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費可望除罪化 蕭吳等7500人解套 未包括國務機要費

特別費可望除罪化

蕭吳等7500人解套

未包括國務機要費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apr/19/today-t1.htm

〔記者邱燕玲、王貝林、李欣芳、林俊宏、劉志原/台北報導〕

被稱為「歷史共業」、

牽涉約七千五百人的首長特別費問題,

將可望除罪化!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初審通過

民進黨團所提

「會計法增訂第九十九條之一條文草案」,

將九十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的

特別費爭議除罪化;

國務機要費未在除罪化範圍內。

*

最快下週完成三讀

涉入特別費案相關人員估計達七千五百人

立法院朝野黨團對該草案已達成無須協商的共識,

最快下週即可排入院會議程並完成三讀。

據此,

包括副總統蕭萬長、行政院長吳敦義、

前副總統連戰等

由檢方偵辦中的一百四十七人,

及由台北地院審理中的

前副總統呂秀蓮,

以及前行政院長游錫堃、

前總統府秘書長陳唐山、

前內政部長李逸洋、前法務部長施茂林、

前教育部長杜正勝、前考選部長林嘉誠、

前銓敘部長朱武獻等人,

以及藍綠計有上千名的政務官與幕僚,

其特別費案都可望解套。

至於前行政院長蘇貞昌、謝長廷、

前行政院副院長蔡英文的特別費案,

在九十六、九十七年間已獲不起訴處分;

馬英九在台北市長任內的特別費案,

最高法院也已在九十七年

宣布馬三審無罪定讞。

特別費案被視為歷史共業,

九十五年、九十六年期間,

藍綠相互告發對方的首長、閣員,

牽涉的官員、幕僚多達上千人;

藍營擔心若不修法解決,

連蕭及吳揆等人都可能被波及,

藍綠因此達成共識,以修法方式處理,

昨終於完成除罪化第一步。

95年12月31日前不追究

原本民進黨團提案

希望將特別費、機要費、機密費、民代助理費

都予以法制化,只要持單據等核銷者,

相關人員的責任都視為解除,

且不再追究其行政及民事責任,

涉刑事責任者也不罰。

但協商時無民進黨立委在場

國民黨立委決定只鎖定特別費

改為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

各機關支用之特別費,

其報支、經辦、核銷、支用

及其他相關人員之財務責任均視為解除,

不追究其行政及民事責任;

如涉刑事責任者,不罰」。

主計長石素梅昨報告指出,

行政院在九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就訂頒「各級政府機關特別費支用規定」,

自九十六年一月一日起實施,

特別費全數檢據報銷,

並明定使用範圍及動支手續等。

石素梅說明,

民意代表研究費、村里長事務補助費

及村里辦公費等各項費用,

依九十八年七月八日修訂

「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

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規定辦理;

國務機要費部分,

總統府也已於九十五年九月十二日

重新修訂完成「總統府執行國務機要經費作業規定」,

對相關會計憑證及報支程序,

均已回歸會計法、審計法

及國家機密保護法等規定辦理。

*

呂:藍拖到現在有政治考量

立法院長王金平昨晚受訪表示,

特別費是歷史共業,

他在自己的特別費案獲簽結後就推動相關修法,

並多次在府院黨高層五人小組建議,

一定要修法解決歷史共業

前副總統呂秀蓮強調,

這件事早該處理!

她並質疑此事拖到現在,

國民黨動機為何?

「是否當中有某人是下屆副總統人選,

所以要替他除罪?」

前行政院長蘇貞昌昨表示,尊重立法院的運作;

三年前政黨對抗產生了那麼多的特別費相關案件,

也讓整個司法資源捲進去,

經過時間的沉澱,立法院往理性的方向走,

這是大家放下政黨對抗、超越黨派,

很多事情應該這樣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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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民主的細節-戳破台灣民主法治假象]

*

<特別費修法解決歷史共業>

前副總統呂秀蓮強調,

這件事早該處理!

她並質疑此事拖到現在,

國民黨動機為何?

「是否當中有某人是下屆副總統人選,

所以要替他除罪?」[呂秀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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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費案>

中國國民黨政務官特別費案很久沒下文

民進黨政務官特別費案卻加速辦

有民進黨籍縣市長認為,選舉將屆,

司法可能會對他們採取動作。

—————————相關——————————

亮票案憂心司法公正

 

壓傷的扁珍

 

壓傷的扁珍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dec/18/today-o5.htm

◎ 楊劉秀華

日前,

看到吳淑珍女士坐在輪椅上,

皮包骨的身體,下半身麻痺,

雖然吳女士沒有流眼淚,但我的心裡很痛。

一個人坐了二十五年的輪椅,

如今猶如紙片般,只要風一吹就會倒下,

如此重大傷殘的人,如何能坐牢呢?

我們同心禱告,

我相信

「壓傷的蘆葦,他不折斷;

將殘的燈火,他不吹滅。

他憑真實將公理傳開。」

(以賽亞書第四十二章三節)

法院明明知道她的病情,

相關單位卻頻頻放話說要把她發監到台中,

對於一個全身上下都是病,

大小便無法自理的人,

若發監到台中,

勢必無法受到妥善的照料,

隨時都會有生命危險,

目前國民黨執政,

法院猶如國民黨設立的,

實在無可奈何。

再說,

別人的政治獻金都沒事,

而阿扁的政治獻金就是貪污,

這實在不公平,

也是針對性的政治迫害。

如此對待阿扁,身為台灣人的我,

深深覺得是在欺侮台灣人,

我要向全世界呼喊太不公道。

司法院長、法務部長、檢察官、法官,

請您們摸摸良心,

想一想如果您們的親人遭到如此對待,

您們的感覺如何?

看了吳淑珍女士之後,

我對「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的官員深感憤怒,

以前我們怕共產黨,

如今我們更怕國民黨。

我相信,

孫運璿、蔣彥士、李國鼎、

俞國華、沈之岳、楊家麟等諸位先生,

如果還在世的話,

他們應該不會如此對待阿扁及其家人。

張戎所著的《鴻—三代中國女人的故事》

其中第二十八章

寫到毛澤東把民眾變成了專制的最有力武器,

由於他煽動、滋養了人性最惡劣的本質,

製造了一個道德荒野,一片仇恨的土地。

這使我想起中共文化大革命的可怕,

二次大戰後逃到台灣來的新台灣人應該比我們更清楚,

我呼籲,馬政府應該要有人性、體貼別人的心。

 

(作者為國際文化基金會董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