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僑化工「誤植」?就這樣?

2014-10-21

◎ 徐龍騰

(作者為登錄報關專責人,兼任海洋學院教職)

http://news.ltn.com.tw/news/opinion/paper/823296

南僑化工「誤植」?

就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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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僑化工進口報關「誤植」的說法,

檢視政府處理態度無能至極;

誤植五次的理由更難說服國人。

 

按中華民國海關關稅法施行細則其中:

「申報」、「查驗」、「檢驗」等程序,法規甚明。

 

南僑化工進口貨物以「工業油」報關,

並非以「食用油」報關,

相關事理有規避「檢驗」程序,為實證其一;

海關稅則編列「1518」項中,「工業油」進口稅率六%,

「食用油」進口稅率九%,

涉有貨品完稅價格不同及稅率差額,

而有逃漏海關進口關稅及營業稅基等,為實證其二;

再以國外供應廠商不實貨品內容,

報價、品質等級,

規避海關「申報」、「查驗」的法定程序,為實證其三。

 

依據海關緝私條例

(Customs Preventive Law, P/L, or Customs Anti-smuggling Act)第卅七條規定:

「…到貨名稱,數量(品質、價格、規格)申報不符…」視情節輕重,

應處罰所漏進口稅額二倍至五倍之罰鍰。

 

筆者從事國際貿易進口業務,

曾有與南僑化工「誤植」相同的案例,

海關爰以「留置進口貨物」、「繳交貨價保證押金」之後才准提貨放行

,旋即海關開具「緝私處分書」責令繳清罰鍰。

 

南僑化工為大財團,集團人才濟濟,

是行政疏失而錯植報關,還是特權加持?

 

大鯨魚與小蝦米,如何公平取得社會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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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有放水嫌疑

 

◎ 王伯仁

(作者為資深新聞從業人員,台中市民)

 

食藥署以化驗南僑四件油品樣品均合格,

讓南僑一二三項產品恢復上架。

 

此行政處理大有瑕疵,衛福部有「放水」嫌疑。

 

因為此例一開,

許多不容許人食用原料(如餿水油)加工精煉的成品,

可能多可搖身一變為合法食物,

例如此次頂新許多黑心油品照樣可通過檢驗,

那衛福部在追究什麼呢?

 

想當初,黑心油事件發生時,有兩種說法,

一種是不問原料只問成品是否檢驗合格來論斷,

此說引發強烈批評,有人甚至說:

「大便處理後也合格,可以吃嗎?」

另一說法,

是食藥署和多數民眾看法

不合規定的原料所產製成品,

不論是否通過檢驗,

皆不能提供人食用。

 

爭議結果,顯然後者是為社會大眾所共識。

 

如今南僑從澳洲進口十二批牛油,

有七批是以食品用進口

另五批是以「工業用」下單採購、報關及出具產地證明進口。

 

被踢爆後,

南僑以報關「誤植」大聲喊冤,

還高調要請求國賠,

但衛福部拿出該五批資料都是「工業用」,

並開罰三千萬元,

南僑雖以「英文翻譯」來混淆,但已認錯,

也不請求國賠了,「前倨後恭」差很大,

合理推論是築「擋火牆」,防止延燒。

 

衛福部只事後抽驗二件牛油樣品,

就全部放行,有無官商勾結?

 

檢調和監察院應否認真查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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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僑化工進口報關「誤植」的說法

檢視政府處理態度無能至極;

誤植五次的理由更難說服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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