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申請赴馬來西亞和美國訪問獲准

22.10.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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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香港行受阻的台灣前總統馬英九

申請11月赴馬來西亞和美國訪問,

台灣總統府週五(21日)表示,

審查小組討論決議同意這項申請,

並會提供必要協助。

Ma Ying-jeou besucht Insel Itu Aba (picture-alliance/dpa/D.Chang)

(德國之聲中文網)

馬英九申請赴馬來西亞和美國訪問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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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應”世界華人經濟峰會”(WCES)的邀請,

預定11月15日至18日訪問馬來西亞馬六甲州以及雪蘭莪州,

出席第8屆”世界華人經濟峰會”,

並至馬來西亞南方大學學院演講,18日返程。

 

在返台同一天,隨即前往美國印第安納州,

應聖母大學邀請出席11月20日舉辦的

第二屆”亞洲領袖論壇”,

並擔任主講貴賓,預定23日返回台灣。

 

四點理由批准

台灣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示,

同意申請的原因有4點,

第一是馬英九的參訪地點,包括馬來西亞和美國,

機密保護相關風險尚屬可控制範圍內。

第二就維安部署部分,國安局評估後,尚無維安預警情資,

且與馬來西亞、美國有相關合作機制,維安風險程度較低。

第三,新舊政府交接到目前近6個月,

馬英九在任內經管或接觸國家機密檔案或資料,

目前都在掌握中。

第四,依據相關管製作業規定,

申請人馬英九和同行的人於出境20個工作日前

完成相關資料準備和填具相關數據申請表,

這些數據都符合規定。

 

馬英九5月20日卸任後,

6月初曾提出申請在6月15日赴香港,

應亞洲出版業協會之邀,

參加亞洲卓越新聞獎頒獎典禮並發表演說,

但台灣總統府以申請時間太趕、卸任總統出境管制期間

造訪香港的風險難以管控等4點國安理由,

駁回了馬英九的出境申請。

 

事隔4個月,馬英九再提出要出訪馬來西亞與美國獲准。

Screenshot Youtube.com Ma Ying-jeou spricht zu Hongkong-Reise (YouTube.com)

馬英九今年六月接受媒體採訪,

談香港之行未獲批准一事

 

時機地點是關鍵

事實上,

在台灣總統府尚未決定前,藍綠陣營對此事都正面看待。

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江啟臣表示,

這次不是香港、不是大陸,應該不至於有敏感性或維安這些問題。

 

民進黨立委郭正亮也說,這兩次的時機不一樣,

上次去香港是蔡英文總統才就任,

是剛思考兩岸要怎麼走的時刻,

馬英九去香港當然可能會有意外狀況,

這次去馬來西亞不是大陸所屬的地區,

主要是針對全球華人發言,這是台灣可以接受的。

 

民進黨立委趙天麟也表示,

卸任總統並沒有很制式化的旋轉門年限,

一切端賴憲政慣例的形成,不斷在磨合當中去建立慣例。

 

有學者指出,

憲法中規定人民有行動自由,卸任元首自然也享有,

且馬英九任總統期間,前總統李登輝數次訪問日本都沒被拒絕,

而前副總統吳敦義本月初也順利出訪美國。

 

若拒絕卸任元首前往不是中國的其他國家,

未來蔡總統卸任或政黨輪替後,

一致的參考基準將會落在民進黨卸任元首身上。

 

馬英九卸任後依舊忙碌

台灣前總統馬英九卸任後,行程依舊滿檔,各界邀約不斷。

 

9月開始,馬英九重返校園,擔任東吳大學法學講座教授

繼9月26日發表第一場演講出現大爆滿的盛況,

下週二(25日)將發表第2場演講,開放網絡報名後,

290個座位再次立即額滿。

 

不過,馬英九的忙碌有好事,也有壞事。

 

2個月前他因為控告媒體人周玉蔻加重毀謗,

到高等法院出庭,

11月8日,他又要現身台北地方法院,

而且是以被告的身分出庭,

因為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控告馬英九,

2013年和當時立法院長王金平的”9月政爭”時,

教唆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洩密,

黃世銘已經被判刑1年3個月定案,

馬英九自然不能置身事外。

 

馬辦強調禁得起司法檢驗

由於

台灣高院判決書指出,

黃世銘是受到馬英九指示,

才洩密給前行政院長江宜樺。

 

因此綠營認為,罪證確鑿。

 

律師黃帝穎表示,一個共犯結構裡面,

主嫌通常比他教唆的犯罪者還要重,

刑度上若構成洩密罪,最重就是4年半的徒刑。

 

過,

馬英九辦公室也發出新聞稿,強調前總統從事公職以來,

一向奉公守法、廉潔自持,絕對禁得起司法檢驗,

會準時到庭應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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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馬英九教唆黃世銘洩密案  ]

2013年9月政爭, 馬英九教唆檢察總長黃世銘洩密,

黃世銘被判刑1年3個月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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