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21
◎ 徐龍騰
(作者為登錄報關專責人,兼任海洋學院教職)
http://news.ltn.com.tw/news/opinion/paper/823296
南僑化工「誤植」?
就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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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僑化工進口報關「誤植」的說法,
檢視政府處理態度無能至極;
誤植五次的理由更難說服國人。
按中華民國海關關稅法施行細則其中:
「申報」、「查驗」、「檢驗」等程序,法規甚明。
南僑化工進口貨物以「工業油」報關,
並非以「食用油」報關,
相關事理有規避「檢驗」程序,為實證其一;
海關稅則編列「1518」項中,「工業油」進口稅率六%,
「食用油」進口稅率九%,
涉有貨品完稅價格不同及稅率差額,
而有逃漏海關進口關稅及營業稅基等,為實證其二;
再以國外供應廠商不實貨品內容,
報價、品質等級,
規避海關「申報」、「查驗」的法定程序,為實證其三。
依據海關緝私條例
(Customs Preventive Law, P/L, or Customs Anti-smuggling Act)第卅七條規定:
「…到貨名稱,數量(品質、價格、規格)申報不符…」視情節輕重,
應處罰所漏進口稅額二倍至五倍之罰鍰。
筆者從事國際貿易進口業務,
曾有與南僑化工「誤植」相同的案例,
海關爰以「留置進口貨物」、「繳交貨價保證押金」之後才准提貨放行
,旋即海關開具「緝私處分書」責令繳清罰鍰。
南僑化工為大財團,集團人才濟濟,
是行政疏失而錯植報關,還是特權加持?
大鯨魚與小蝦米,如何公平取得社會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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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有放水嫌疑
◎ 王伯仁
(作者為資深新聞從業人員,台中市民)
食藥署以化驗南僑四件油品樣品均合格,
讓南僑一二三項產品恢復上架。
此行政處理大有瑕疵,衛福部有「放水」嫌疑。
因為此例一開,
許多不容許人食用原料(如餿水油)加工精煉的成品,
可能多可搖身一變為合法食物,
例如此次頂新許多黑心油品照樣可通過檢驗,
那衛福部在追究什麼呢?
想當初,黑心油事件發生時,有兩種說法,
一種是不問原料只問成品是否檢驗合格來論斷,
此說引發強烈批評,有人甚至說:
「大便處理後也合格,可以吃嗎?」
另一說法,
是食藥署和多數民眾看法:
不合規定的原料所產製成品,
不論是否通過檢驗,
皆不能提供人食用。
爭議結果,顯然後者是為社會大眾所共識。
如今南僑從澳洲進口十二批牛油,
有七批是以食品用進口,
另五批是以「工業用」下單採購、報關及出具產地證明進口。
被踢爆後,
南僑以報關「誤植」大聲喊冤,
還高調要請求國賠,
但衛福部拿出該五批資料都是「工業用」,
並開罰三千萬元,
南僑雖以「英文翻譯」來混淆,但已認錯,
也不請求國賠了,「前倨後恭」差很大,
合理推論是築「擋火牆」,防止延燒。
衛福部只事後抽驗二件牛油樣品,
就全部放行,有無官商勾結?
檢調和監察院應否認真查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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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僑化工進口報關「誤植」的說法,
檢視政府處理態度無能至極;
誤植五次的理由更難說服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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