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介石檔案:台灣是託管地

2017-01-09

http://hoonting.blogspot.tw/2017/01/blog-post_9.html#more

 
蔣檔:台灣是託管地【完整版】

======================

國史館解密蔣檔中,

蔣介石曾在1949年1月12日卸任前訓令

台灣法律地位與主權,在對日和會未成以前,

不過為我國一託管地之性質」。

 

蔣介石承認接受盟總(GHQ)第一號命令來託管台灣,

代表台灣決非中國領土,且託管的主體是戰勝國全體(聯合國),

非蔣更非中。

蔣在1950年3月13日復任後再說

我們的中華民國到去年終就隨大陸淪陷而已經滅亡了!

我們今天都已成了亡國之民…」

ROC一離開中國即滅亡,不管政府如何再組,

無論是叫做什麼,

也只能是Government-in-exile of Chinese Taipei

中國人在台北政權=流亡政權中華台北)。

 

查當時高級外省人間的眾多內部討論資料,

亦確認戰後台灣國際法下的託管地,不屬中國。

 

於是高外人非常謹慎,不敢隨便到台灣,

必須確定美方默許態度後,才敢成行。

 

即便來台灣,也千方百計想再移民美國安身,

或至少有個綠卡護體,以防萬一。

 

目前,台灣社會擁有綠卡者50萬人,其來有自。

台灣是戰勝國聯合國的託管地,其意義是:

終戰的「光復」(和日語的「降伏」同音,對外容易混淆),

及台灣人同日「恢復」(非〈國籍法〉的「回復」)中國國籍,

同時違背了國際法與內國法。

 

不是事實,不合法理,也應自始無效。

 

台灣只是託管地,

所以1949年,逃至台灣的蔣氏政權便淪為海外流亡政府,

立即與中國斷根。

 

所謂「ROC憲法」,

在〈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與中國新憲法生效後,

亦同步滅亡,頂多權充「台澎基本法」呼攏大家到今天。

 

1950年杜魯門台海中立化聲明連同1952年〈日華和約〉,

承認了蔣在台灣的新生政權

範圍限定在台澎等有效統治區域,

謹慎地一刀切開中與台

 

台灣人只因和約第10條「視為包括」規定

才勉強取得ROC國籍,成為「名義上的中國人」。

 

1972年季辛吉利用此「名義上的中國人」聯中制俄,

以「認識到海峽兩岸所有中國人同意

(The U.S. side declared:

The United States acknowledges that

all Chinese on either side of the Taiwan Strait maintain

there is but one China and that Taiwan is a part of China.)為幌子,

完成「美中版一中各表」的〈上海公報〉。

 

但半年後日中建交,日本外相表明

「〈日華和平條約〉已失去了存在的意義,並宣告結束

(日中関係正常化の結果として,日華平和条約は,存続の意義を失い,

終了したものと認められる,というのが日本政府の見解でございます。)

—不僅台灣人的「ROC國籍」根據被撤銷

〈上海公報〉「只有一個中國」的基礎也失去意義

 

但,國際政治詭譎,讓謊言變身為「九二」繼續扯

 

2016年11月,

台灣留學生身分被冰島政府註記為「無國籍」,

就是台灣地位未定脈絡下的必然現象。

 

國民黨政權因堅持「日華」兩字,

延宕「交流協會」正名45年;

近日才由小英政府以「日台」正式掛牌。

 

中國國民黨失去「華」字,就喪失了對台統治的正當性,

高唱「一中」容有實益;

民進黨政府未能抓住互惠契機,

正名「台日關係協會」,更不免遺憾。

 

經過自己的努力,

台灣,從1945年戰勝國的「託管地」,

到1996年後轉為「以美國為首的聯合國」下

民主之「自治國」(commonwealth),著實不簡單。

 

但無論政府叫ROC、Chinese Taipei

或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TECO),

它的實體一貫與「中 or 華」無關,始終就是

〈台灣關係法〉下的

「台灣統治當局」(Taiwan Governing Authority, TGA)。

 

我們何須心有罣礙而生恐怖?

 

前述變化,皆為冷戰格局下的權宜之計

但「戰後體制」卻與「冷戰格局」高度重疊。

 

這種重疊性讓北京有機可乘

「戰後體制」、「冷戰格局」與「中國內戰」

三種架構之間翻雲覆雨:

一方面聲稱

美日尊重「戰後體制」,以大國之姿對待北京

一方面,又要

大家拋棄「冷戰觀點」,不可以再封鎖中國

反過頭來

主張台灣問題是「中國內政」,國際社會不可以干涉。

 

唯有明瞭台灣統治當局ROC一實一虛的對生關係

當改變來臨時,我們才能毅然掌握良機,

開創台灣生機!

 

七十年了,

國際社會難道不該徹底檢討過時的架構與權宜,

以制止強國的投機?

=======================================

========================================

前述變化,皆為冷戰格局下的權宜之計

但「戰後體制」卻與「冷戰格局」高度重疊。

 

這種重疊性讓北京有機可乘

「戰後體制」、「冷戰格局」與「中國內戰」

三種架構之間翻雲覆雨:

一方面聲稱

美日尊重「戰後體制」,以大國之姿對待北京

一方面,又要

大家拋棄「冷戰觀點」,不可以再封鎖中國

反過頭來

主張台灣問題是「中國內政」,國際社會不可以干涉。

 

唯有明瞭台灣統治當局ROC一實一虛的對生關係

當改變來臨時,我們才能毅然掌握良機,

開創台灣生機!

 

七十年了,

國際社會難道不該徹底檢討過時的架構與權宜,

以制止強國的投機?

 

  [ 相關 ]     台灣是託管地: [ 蔣介石檔案 ]

========================================

這個國家—中華民國 狀況不斷 ]

 

這個國家—中華民國

蔡英文似乎不太願意講出正式國號,

總是以「這個國家」來蓋過去,因此我也要學她的風格)」

狀況不斷

 

 

[ 相關 ]  

台灣中國人的「這個國家」終自我解體?[ 本田善彥 ]

=======================================

[       台灣社會捏造歷史71年        ]

 

陳宣儒的事雖是個案,但它以戲劇性的方式,

呈顯出台灣社會面對歷史的集體輕忽

 

絕大多數人或許未曾編造身世,但我們之中的很多人,

都曾將納粹罪行切割成絕對的「過去」;

也有不少人,把賴和的漢詩超譯成台語發音的「新詩」。

 

我們毫不遮掩對歷史的剪裁拼貼、任意代言。

 

如此一來,

我們的「集體身世」又何異乎集體的編造、挪用

 [ 相關 ] 

扮納粹、自自冉冉、偽灣生,被捏造歷史71年[ 黃星樺 ]

========================================

[   香港是台灣的照妖鏡        ]

 

黃國昌認為,從香港社會運動的脈絡,

讓年輕人進入香港立法會,

香港未來要如何決定民主自治這件事情,

應由香港人自己決定,能否落實「真普選」。

 

反觀台灣,

黃國昌則說,台灣現階段已從統獨上的爭議

轉化到「世代與分配正義」的問題。

 

他說,

台灣人民大多都已自覺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

但是在社會公平正義的上,譬如土地正義、婚姻平權、年金改革,

都開始出現世代落差、資源分配不均的狀況,

 

這也是台灣現階段正面臨的難題。

 

[ 相關 ]   太陽花、雨傘運動將港台人民帶離政治潔癖[ ]

========================================

[    The Great Chinese Lie About Taiwan    ]

Fake R.O.C.

The Great Chinese Lie About Taiwan

 It’s Time to Let Taiwan Be Taiwan

 

The island Tsai governs still

calls itself the Republic of China (ROC).

 

It is meaningless to perpetuate the myth

that Taiwan is a province of China.

 

Rather, it is time for Taiwan to become a normal country.

========================================

[ 中國難民1949, 中華民國:中國廢棄的國號 ]

[1991憲改歷史定位是啟動台灣民主化的開端??- 台灣民主假象 ] 

 

世界上那有透過「修憲」可以重新界定國家主權者是誰?

以及國家主權管轄領域?

 

尤其把原來做為主權者的國民

98%都排除在憲法的管轄保護之外的

所以1991年的憲改其實是界定新主權的制憲行為

 

台灣在法理上根本沒有權利

修中華民國在中國大陸制定的憲法。

 

國家的修憲權自於制憲權的授予主權者的授權

原始的中華民國憲法既然是由國民黨在中國大陸時期

全體中華民國國民制訂的,

那麼,

要修中華民國的憲法就必須取得制憲者

全體中華民國國民同意。

 

但是在1991年修憲時,這根本是不可能的。

 

所以1991年的憲改,無論從授權程序實體内涵上來說,

本質上根本是制憲,

 

 [ 相關大法官與中華民國-國王的新衣 [林濁水 ]

=========================================

It’s Time to Let Taiwan Be Taiwan

台北的名稱遊戲:是時候讓台灣叫台灣了

———————————————————-

  《外交事務》(Foreign Affairs)

  巴博內斯(Salvatore Babones)

=========================================

[       It’s Time to Let Taiwan Be Taiwan    ]

國際關係界重量級期刊 《外交事務》(Foreign Affairs)

本週稍早刊登雪梨大學的中國研究專家

巴博內斯(Salvatore Babones)的文章:

台北的名稱遊戲:是時候讓台灣叫台灣了〉。

 

作者呼籲, 別再玩那種小孩子把戲(childish thing),

他也建議,台灣可以放棄南海,與大中國切割。

 

巴博內斯在文章中開宗明義談到,

川普最近質疑為何美國必須被「一個中國政策」綁住

意味著白宮的新主人可能樂意改變40年來的現狀。

 

巴博內斯指出, 1979年華府與台北斷交時,

台灣還是黨國體制,但接下來的歲月,

台灣已經和平地轉型成為1個充滿活力的自由民主國家。

 

儘管有此等進步,

迄今仍未以「台灣」的名稱被視為1個獨立的國家。

 

蔡英文現在統治的這個島 依舊自稱「中華民國」;

中國則將台灣視為其叛離的1省。

 

[ 相關 ]   71年,是時候該讓台灣叫台灣了[ 巴博內斯 ]

=========================================

[ 20094月7日美國法院判決台灣人「無國籍者」 ]

 

1952年4月28日「舊金山和約」生效,

台灣人才正式喪失日本國籍

依1952年8月5日「中日和約」,

台灣人被強迫安排為「中華民國國民」。

 

當時未給台灣、澎湖住民作事前的「國籍選擇權」。

1972年9月29日日中建交,「中日和約」失效,

台灣人的國籍未再做安排。

 

2009年4月7日美國法院判決,台灣人「無國籍者」。

 

目前,台灣為中華民國流亡政府統治,

全世界誤以為,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此與條約、史實及國際法原則不符。

 

[ 相關] 清醒台灣人 [   楊劉秀華  ]

==========================================

解讀「沒有中華民國憲法的台灣」!

2016-12-28

http://www.peoplenews.tw/news/49e85c20-129f-40ab-b9b1-f577a8b85c97

林青昭 台灣憲法學會會員

解讀「沒有中華民國憲法的台灣」!

==========================

一、歷史事實

1. 自1949年中國國民黨

將當時中國的中華民國政府遷移到台灣,

直到目前中華民國政府與中國國民黨

都從未在台灣施行過中華民國憲法,

取而代之的是「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

把中華民國憲法修改得體無完膚的一部增修條文,

作為統治台灣的最高規範。

因此,以台灣為中心之觀點,

可謂之「沒有中華民國憲法的台灣」。

 

二、法理

依據憲法學理,中華民國憲法是一九四六年

由包括中國大陸人民與蒙古人民在內的憲法制定權力所制定。

 

這一部憲法與這些人民是不可分割的,

這些人民有權制憲,當然有權廢除這部憲法,

實際上也早已宣布廢除。

 

所以沒有正當性、合法性、被廢除不存在的中華民國憲法,

可謂之「沒有中華民國憲法的台灣」。

 

三、領導人自我否定之事實

「馬習會」中,

習近平向當時代表台灣的領導人馬英九指出,

依「台灣現行規定」是一個中國原則。

 

馬英九回應,

你說的「台灣現行規定」 就是「中華民國憲法」。

 

台灣人選出的總統馬英九,

在國際上也認定中華民國憲法不是憲法,只是台灣現行規定。

 

所以只是規定,可謂之「沒有中華民國憲法的台灣」。

 

四、阻斷為北京看守台灣的政客手法

1. 追求主權獨立面

李登輝推動民主化之後,

台灣執政當局不斷企圖以借屍還魂手法,

將已被中國人廢棄的中華民國憲法,

修改得體無完膚並強行在台灣實施。

 

中國派聯合本土執政者,想借此欺騙台灣人,

誤以為台灣已經是國家,失去獨立建國意志;

其主要目的就是讓台灣永遠不會成為國家,

也永遠不會有自己的憲法。

 

因此,從追求台灣主權獨立的觀點立場,

必須徹底廢棄中華民國憲法體制,

可謂之「沒有中華民國憲法的台灣」,台灣才能有未來。

 

2. 追求社會改革面:

台灣如果繼續實施中國的中華民國舊憲法,

不僅不可能成為主權獨立國家,

更是容許舊勢力可以假借中華民國憲法規定阻礙轉型正義,

使取得政權的台灣本土執政團隊,無法順利推動各項改革。

因此,從台灣內部的社會改革觀點立場,

同樣的必須徹底否認中華民國憲法的效力。

 

可謂之「沒有中華民國憲法的台灣」,台灣才能推動轉型正義。

 

五、台灣獨立建國派的積極作為

廢棄中華民國憲法才能完成制憲建國。

 

台灣人民此刻必須勇敢站出來,

再次主張以國民主權完成制憲,

拒絕依照反對改革勢力所設計的層層障礙、規則修憲。

 

突破現狀才能開創新局。

 

唯有建立新憲法體制,才能維繫台灣的自由民主,

否則任何原本追求進步改革的力量,

即使一時的選舉勝利掌握政權,或是修改一些制度,

都是暫時、虛幻的假象。

 

台灣人應該結合制憲建國運動的力量,

不要再誤認中華民國是國家,

迷失在中華民國憲法體制下自我拘束的去修憲,

更不能把此重擔丟給下一代。

 

因此,如何直接向台灣人民宣揚憲法理念,

使全民理解沒有中華民國憲法的台灣才能民主化,

虛化中華民國憲法不必理會其規範,

甚至要主張違反這部憲法(這根本不是憲法)並無不當。

 

如此立即可以廢除監察院、考試院、蒙藏委員會,並落實總統制。

此時此刻舊勢力還假借中華民國憲法規定,

企圖阻撓台灣的民主改革,可見這部憲法之惡質性。

 

台灣可以無視中華民國憲法,

也不會影響台灣現有的人權保障與民主制度。

 

因為,台灣已經具備完整的實質的立憲主義基本架構,

有足夠空間形成「不成文憲法」的國家。

這是名符其實「沒有中華民國憲法的台灣」。

======================================

======================================

台灣民主假象     ]

李登輝推動民主化之後,

台灣執政當局不斷企圖以借屍還魂手法,

將已被中國人廢棄的中華民國憲法,

修改得體無完膚並強行在台灣實施。

 

[ 相關 ]   解讀「沒有中華民國憲法的台灣」![ 林青昭 ]

=======================================

The Great Chinese ( Fake  Taiwanese )   ] 

 

The Great Chinese Lie About Taiwan   

 

=========================================

[    The Great Chinese Lie About Taiwan    ]

Fake R.O.C.

The Great Chinese Lie About Taiwan

 It’s Time to Let Taiwan Be Taiwan

 

The island Tsai governs still

calls itself the Republic of China (ROC).

 

It is meaningless to perpetuate the myth

that Taiwan is a province of China.

 

Rather, it is time for Taiwan to become a normal country.

=============================================

The lost 71 years of Taiwanese after World War Two.

Has Anyone Asked Taiwanese?

=================================

中華民國是什麼?

中華民國:中國廢棄的國名

———————————–

2016二戰結束71週年

 

keep making Taiwan become another ukraine !

keep making Taiwan become another  Crimea !

———————————————

The Great Chinese Lie About Taiwan

==================================

[                     ]

1949年離開首都各國大使拒絕隨行的ROC政府,

法理上早已滅亡;

其於當年底遷徙來台所謂的「中國的共和政府」,

只是以蔣介石元帥為首,

依附於盟軍佔領權的附隨組織。

 

它雖在台灣以「中國共和政府」之名易地重建,

卻很難稱為中國政府的連續體

 

[ 相關 ]   回應「台灣的母國?」[  雲程  ]

========================================

The Great Chinese Lie About Taiwan

[ 中國難民1949, 中華民國:中國廢棄的國號 ]

[1991憲改歷史定位是啟動台灣民主化的開端??- 台灣民主假象 ] 

 

世界上那有透過「修憲」可以重新界定國家主權者是誰?

以及國家主權管轄領域?

 

尤其把原來做為主權者的國民

98%都排除在憲法的管轄保護之外的

所以1991年的憲改其實是界定新主權的制憲行為

 

台灣在法理上根本沒有權利

修中華民國在中國大陸制定的憲法。

 

國家的修憲權自於制憲權的授予主權者的授權

原始的中華民國憲法既然是由國民黨在中國大陸時期

全體中華民國國民制訂的,

那麼,

要修中華民國的憲法就必須取得制憲者

全體中華民國國民同意。

 

但是在1991年修憲時,這根本是不可能的。

 

所以1991年的憲改,無論從授權程序實體内涵上來說,

本質上根本是制憲,

 

 [ 相關大法官與中華民國-國王的新衣 [林濁水 ]

====================================

[美國反對中華民國之名代表台灣人民。]

 

>>[台灣不該選舉ROC總統]

>>[台灣不該選舉中華民國總統 ]

>>  [台灣不該選舉國民黨中華民國總統 ]

 

台灣的ROC,成立於一九五○年三月不是國家

 

美國反對中華民國之名代表台灣人民

 

李扁頂著「ROC總統」頭銜 稱「兩國論」「公投入聯」,

是借台灣人民的權利 無國家地位的ROC確立國家地位

美國總統國務院台灣關係法反對。

 

台灣關係法規定台灣人民具備國家地位

只是尚未國家正常化而已。

 

美國政府反對ROC總統辦公投

來改變台灣人民已具備國家地位」的法律地位

 

入聯台灣人民台灣國的權利,不是ROCROC總統的權利

 

美國眾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羅斯蕾婷娜:

台灣關係法雷根總統的六項保證仍然有效指導美台關係」;

 

台灣不該選舉ROC總統」。

 

美國早已廢止ROCROC還政台灣人民進行建制。

 

[ 相關 ]—>續「與鄭弘儀談公投」[連根藤]

==============================================

[ 誰把台灣關進中國牢籠71年?] 盟軍委託佔領者?中國難民?

 

任雪麗(Shelley Rigger)說起這個故事,

也帶出她的深刻觀察:

 

台灣人沒有太多選擇,猶如籠中之鳥,

無法展翅高飛,但他們卻會盡其所能地避免死亡。

而且正如籠中之鳥,台灣能做的就是發出聲音。」

 

這番話真實到令人心痛、也令人有些不服氣。

 

真的非如此不可嗎?

台灣只能這樣嗎?

 

我們必須要問的是: 是誰把台灣關進鳥籠?

美國沒有責任嗎?

中國沒有意圖嗎?

台灣能不能翻轉命運?

 

美國前AIT理事主席卜睿哲說:

美國從過去的決定到今天,

都在限制台灣的選擇和機會,

美國有義務特別關注台灣利益。」

 

誠哉斯言。

 

二次戰後幾乎所有的殖民地都紛紛獨立,

只有台灣從此被關進

蔣介石的「大中國」獨裁政權的鳥籠裡。

 

[ 相關 ]  台灣:鳥籠裡的金絲雀[ 王美琇 ]

======================================

中國人掠奪台灣歷史

———————————————– 

[  外來政權統治台灣的虛構合法性 ]

 

1949年中華民國解體、總統李宗仁沒來台灣

抵台的蔣系軍隊、官員可自稱「中華民國」嗎?

 

已辭職並移轉權力的蔣介石又自行上台,

可稱「中華民國總統」嗎?

=============================================

中華民國末代總統李宗仁

=============================================

中華民國憲法???  ]

該憲法未曾經台灣人民同意,

而台灣也未照法律程序併入ROC,

該黨卻認定了該憲法適用於台灣。

ROC是Republic of China,建立在中國的共和國。

 

王郁琦所說比較正確,憲法一中也出於同根。

民進黨容忍ROC,將會害台灣陷入被併吞危機。

 

[ 相關ROC不是好東西 [ 多田惠, 日本人,任教日本亞細亞大]

=====================================

[ 中國難民的中華民國及其憲法在台灣借殼上市    ]

 

1946年制定於中國南京的這部憲法,

不包含當時依國際法仍屬於日本領土的台灣

 

1952年生效的「舊金山和約」, 規定日本放棄台灣主權,

未規定歸屬何國。

 

中華民國及其憲法, 在兩岸緊張、國際冷戰的結構下,

在台灣借殼上市。

 

不過,這部憲法剛實施,

1948年蔣介石通過「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

凍結憲法主要條文。

 

所以,「亡國」、「毀憲」,誰之過?

 

要求台灣民主時代的總統、大法官

守護中國人民廢棄的中華民國及其憲法,豈有此理?

 

1991年,李登輝總統任內終止「動員戡亂」,

透過幾次憲法增修途徑讓這部憲法適應台灣的民主運作

 

平心而論,

目前唯有憲法增修條文, 勉強體現台灣人民的自由意志,

制定於南京的憲法文本, 依舊是失去制憲母體的舶來品。

[ 相關「台灣人民意志」高於「中國難民偽憲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