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眾審判的老招

 

群眾審判的老招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nov/8/today-f1.htm

遊行是人民的權利,

奇怪的是,

馬政府是執政者,

藍營有何不滿,

應該有很好的發抒管道,

何必在選前發動十萬民眾走上街頭,

訴求反貪腐?

令人匪夷所思的是,

馬政府自命清廉,

但是執政以來,

涉及賄選貪污的

藍營民代、鄉鎮市長

竟然比綠營多十倍。

最近新生高弊案,

郝龍斌的市府秘書長都被約談交保,

難道這場遊行是藍營的懺悔之旅,

而郝龍斌要藉此場合向市民道歉?

馬英九真的像是

共產黨所說「特殊材料」造成的,

思考邏輯跟常人不同,

例如

他的市長特支費明明把錢匯入自己的帳戶,

卻因法官採信大水庫理論而獲判無罪;

同樣的邏輯,

自己減薪一半的阿扁,

為何國務機要費要被判處重刑?

馬更說,

司法不能孤立於社會,

也不能背離人民對司法合理的期待。」

聽起來真是冠冕堂皇,

卻是標準的文革式語言

司法判決不是選舉,

只根據證據與法律而定,

判決不是為了符合人民的期待,

任何人即使行為上有嚴重的道德爭議,

全民皆曰可殺,

但是沒有犯罪,

司法還是不能將他關押或槍斃。

哈佛大學法律博士

馬英九難道不知這個基本道理

他為何要把司法人民期待牽扯在一起?

而且,

所謂「人民」是什麼?

是那些走上街頭的紅衫軍?

還是電視談話節目上批扁批上癮,

甚至隨便亂造謠的藍營名嘴?

這些馬英九口中所謂的「人民」,

曾以群眾運動方式,

與輿論審判,

徹底鬥臭了阿扁,

他們的作法,

文化大革命的紅衛兵有什麼不同?

藍營要發動十萬人上街頭

綠營千萬不要把它視為多數民意的展現,

當成笑話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