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dec/20/today-o2.htm
<< 反反貪腐 >>
◎ 謝又新
法務部長曾勇夫被週刊爆料,
在上月中旬密會涉工程回扣弊案的南投縣長李朝卿。
更嚴重的是,曾勇夫還要李朝卿支開隨扈、手機關機,
獨自前往知名藝術家的住所會面,當場警告李朝卿事件嚴重,要好好處理。
無獨有偶,
檢察總長黃世銘也在李朝卿收押關鍵時刻,路過、現身南投地檢署。
週刊報導如屬實,簡直是司法界大醜聞。
部長居然教導被告湮滅證據,馬總統引以為傲的反貪腐全破功。
法務部長為何甘冒風險,通風報信?是上級指示?
難怪馬英九親自掛牌的廉政署成立兩年多來,辦不了大案。
林益世案罪證確鑿,特偵組起訴也是雷聲大雨點小,只辦到林益世一家。
這也難怪,民眾對司法公信力觀感不佳,
逾七成受訪者對檢察官與法官辦案抱持質疑態度。
(作者為家庭主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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