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李登輝,政治追殺還是遲來正義?

訴李登輝,政治追殺還是遲來正義?

http://www.bbc.co.uk/zhongwen/trad/taiwan_letters/2011/07/110707_teletters_sue_lidenghui.shtml

吳燕玲

台灣自由撰稿人

更新時間 2011年7月7日, 格林尼治標準時間11:23

李登輝

起訴李登輝,在台灣政壇掀起了巨大的效應,

至今餘波蕩漾。

特偵組上周以國安秘帳中,

金援南非的779萬美元最後流向台綜院,

決定以貪污治罪條例及洗錢防制條例,起訴李登輝。

此舉不但震撼了台灣政壇,適逢大選年,

總統大選的選舉氣氛,也出現了微妙的變化。

早在陳水扁時代,

台北地檢署即曾針對國安秘帳案展開調查,

當時即查知這筆秘密金援南非的款項,

最後流向了李登輝一手掌控的台綜院,

台綜院是李登輝為了卸任之後,

持續維持其政治影響力,

在1993年所成立的智庫,

當時台綜院聲稱,其經費來源多由企業界人士贊助,

沒想到竟被查出,台綜院購買辦公房舍的經費,

所謂企業人士出資捐贈,

充其量只是個白手套而已。

政府經費挹注私人智庫

如果台綜院購買辦公室、招攬學界人士、

舉辦各類研討會的經費是來自於政府預算,

那麼台綜院的運作,政府理應有主導權,

不應當如同今天的台綜院,形同是李登輝的私人智庫,

政府機關毫無置喙餘地,

所以早在扁政府時代台北地檢署調查此案,

最後只起訴了奉命行事的前國安局會計長徐炳強,

李登輝與其它具決策權的人都沒事,

當時就有許多人提出質疑。

所以這次特偵組舊案新炒,決定起訴李登輝,

在政壇掀起了巨大的效應,至今餘波蕩漾,

多數藍營人士鹹認為,這是「遲來的正義」;

但是綠營人士則以全案並沒有新事證,

強烈抨擊馬英九是對提出「棄馬保台」的李登輝,

進行「政治追殺」。

台灣民眾長期以來接受政治洗禮,

在聆聽不同觀點的意見後,不需要太多的證據支持,

心中自然形成一套看法。

李登輝與陳水扁

陳水扁接受媒體專訪時曾說,是他把國安秘帳壓了八年。

(中央社圖片)

支持「政治追殺」觀點的民眾認為,

馬英九在2008年勝選的關鍵,是陳水扁的貪腐,

現在卻因為執政成績不佳屢被攻擊,

如今起訴李登輝,隨著後續法院開庭審理的動作,

選戰攻防議題多少可以再拉回「清廉v.s.貪腐」的戰場,

從而認定起訴李登輝,

是一種著眼於總統大選的政治操作手段。

「政治追殺」之說,

不管是出自於綠營的操作,或是民眾反射性的感受,

已逐漸在基層發酵,某種程度來說,

凝聚了綠營支持者的動力,

馬英九為避免傷及選情,特別召開記者會,

強力澄清他絕無干涉司法;

檢察總長黃世銘也表示,如果選前七個月不能起訴,

那麼台灣年年有選舉,是否都要因為選舉而不能起訴?

黃世銘更進一步解釋,

陳水扁接受媒體專訪時曾說,是他把國安秘帳壓了八年,

還一度挑釁特偵組「只辦扁不辦李」,

因此站在特偵組的立場,

只是把當年被扁「壓下來」的案子「掀開來」,

如果檢方還不辦此案,豈不是裝聾作啞?

總統職務超高風險

 

因此,

藍營反過來回擊,此案重啟調查,

是陳水扁為自己的弊案脫罪,而告發李登輝所致,

要追殺也是陳水扁在追殺李登輝;

陳水扁不但曾對媒體說,是他把國安秘帳案壓下來,

還曾於2009年9月5日接受特偵組偵訊時,

向特偵組告發此案,種種情景歷歷在目,

亦讓藍營支持者覺得,起訴李登輝,

並非馬政府刻意的政治操作,而是「遲來的正義」。

起訴李登輝,究竟能夠在藍綠陣營中,

凝聚多少支持者的向心力,轉化成為選舉的催票動力,

或許還有待觀察;

但是台灣民主化之後,

連續三位總統或在就職前,

或在卸任後,都一一吃上官司,

馬英九在當上總統前,曾因特別費遭起訴,

陳水扁因弊案而身在獄中,

如今,連李登輝也吃上官司,

看來,

總統這個職位,在台灣,已成超高風險的職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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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反饋

"總統這個職位,在台灣,已成超高風險的職務"。

這是什麼樣的結論?

不論在那一個國家,只要謹守本份,不違法亂紀,任何職位都很安全。

shang, Taiwan

MR馬英九其涉三中案為何不辦,Taiwan司法已淪為政治工具。

Eki

馬英九清廉嗎? 自己2008年的綠卡事件都交代不出來了

同時全家都是美國人的人,還能用上清廉二個字嗎?

TsaiHo, TAIWAN

【健全】的司法制度,【有公信力】的司法制度,【受人民敬重】的司法制度,

先決條件是要【獨立於任何行政架構】,

【不受任何干擾】,包括總統、議員、黨派、種族,宗教。

【憑證據】,【跟程序】,【依法辦案】便可以了。

一旦受到【干擾】,一旦有了【顧忌】,【公平正義】就永遠【不能彰顯】。

中國大陸的司法制度就是一個最好的例子,制度只徒具【一個空殼】,不值一提。

還望台灣的司法制度,在人民【鞭策】下,不要【傾側沉淪】。

孟光, Hong K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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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民主的細節      戳破台灣民主法治假象]

台灣民主化之後,

連續三位總統或在就職前, 卸任後,一一吃上官司,

馬英九在當上總統前,曾因特別費遭起訴,

陳水扁因弊案而身在獄中,

連李登輝也吃上官司,

看來, 總統這個職位,

在台灣,已成超高風險的職務了。

———->

這是什麼樣的結論?

台灣民主化??????

台灣民主只有假象

台灣政黨政治的騙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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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亡的中國人台北政權   意圖竊取台澎主權]

連續三位總統

二個台灣人的總統

二個國民黨主席

三個台灣中華民國的總統

——>

台灣人做總統會出問題,

只有國民黨人統一台灣才行。

—>邏輯不通!

——————–相關————————-

聲援李登輝 20社團﹕馬迫害異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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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偵組的招牌換了嗎?

特偵組的招牌換了嗎?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jul/7/today-s1.htm

最近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

由於以十一年前發生的國安密帳案

起訴前總統李登輝涉及貪瀆,

在社會上引起了極大的震撼,

為了對民間的疑慮有所說明,

特偵組特別出面強調:

絕無鎖定特定人士辦案,

而且日後除了加速辦理未結舊案之外,

也將主動出擊辦新案。

*

不過對於所謂的「新案」,

特偵組卻又不合常理地指出:

「尤其針對都市更新、司法官貪污、公共工程弊案、

企業貪腐和土地重劃等五大目標」,

也會將類似「重大、特殊」案件列為優先調查對象,

主動出擊「絕不手軟」。

*

特偵組此一表態,絕對有再澄清的必要,

否則恐怕會造成社會更大的非難。

*

司法,

講究理性、冷靜,有多少證據辦多少事,

並且一切依法辦理,絕不摻雜任何主觀好惡,

也不預設立場。

*

因此,

在法律的範疇中,不應該存在「絕不手軟」

這種政治語言以及價值判斷,

若「絕不手軟」可以成立,

難道就可以肆無忌憚地「手硬」?

*

在法律面前,只有我心如秤,切實依法,

執法的手段不但沒有軟硬的問題,

執法人員似乎也不該有此踰越的念頭。

*

特偵組這次的表態中,尤其指出:

除了積極辦理未結舊案之外,

也釐定了未來打擊重大弊案的方向。

但有關五大目標發布後,社會又為之議論紛紛,

最簡單的邏輯不通是:

若有不法,偵辦即是,為什麼要設定目標?

不在目標之內的不法就可以逍遙法外嗎?

又何以需要特偵組檢察官事前放話?

是不是有警告威脅、製造寒蟬效應的用意?

*

總統大選在即,

如此的表達方式,很容易讓人聯想,

特偵組完全沒有評估箇中的敏感性?

或是明知故犯,

就是要運用公權力塑造這種肅殺的氛圍

以台灣歷經數十年威權統治,

司法機關曾為當權者共犯結構的歷史背景,

特偵組的真正目的何在,

不必有所忌諱嗎?

*

社會上之所以會泛起上述種種不解,

並非被迫害妄想症使然,

而是有根有據。

*

特偵組是最高法院檢察署的特設單位,

二○○七年成立,

其前身是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

於一九九○年成立的「查緝黑金行動中心」,

依據此一沿革,

很清楚這個單位是以掃除黑金為主要宗旨

*

如果再翻閱法院組織法,

就更明白了,

該法第六十三之一條詳細規定:

最高法院檢察署設特別偵查組,

職司三大案件,

分別是:

一、涉及總統、副總統、五院院長、部會首長

或上將階級軍職人員之貪瀆案件。

二、選務機關、政黨或候選人於總統、副總統

或立法委員選舉時,

涉嫌全國性舞弊事件或妨害選舉之案件。

三、特殊重大貪瀆、經濟犯罪、危害社會秩序,

經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指定之案件。

這三者,

是特偵組的法定職掌,既然法有明訂,

為什麼特偵組要另外新創五大目標?

*

三大案件五大目標的內容作比較,

涉及總統、副總統、五院院長、部會首長

或上將階級軍職人員之貪瀆案件不提了,

選務機關、政黨或候選人

於總統、副總統或立法委員選舉時,

涉嫌全國性舞弊事件或妨害選舉之案件也消失了,

只剩下第三類經檢察總長指定的案件。

*

什麼時候總統以降人員成了法外之人?

擁有權力不才是最該監督的對象嗎?

什麼時候總長的權力可以變得這麼大?

總長如果搞人治,誰來制衡?

*

再看看

所謂的五大目標,

司法官貪污的偵辦原屬既定業務,

司法官也負責查察賄選,

特偵組在選前作此強調,

有何暗示?

*

同時,

都市更新、公共工程弊案、企業貪腐和土地重劃等,

會不會給人瞄準民間企業、集中鎖定特定行業的誤會?

原本「辦官」的特偵組未來是準備要側重「辦民」嗎?

*

特別是在選前這個敏感的時間點,

會不會有化身「東廠」的嫌疑?

*

台灣的民主一路走來備為艱辛,

司法中立與言論自由

是檢測民主的最基本前提,

也是為國際所共識的人權指標。

*

如果司法猶如皇后的貞操

司法人員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

都必須避免瓜田李下,

不能予人有一絲謠言揣度的空間,

否則必然喧騰國際輿論

台灣的國家形象將是莫大戕害。

*

基於維護馬政府的信譽,

我們誠懇建議檢察總長必須出面再作澄清,

並且回歸法制,全力辦好三大案件,

以免重創特偵組的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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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民主的細節  戳破台灣民主法治假象]

*

台灣的民主

一路走來備為艱辛,

司法中立言論自由

是檢測民主的最基本前提,

也是為國際所共識的人權指標

*

運用公權力塑造肅殺的氛圍

*

以台灣歷經數十年威權統治

司法機關曾為當權者共犯結構歷史背景

*

——>

台灣的民主?????

威權統治從未離開台灣

隱藏在民主法治假象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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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國際形象重回白色恐怖的蒼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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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民主程序受到侵蝕的整體趨勢[葉望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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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兩公約]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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