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共犯結構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jan/22/today-o8.htm
◎ 蘇安生
一九四六年迄今,國民黨黨國不分,
巧取豪奪,將國家財產據為黨有,
而負責看守國家財產的公務員未能善盡職責,
因怕招致禍害獨善其身,
不敢挺身揭發這不公不義的惡行,
國民黨乃制定軍公教十八趴要點,
美其名為照顧軍公教,
實為防止公務員舉發其竊取國家財產的封口費,
可說是集體分贓。
如果國民黨竊取國產是賊,那看守國產的公務員未舉發,
等同監守自盜,這與盜賊有何不同?
因此為洗刷公務員的清白,應該廢除十八趴,
不要鄉愿,
公務員應該站出來舉發當年國民黨的犯行,
追討黨產,將追討所得用來照顧全民,
這才是正本清源的做法,
國家也才能長治久安步入正軌。
公務員忠於國民黨,而不是國家,
巧取豪奪國家財產,經由政府採購公開招標,
竊取國家資產,這種事例將一直上演,
如花博、新生高、內湖捷運、貓纜…等,
皆屬集體貪瀆,
如同幫派組織犯罪,很難逮到主嫌。
所以說,十八趴不廢除,
就是變相鼓勵監守自盜的行為。
(作者為公司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