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權不獨立 特偵組也無用

2016年08月19日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forum/20160819/37352547/%E6%AA%A2%E5%AF%9F%E6%AC%8A%E4%B8%8D%E7%8D%A8%E7%AB%8B%E7%89%B9%E5%81%B5%E7%B5%84%E4%B9%9F%E7%84%A1%E7%94%A8%EF%BC%88%E5%90%B3%E6%99%AF%E6%AC%BD%EF%BC%89

真理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兼系所主任

(吳景欽)

 

檢察權不獨立 特偵組也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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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長宣示將廢特偵組,

檢察總長卻認為,

以地檢署的人員與資源配置,

是否有能力對抗高層公務員的貪瀆犯罪,

以及抵抗政治力干擾,都必須審慎考量。

 

惟證諸現實,只要檢察權不夠獨立,

就算是特偵組,也難逃被操控的命運。

 

專業與效率遭質疑

根據《法院組織法》第63條之1第1項,

特偵組的訴追對象,

不僅是重大的經濟或危害社會秩序的案件,

還包括高層公務員,

如總統、副總統、五院院長等之貪瀆

及總統或立委的選舉舞弊案件。

 

而由於此等案件所可能涉及者,

要非位居政府要津,即是富商巨賈,

故藉由在最高檢察署設立特偵組,

並使檢察總長有4年任期保障及不得連任的設計,

就可使其無後顧之憂,且能在資源集中下,

更有效且迅速的訴追重大刑案。


 

只是特偵組是否有比地檢署更強的訴追能力,

似無法從實踐中證明。

 

以近來的中信掏空案來說,

由於此等經濟犯罪,

不可能是一朝一夕所造成,

特偵組於今年6月才傳喚相關人等且為搜索,

是否有失證據保全的黃金時機,實有商榷之餘。

 

甚且過了2個月,才又啟動調查,

更讓人質疑特偵組偵查的專業與效率。

特偵組成立至今,

若有所謂「功績」,應非扁案莫屬。

 

確實,偵辦卸任總統涉及的貪瀆案件,

不僅符合特偵組成立目的,

也可樹立檢察體系不畏權勢、客觀公正的角色定位。

 

特偵組對阿扁起訴的案件雖不少,但過了8年,

到底有多少有罪或無罪確定、

有多少仍在審理、甚至仍在偵查中,

都有待嚴格檢驗。

 

改革首要避免濫權

更何況,

在此過程中還傳出,證人指摘檢察官教唆、恐嚇偽證之情事

 

如此嚴重的程序瑕疵,讓人不敢恭維,

也不免與政治力介入產生聯想。

 

甚至在2013年的九月政爭,

更使特偵組成為名副其實的鬥爭工具。

 

故藉由特偵組之設立,

以來保持檢察權公正行使之目的,

不僅完全喪失,且為了避免主政者干預檢察體系,

而讓檢察總長有不受干擾的特權,

如今看來,也是笑話一場。

 

尤其是認為

只有特偵組才足以對抗高層公務員的貪瀆犯罪

與訴追重大案件,

也等同是對各地檢署與高檢署獨立性的質疑,

更是對其執法專業的否定。

 

凡此種種,

正可看出特偵組的功能不彰與存在的矛盾,

更顯露出,只要檢察權體系不夠中立與客觀,

就算設立的層級再高,也是於事無補。


 

也因此,

特偵組的廢除已屬必然,但這並未否定,檢察長,

甚至是檢察總長,於面對重大案件,

基於《法院組織法》第64條的檢察一體之精神,

調集所轄檢察官與檢察事務官,

組成類如日本東京檢察廳的特別搜查部,以來全力訴追犯罪之權能。


 

更值關注的是,

由於檢察官職司犯罪偵查、起訴、論告與刑罰執行,

在權力如此之大,卻少有制衡機制下,

如何避免濫訴、濫權一再發生,

實才是檢察制度改革最核心之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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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偵組對阿扁起訴的案件雖不少,但過了8年,

到底有多少有罪或無罪確定、

有多少仍在審理、甚至仍在偵查中,都有待嚴格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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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

第一批多數成員為檢改要角的特偵組檢察官

站成一排,發誓辦不出扁案將集體下台

惡形惡狀的表演「政治正確」,令人痛絕。

 

其二、

檢改會成員越姓檢察官,遠赴日本,

教唆共同被告回台偽證,陷害陳水扁,

到現在還穩坐馬鞍橋,沒人究責。

 

其三、

朱姓核心成員任檢察長時,濫搜全台各大醫院,

被質疑時,毫不臉紅的說:只是要嚇嚇他們。

 

其四、

陳姓要角干預人事不逞,

竟每日在論壇咀咒因病開刀的法務部長不得好死,

嗣又因關說案件被拔去主任檢察官,降調他地。

 

其五、

吳姓成員滿口怪力亂神,兄弟檔奇言怪行,

兄靠請託進特偵組,弟則介入民間紛爭,被削職降調。

 

其六、

某曾姓成員屢遭非議,又與多位要角頻起糾紛,互揭瘡疤,

終致團體散離,形同崩解。

 

 [相關 ]   陳瑞仁內疚麼?[ 凌博志,前司法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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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關進中國牢籠71年 ]

 

解嚴後的馬英九,

表面上沒有兩蔣那麼霸道,其實也差不多,

連司法也是一樣,許多司法官心態並沒有解嚴,

他們還是唯國民黨「主子」是從,

凡事遇到藍營人士的案子,

多半會自動轉彎,不是無罪,就是從輕發落,

否則當年同樣是「貪汙」,

為何馬之特別費無罪扁之國務機要費卻有罪

 

審判者還是同一位法官

 

反之,

那位曾經鐵面無私起訴馬的檢察官侯寬仁

最後下場為何?

 

甚麼司法獨立,簡直笑死人!

 

 [相關 ]  扁案是政治性事件[ 鄧鴻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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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曹長青:我為什麼改變了對李前總統的看法》,

全文請見金恆煒先生主編的

《當代》月刊2007年4月號:

http://caochangqing.com/big5/newsdisp.php?News_ID=1536)

李登輝的第二個較大舉動,

是在施明德的紅衫軍們倒扁的時候。

 

大家可能都注意到了,

當時綠營的主要人物,

包括當年因為保護施明德而被判刑的高俊明牧師等,

都出來痛斥施明德,

但李登輝卻沒有一次公開站出來批施明德

 

後來人們得知,李登輝當時還跟施明德暗中聯手,

目的是打倒陳水扁。

後來還親自去拜見施明德,兩人把酒暢談七小時!)

 

 

 [相關 ] 

馬英九迫害陳水扁,李登輝負多大責任?[  曹長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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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為何打算廢掉查高官的特偵組?

2016年 8月 11日

http://www.bbc.com/zhongwen/trad/china/2016/08/160811_ana_taiwan_sid

威克 BBC中文網記者

特偵組記者會

Image caption

特偵組成立以來,偵辦過幾件大案,

但是也因為幾件大案引起了爭議

 

分析:

台灣為何打算廢掉查高官的特偵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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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特偵組成立十年,

雖然爭議不斷但是也曾經辦過幾個外界叫好的案件。

 

但是,為什麼現在卻面臨被廢除的危機?

 

隸屬最高檢察署的特偵組,

成立的原意可謂是立意良善,

在不受高層職權壓力之下偵辦涉及

正副總統、五院院長、高級軍方將領以及特殊重大的案件。

 

打貪還是政治工具?

特偵組從其前身

高等法院檢察署「查緝黑金行動中心」

2007年依法改為特別偵查組以來,

的確偵辦了幾件吸引人們目光的案件。

 

可以說,

特偵組是為了順從民間的期望從查緝黑金的貪污索賄

升格到偵查政府高層的貪污腐敗

 

例如前總統陳水扁任內的貪污瀆職案、

2013年前總統馬英九任內

時任行政院秘書長的林益世索賄案等等。

 

2013年,

特偵組監聽當時立法院院長王金平

與當時在野的民進黨立法院黨鞭柯建銘,

認為涉及關說。

 

當時的檢察總長黃世銘向時任總統的馬英九報告,

並公開監聽對話的錄音,

這引爆了所謂「九月政爭」。

 

那個時候,有不少人認為,

特偵組已經淪為政治鬥爭的工具,

完全不見當初良善的立意,

而且認為特偵組成效不彰。

 

未達目標

從政治的角度看,

特偵組當初成立的時候就被認為是衝著陳水扁而來,

因此當時國民黨佔多數席位的立法院才會推出立法。

 

而黃世銘當年夜赴總統官邸向馬英九報告,

更是令輿論嘩然,認為王金平涉嫌關說是一回事,

但是偵查不獨立、違法取證則是另外一回事。

 

而後來特偵組查破檢察官包庇電動玩具業者的案件,

雖然叫好,

但是也被認為是違背了當初成立特偵組的宗旨。

 

沉冤多年的台灣空軍士兵江國慶冤死案,

則是當局為了應對民意和輿論的壓力,

動用特偵組,結果以追訴時效已過結案,

更是被譏為草草了事。

 

而法界人士則是說,

按照現行的法律制度就已經足夠查辦案件,

無須「疊牀架屋」。

 

同時,特偵組法律上無人監督,更是為人詬病。

 

沒人管

台灣的法務部曾經書面回答立法委員的質詢,

列出應該廢除特偵組的理由為

一、特偵組影響檢察機關內部監督機制;

二、違反行政法上機關與職務不兩立原則;

三、概括條款明訂特偵組事務管轄、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

四、檢察官具有司法屬性,沒有再設置特偵組的必要;

五、違反再議程序及案件管考制度。」

 

這個回復雖然八股文言,

但是明顯地指出了

特偵組在組織上的問題,

同時也點出了無人可管特偵組。

 

台灣《聯合報》的一篇評論認為,

特偵組這十年間的問題就是「猜忌」,

特偵組的成,是人民對司法沒信心;

特偵組的廢,也是政客對司法沒把握」。

 

風水輪流轉。

 

十年前,國民黨佔多數席位的立法院通過法案成立特偵組;

十年後,民進黨佔多數席位的立法院打算修法廢除特偵組。

 

而且看來可能在十月,特偵組就要揮手告別、走入歷史。

 

現在剩下未解的問題是,

在有特偵組的這十年,台灣貪污舞弊的案件不見減少。

 

未來沒了特偵組,台灣肅貪反腐會有什麼樣的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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