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總長可以這樣幹嗎?

2016-10-22

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1044422

(作者為執業律師)

◎ 丁榮聰

自由廣場》

檢察總長可以這樣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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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總長顏大和駁回郭瑤琪聲請提起非常上訴,

全未回應聲請理由,

而一字不漏地複製最高法院判決理由應付,

引起輿論一片譁然,

讓人省思提起非常上訴的權力是否仍應由檢察總長獨斷行使?

 

郭瑤琪經檢察官偵查起訴,

第一、二審判決無罪,經檢察官上訴第三審,

被第三審將案件撤銷發回更一審及更二審後,

均改判有罪,郭瑤琪雖不服上訴,

最終被第三審駁回確定而入監服刑。

 

經二次聲請提起非常上訴,均被檢察總長駁回

 

由案件的審理過程可知,檢察官係為被告的不利益上訴,

難以期待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為其平反。

 

郭瑤琪的案子法律上最大的爭議,

在於其確定判決的法律見解

例如:

單憑行賄者指控未有補強證據;

就特定職務行為未有對價合意;

未具體指明特定職務的內容;

未採法定職權說;

不確定故意也可構成貪污合意,

與歷來最高法院的判例及判決相違背。

 

若認為非常上訴目的在於統一法令適用

郭瑤琪的案件百分之百得以提起非常上訴

 

但是顏大和檢察總長係由馬英九任命

怎可期待其為郭瑤琪的政治有罪判決提起非常上訴?

 

既然檢察總長基於其入人於罪的檢察官性格

無法為被告的利益提起非常上訴,

且檢察總長的任命又有高度的政治性,難以期待其超出黨派,

提起非常上訴的權力不宜再由檢察總長獨斷行使

 

非常上訴既係為保護被告的利益而設,

宜仿效美國法精神,修法讓被告得自行提起,

但採強制由律師代理;

或者仿效英國CCRC制度

立法由民間人士組成的委員會,

審核聲請提起非常上訴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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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igh profile human rights violators ,Rule by Law ]

馬英九團隊和蔡英文團隊最大差異在於

前者的司法單位把扁朝無罪的官員辦成有罪

後者的司法單位則把馬朝有罪的官員辦成無罪!」

政黨已然輪替,法院難道還是國民黨開的嗎?

 

郭瑤琪部長被控收受兩萬美元賄款,

被判刑八年、褫奪公權四年。

 

既無對價關係,何來貪污事實?

此案證據力之薄弱,審理之草率,判決之荒謬,真是匪夷所思,

荒腔走板。

 

可見是百分之百的政治迫害案件,如假包換的冤獄!

然而,郭部長以非常上訴尋求救濟,求得平反的期待已然落空。

蔡英文政府的司法舊勢力[ 郭建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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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院人權法院 ]

經過幾十年來,尤其在國民黨當年一黨專政下,

相信司法冤獄應該不在少數」,

也就是說,要透過非常上訴或再審,去申請救濟的,

坦白講要件非常嚴格」。

 

林雲虎建議,立委可以考量訂一部特別法律

也就是成立「清查過去司法冤獄的特別委員會」來處理,

甚至在司法院之下另外設一個人權法院

針對有爭議的案子透過一個機制來處理,可能會比較恰當。

 

「不只是個案,很多通案都可透過這個方式逐一去檢視」。

[ 相關 ]

  郭瑤琪案:立特別法設人權法院、通案檢視[前法律事務司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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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瑤琪被貪污案 ]

多位法學專家已就郭瑤琪案

違背法律「證據法則」、「論理法則」、

「經驗法則」、「無罪推定原則」

及「有疑唯利被告原則」,

另外有一點與促參專業非常重要的是,

起訴的檢察官與最後改判重罪的法官,

對於「促參案件」的誤解,

簡單的說就是「外行審判內行」,

確實也凸顯了司法的荒唐

 

[ 相關 ] 竟將促參案當成採購案來審判[ 蔡仁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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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沒有加害者的轉型正義 ]

很感謝柯市長扛下政治責任,

願意協助復職;但監察院已明指當年涉案人有違失之處,

若不追究責任是「為徳不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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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沒有加害者的轉型正義

  維穩式的轉型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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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益世收賄案,

一審法官判決林益世貪污無罪,

奇怪的是,行賄六千多萬元的陳啟祥,行賄卻成立,

必須繳交罰款換緩起訴。

 

有行賄事實卻沒有收賄的對象,讓陳啟祥氣得直說:

難道我是向空氣行賄嗎?」

 

郭瑤琪案則是另一個台灣奇蹟。

涉嫌對郭行賄六十萬元的李清波父子均不起訴,

素來不喜應酬吃飯的郭瑤琪卻成立貪污罪,被判重刑入獄。

 

無人行賄卻有人收賄,

簡直比上述的有人行賄卻無人收賄更奇,

仿照陳啟祥的問句,「難道是空氣向郭瑤琪行賄嗎?」

 

再看看扁的龍潭案

買地的價格約略跟當時的市價相當,

並未買貴,高高在上的總統

卻被認定運用他可以穿透好幾個層級的「實質影響神功」貪污。

反觀馬英九的北市銀富邦銀合併案,

硬是鑽法律條文上的漏洞,

把北市銀在台北的黃金店面,用當時市價的幾分之一,

替市民換回富邦股票,等於以幾分之一的價格賤售市產,

估計市庫損失幾十億,決策者的市長卻沒貪污。

 

[ 相關 ]  林益世與郭瑤琪[ 劉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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