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民意志」高於「中國難民憲法」

2016-10-22

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1044238

社論》

 

「人民自由意志」高於「外來憲法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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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對七位大法官被提名人完成審查,

多位被提名人對中華民國、國歌、不正常國家的談述,

引起國民黨方面質疑,

牴觸蔡英文總統「正視中華民國存在的事實」的雙十演說。

 

另,著眼於未來監察院的組成更能夠反映新民意,

日前召開的「執政決策協調會議」中,

蔡英文一反民進黨廢除監察院的主張,

決定補提名十一位監察委員。

 

多位大法官被提名人言所當言,

有力凸顯現行憲法的諸多問題。

 

綜而言之,

一九四六年制定於中國南京的這部憲法,

並不包含當時依國際法仍屬於日本領土的台灣

一九五二年生效的「舊金山和約」,

才規定日本放棄台灣主權,未規定歸屬何國。

 

中華民國及其憲法,

便在兩岸緊張、國際冷戰的結構下,

在台灣借殼上市。

 

不過,這部憲法剛實施,

一九四八年蔣介石又通過「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

凍結憲法主要條文。

 

所以,「亡國」、「毀憲」,誰之過?

 

要求台灣民主時代的總統、大法官

守護中國人民廢棄的中華民國及其憲法,豈有此理?

 

一九九一年,李登輝總統任內終止「動員戡亂」,

透過幾次憲法增修途徑讓這部憲法適應台灣的民主運作。

 

平心而論,目前唯有憲法增修條文,

勉強體現台灣人民的自由意志,

制定於南京的憲法文本,

依舊是失去制憲母體的舶來品。

 

由於內外因素,

台灣人民至今無法讓自己的自由意志完整落實為自屬憲法。

 

儘管如此,從兩蔣時代到民主時代,

中華民國已演變為截然不同於

一九一二年成立、一九四六年制憲的中華民國。

 

所謂「正視中華民國存在的事實」,

毫無疑義是指這個在台灣新生的共同體。

 

民主國家的憲法,人民的自由意志,永遠是憲法文本之源。

 

於是,許多人希望,這次被提名的大法官可以產生發酵作用,

有助於台灣人民的自由意志躍進到另一個憲法時刻。

 

與此同時,有人以為新政府提名的大法官,

將對舊政府提名的大法官產生平衡作用,

一如未來補提名的監察委員,

可對舊政府提名的監察委員產生平衡作用。

 

這種政治可能性不是沒有,但我們更期待另一種劇情。

 

那就是,不論新舊大法官,不論新舊監察委員,

未來都能領受新民意所欲,擺脫政黨工具的角色,

共同忠誠於「主權在民」。

 

從二二八、白色恐怖、黨外到解除黨禁、政黨輪替,

民主是從少數人開始吶喊的,他們追求正義理想而受壓迫,

卻啟蒙了更多人加入抗爭的行列。

 

一直到近年,公民力量造就民進黨完全執政,

也是部分公民勇往直前呼喚了更多公民挺身而出。

 

凡此說明,政治意識的啟蒙與深化,往往是少數感染多數,

從中心往外渲染。一旦受到啟蒙,加入進步行列,

就沒有先知先覺與後知後覺之分,

同樣都是推動國家正向前進的夥伴。

 

「同胞需團結,團結真有力」,應作如是觀。

 

因此,既然要提名監察委員,便應提名一時俊彥而非酬庸,

讓他們在監察院成為酵母,催化所有監察委員的進步性。

 

威權時期不是大家都選擇服從嗎?」

固然有其事實也不無可議,但更不能抹煞有些選擇服從的人,

後來轉而選擇服從人民意志,成為摧毀威權體制的拳頭。

 

除弊興利,轉型正義,人同此心,心同此理,

新民意既然賦予完全執政,新政府便應站上歷史制高點,

推舉大法官、監察委員乃至文武百官,

皆應拔擢才德服眾堪當催化進步精神者,

宛如火種點燃機構夥伴的改革熱情。

 

向來,最不樂見台灣團結走向正常國家者,

非中國及其台灣內應莫屬。

 

幸而,台灣民主強健茁壯,從內部屏障了外部惡性操作

 

公民意識愈來愈昂揚,愈來愈多人指望國家正常運作,

從民主法治、國計民生、成長分配到核心價值、政治符號、國際參與,

一一擺脫「一中亂表」的魔咒。

 

蔡英文手握好牌機不可失,

必須展現符合時勢所需的「領導力」與「用人學」,

在維持現狀下穩中求進,實踐新民意鞏固台灣認同,

並促成中華民國與台灣的真相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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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制定於中國南京的這部憲法,

並不包含當時依國際法仍屬於日本領土的台灣

 

1952年生效的「舊金山和約」, 規定日本放棄台灣主權,

未規定歸屬何國。

 

中華民國及其憲法, 在兩岸緊張、國際冷戰的結構下,

在台灣借殼上市。

 

不過,這部憲法剛實施,

1948年蔣介石通過「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

凍結憲法主要條文。

 

所以,「亡國」、「毀憲」,誰之過?

 

要求台灣民主時代的總統、大法官

守護中國人民廢棄的中華民國及其憲法,豈有此理?

 

1991年,李登輝總統任內終止「動員戡亂」,

透過幾次憲法增修途徑讓這部憲法適應台灣的民主運作

 

平心而論,

目前唯有憲法增修條文, 勉強體現台灣人民的自由意志,

制定於南京的憲法文本, 依舊是失去制憲母體的舶來品。

 

 

[ 相關 台灣人民意志 vs. 外來中國憲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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