相關 ] 精采100 流亡62[ 雲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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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18)
○上報
國民黨「黃金傳說」 追討黨產政府先還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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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產追討攻防大戰啟動!
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預計9月1日掛牌,
據知情人士透露,國民黨內部也擬定多套因應策略。
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針對當年國民黨遷台時期,
從中國大陸運送來台的黃金金條及黃金債券數量,
行管會近日密集展開清查、統計,
總共查出68箱、換算現值總價約新台幣200多億元的黃金債券;
至於現仍存放在央行金庫的黃金金條則約高達463億元。
國民黨主動出擊,以此和民進黨政府「算總帳」,
一旦黨產委員會要求追討黨產,
國民黨將要求政府先還欠款,
意外掀開國民黨版「黃金傳說」。
值得注意的是,
針對今天《中國時報》社論
《國庫黃金及故宮國寶應納為黨產》,
指稱黨產條例起始時間為1945年,
國民黨應有權利主張
當年運抵台灣的央行黃金及故宮國寶屬於黨產,
並啟動法律程序進行清理。
國民黨主席洪秀柱下午受訪時也呼應,
當年黃金、故宮寶物運到台灣,是以「國民黨總裁」,
而非「總統」身分下達命令。
這對穩定台灣經濟與人心安定起了相當大作用,
國民黨對國家貢獻相當大,不可忽略不談。
洪秀柱還說,如果要從民國34年開始申報,
那麼故宮國寶、黃金「這也是屬於我們的黨產」。
到底是國民黨欠中華民國多,還是中華民國欠國民黨多,
「這筆帳還有得算,一條條來算,把帳算清楚!
事實上,
在黨產條例公布生效後,
對於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主委顧立雄日前公開呼籲,
請國民黨據實申報,
讓大家了解到底當年從中國大陸帶了多少金條、文物?
究竟是國家的還是國民黨的?
知情人士透露,國民黨行管會近日私下展開大清查,
總共統計了多達68箱、以美元計價的黃金債券資料,
面額共有5000美元、1000美元、500美元、100美元及50美元五種,
當年這些黃金債券的總面額約高達2415萬9550美元。
黨內人士說,若依此上述黃金債券的面額換算現值,
中華民國政府至少欠了國民黨新台幣200億元以上。
至於當年國民黨從中國大陸運來的黃金金條,
目前存放在央行金庫中的約有8%,
換算目前黃金牌價,總價值約新台幣463億元。
也就是說,若民進黨政府要清算鬥爭國民黨黨產,
最起碼應該先還國民黨逾600億元。
該位人士還說,民進黨當時在制定《黨產條例》時,
態度「鐵板一塊」,太過貪心,
堅持不當黨產的追溯年限要從民國34年起算,
當時中華民國還未行憲,屬於「黨國不分」時代,
「那時候還沒有『國家』概念,政府通通是國民黨的!」
因此,
當年國民黨運送來台的黃金金條,
以及借給政府所發行的美元黃金債券,
既然現在要算總帳,大家就一次算清楚吧。
「國民黨不是兩手空空來台灣的!」
國民黨行管會主委邱大展則表示,
當年下令運送黃金來台的是「國民黨總裁」蔣中正,
而代理總統是李宗仁,
如果國民黨真心懷不軌,就占為己有就好,
何必還要存放在央行金庫中?
國民黨當時有幫助國家,國家確實也有欠國民黨的部分。
至於行管會是否有清查統計或將公布
當年運送來台的黃金金條及黃金債券資料,
他則稱不清楚,還要再進一步瞭解、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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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年4月28日:
《舊金山和約》生效日前台灣是日本領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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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17)
○中時
國庫黃金及故宮國寶應納為黨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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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主任委員顧立雄在媒體表示,
他將清查國民黨自1945年起取得的所有財產,
包括現有黨產及可能奪自民間、掛在他人名下、附屬組織的所有財產,
並將動用國家司法力量介入。
顧立雄並嗆聲國民黨,
既然提不出條例哪一條條文內容違憲或違反民主法治原則,
就不要提出釋憲「消耗我做事的能量」,果真豪氣干雲,
要讓國民黨無所遁逃。
國民黨被人嗆聲,卻顯得十分低調,似乎只能靜待噩夢實現。
國民黨與民進黨可能都沒有意識到,
清查《不當黨產條例》起始時間為1945年,
並包括「可能奪自民間」部分,
那麼,國民黨應有權利主張當年運抵台灣的央行黃金及故宮國寶屬於黨產,
並啟動法律程序進行清理。
國民黨於1948年11月至1949年10月間,將國庫黃金分批運送來台灣。
這批黃金的數量,民間有許多不同版本的估計,
比較常被引述的是277萬多兩與450萬多兩兩種說法。
當時是黨國一體體制,
而蔣中正在1949年1月21日宣布下野,由副總統李宗仁代理總統。
換言之,
絕大多數運送黃金的命令下達者是「國民黨總裁」而非「中華民國總統」,
運送行動並非透過政府依法定程序,
而是依據國民黨總裁意旨進行,國民黨自有主張的權利。
不管這批黃金究竟是黨產或國產,都必須知道,
這批黃金的來源主要是
國民政府在1948年8月以發行金圓券名義,
透過威權半強制手段,強迫民間交出的私藏黃金,
當時承諾金圓券每一圓的黃金含金量是0.22217克。
金圓券發行後即因戰亂而快速、劇烈貶值,
1949年7月停止流通。
金圓券換得的黃金多數被運送來台灣,
成為1949年6月發行新台幣紙鈔的黃金儲備,
新台幣有了足夠的黃金準備,
物價與民心士氣才逐漸穩定。
從這個角度看,
若稱央行這批黃金「奪自」大陸民間應無疑義。
既然民進黨政府要清理國民黨可能奪自民間的財產,
並歸還原主,大陸民眾自然有權主張他們的權利,
並要求台灣歸還。
故宮國寶歸屬問題類似,
同樣是在1948年至1949年期間,
蔣中正下令把將近3000箱、60多萬件的故宮國寶,
分成多批運送台灣。
故宮國寶主要是中國歷代王朝的皇室收藏,
這批運送來台的故宮國寶,
數量上只是當年所有故宮國寶的兩成左右,
卻是其中最為精華與珍貴的部分,價值難以估計。
有媒體曾經參考國際拍賣市場的成交行情概估指出,
以書畫作品而論,
單單故宮收藏的米芾作品就有百億價值;
至於瓷器,光是故宮收藏的21件汝窯,
價值就可能上千億;清朝乾隆時期的「御製琺瑯彩春燕圖碗」,
一只身價在多年前的國際拍賣市場已有超過6億新台幣的成交價,
而故宮目前僅僅清朝宮廷珍藏的瓷器,
大約就有兩萬多只,換算起來的總價值絕對驚人。
國民政府遷台以來,強調中華民國是中國的正統繼承者,
就此而論,不管是以發行金圓券名義從民間徵收而來的國庫黃金,
或是中國歷代王朝所珍藏傳承至今的故宮國寶,
政府當然有主張繼續持有的合法性與正當性。
然而,民進黨政府決意與中國切割,
保有國庫黃金與故宮國寶的基礎自然隨之動搖。
兩岸過去所獲致的九二共識是一中各表的主張,
強調兩岸同屬一個中國,但一個中國究竟是這邊的中華民國,
還是對岸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則由兩岸政府各自表述。
從法理來說,九二共識讓台灣可以繼續維持分治現狀,
又擁有留住國庫黃金與故宮國寶的正當性與合法性。
如果民進黨政府堅持不接受九二共識,
也就是不再認為兩岸同屬一個中國,
台灣政府繼續持有從大陸運送來台的
國庫黃金與故宮國寶的正當性與合法性,
就會出現法理爭議。
民進黨政府已啟動追討黨產法律行動,
國民黨應積極主張國庫黃金與故宮國寶屬於黨產,
並納入登記交付行政院。
我們當然知道其實質意義接近零,
但至少可以促使民進黨政府及社會大眾,
認識九二共識與國庫黃金及故宮國寶的關聯性,
思考清楚真的要否定九二共識「兩岸同屬一中」,
讓大陸民眾可依據《不當黨產條例》要求台灣政府歸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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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在台協會處長歐博哲,
昨和我駐德代表謝志偉同台討論「德國轉型正義經驗」。
歐博哲強調,德國政府
公開真相、開放檔案、審判加害者、賠償及道歉,
才能邁向民主自由國家,反省過去才能達成和解。
[ 相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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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離開首都各國大使拒絕隨行的ROC政府,
法理上早已滅亡;
1949年底遷徙來台所謂的「中國的共和政府」,
只是以蔣介石元帥為首,
依附於盟軍佔領權的附隨組織。
它雖在台灣以「中國共和政府」之名易地重建,
卻很難稱為中國政府的連續體。
[ 相關 ] 回應「台灣的母國?」[ 雲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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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民國 一個歷史名詞–蔡英文就任中華民國總統 ]
1971年的聯合國2758號決議中,
中華民國的聯合國代表席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
中華民國失去了在聯合國內代表中國(China)的資格,
成為一個歷史名詞,
留給台灣的只是沒有任何實質意義的空殼,
一個無法拒絕、沒有獎品的強迫中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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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Great Chinese Lie About Taiwan
Taiwan’s New Leader a Mess
Taiwan’s New Leader a Twi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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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蔡英文政府在國際上自稱Chinese Taipei
對「Chinese Taipei」的解讀 就是「中國的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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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 16, 2016, People Wish KMT Never Come Back
After May-20, People found KMT Never G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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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二戰結束71週年
keep making Taiwan become another ukraine !
keep making Taiwan become another Crime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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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Great Chinese Lie About 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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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the other side of the Iron Curtain
or
On the same side of the Iron Curt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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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中國人有智慧回中國去解決自己問題-不要拖台灣人下水]
中國外交部長王毅日前在美國表示,
希望蔡英文願意接受他們自己的憲法
所規定的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
「九二共識」這個頭箍,國民黨願意套上,
對老共便有實用價值。
當它對新政府沒用時,
老共很自然會換一個頭箍,
屆時只要念個緊箍咒,
能讓不聽話的新政府頭痛打滾。
這頂新的頭箍或許就是「他們自己的憲法」,
它是將蔡英文的「中華民國現行憲政體制」,
往「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方向壓枝。
就「中華民國憲法」而言,本來就有其危險性。
1946年在中國制定的憲法,可以在台灣有效運作,
某種程度總是挑戰著台灣的國家法理地位,
所謂的「一中憲法」、「憲法一中」便透露了這種曖昧性。
事實上,
這部憲法在中國制定時並不涵蓋台灣,
當時台灣仍屬於日本領土。
[ 相關 ] 他們2300萬人自己的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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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ep making Taiwan become another ukraine !
keep making Taiwan become another Crime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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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誰把台灣關進中國牢籠71年?] 盟軍委託佔領者???中國難民???
任雪麗(Shelley Rigger)說起這個故事,
也帶出她的深刻觀察:
「台灣人沒有太多選擇,猶如籠中之鳥,
無法展翅高飛,但他們卻會盡其所能地避免死亡。
而且正如籠中之鳥,台灣能做的就是發出聲音。」
這番話真實到令人心痛、也令人有些不服氣。
真的非如此不可嗎?
台灣只能這樣嗎?
我們必須要問的是: 是誰把台灣關進鳥籠?
美國沒有責任嗎?
中國沒有意圖嗎?
台灣能不能翻轉命運?
美國前AIT理事主席卜睿哲說:
「美國從過去的決定到今天,
都在限制台灣的選擇和機會,
美國有義務特別關注台灣利益。」
誠哉斯言。
二次戰後幾乎所有的殖民地都紛紛獨立,
只有台灣從此被關進
蔣介石的「大中國」獨裁政權的鳥籠裡。
[ 相關 ] 台灣:鳥籠裡的金絲雀[ 王美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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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合國2758號決議 ]
聯合國2758號決議(1971.10.25)
否定
蔣介石「中華民國駐聯合國代表團」,
裁定蔣氏政權為中國的非法政府,
其移駐台灣也屬非法,
1952年4月28日: 《舊金山和約》生效日 之前
台灣是日本領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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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金山和約生效後蔣介石未依規定在90日內撤離]
二戰,對台灣而言是一個值得深究的矛盾。
在終戰前,台灣是大日本帝國的殖民地,
雖然沒有自主權,但客觀上,仍是日本國的國民。
終戰後的台灣人,
則連同土地一起改由中華民國管轄。
然而,戰後台灣的教育,
是想說服台灣島內的所有人,台灣是「勝者」;
這種說法,不是不可以被接受,
只是有種怪怪的「異樣感」。
而這種感覺在中國的崛起、
台灣民智的上升與言論自由的開放下,
越來越強烈。
究其根本,其實是二戰後的台灣,
是被強迫當的敗者,與裝成勝者的敗者,共同組成的國家。
[ 相關 ] 二戰與台灣[邵之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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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憲章第77及76條日本放棄台灣後人民自組政府獨立建國]
舊金山和約的前言寫明
日本絕對遵守聯合國憲章,
依聯合國憲章第七十七及七十六條,
日本放棄台灣之後,由人民自組政府,獨立建國。
[ 相關 ] 如何反制?[ 沈建德 ]
[ 台灣獨立運動目的是->台灣從國共爭奪中國主權戰爭中脫身 ]
[ 台澎一國金馬一國 中國內戰不必拖台灣下水 台灣中國一邊一國 ]
<< 台灣不會因為中華民國流亡政府的存在而變成中華民國 >>
[ 國民黨殘餘者虛構的政府 >>>
寄生台灣自稱中華民國的流亡中國人台北政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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