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公教18趴 退休福利一籮筐

 

軍公教18趴

退休福利一籮筐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jan/17/today-specialreport4.htm

〔記者楊久瑩、曾韋禎、陳慧萍、范正祥/台北報導〕

當外界還在爭議應否調降十八%,

其實退休軍公教還享有諸多勞工所沒有的福利:

不但月退休金可隨軍公教調薪調整,

還有三節慰問金可以領,

其中年終慰問金

甚至比照公務員年終獎金可領一個半月,

子女也享有教育補助,

軍人另享有水電及健保費補助,

只能說軍公教福利「真的卡好!」

1980後起薪 一路領先勞工

立委蔡煌瑯對此怒批,

馬政府一直在強調,

「軍公教人員早期收入微薄、生活困苦」,

所以政府才會給予十八%的優惠存款利息,

照顧退休後的生活所需,

考試院長關中甚至說領十八%的都是窮苦人;

但對照人本教育基金會曾公布的公教人員

與其他行業人員初任薪資比較表,

公教人員的起薪,最早確實不如其他行業從業人員,

不過早從一九八○年以後

就一直比其他行業還高,

差距也愈拉愈大,

卻還繼續給退休軍公教這麼多照顧,

何來公平正義!

立委痛批 指民眾觀感不佳

蔡煌瑯表示,

如此偏頗的照顧極不合理,

不但對辛苦工作的現職軍公教不公平,

也讓民眾觀感不佳,

陷軍公教於不義;

這些明顯不合時宜的福利,

都是以行政命令規定,要改並不困難,

馬英九若有心改革十八%,

對此也應一併檢討刪除。

銓敘部及人事行政局則說,

相關規定一切合法,並無不妥。

銓敘部及人事局:一切合法

依據「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

「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

「陸海空軍退伍除役官兵

退除給與及保險退伍給付優惠儲蓄存款辦法」,

規定退休軍公教之月退俸,

可隨公務員薪資調整。

「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

「國軍人員暨支領退休俸撫卹金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發放規定」等,

規定退休軍公教子女可比照現職者享有教育補助。

另外「行政院退休人員照護事項」、

「全國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等,

規定退休軍公教可領三節慰問金,

其中年終慰問金比照公務員年終獎金,可領一個半月。

依健保法規定,領有月退俸之無業退除役官兵,

享有全額健保費補助,其眷屬則享七成保費之補助。

退輔會今年為退役官兵編列的健保支出就超過一百億元。

依「國軍退除役官兵支領退休俸

或生活補助費人員使用自來水優待付費辦法」

及國防部五十八年所頒之命令,

規定退伍軍人水電可依用量分級補助;

退輔會今年度就編列六億九千萬元的水電補助款。

死後配偶 仍領半數月退金

此外,

公務人員退休法相關規定中,

對退休公務員的家庭照顧也相當優厚,

一旦支領月退休金的公務員死亡,

將另給遺族一次撫慰金;如不領一次撫慰金時,

家屬還可以按原領月退休金的半數,

改領月撫慰金(配偶須年滿五十五歲,

婚姻關係在退休前須存續兩年以上);

如為未成年子女則給予至成年,

另還針對已成年因身心障礙無謀生能力的子女,

規定可領取終身。

銓敘部指出,為落實對退休公務員的照顧,

公務員退休後,

月退休金確實是跟著公務員調薪一起漲,

並於下次發給月退金時,配合補發或調整。

官員強調,

這是全世界的趨勢,

並非只有台灣公務員如此,

各國政府對於退休金的設計,

都是跟著物價波動。

人事行政局說,

行政院歷年訂定年終工作獎金支給規定時,

均衡酌政府財政負擔狀況後,

規定支領月退休金的退休公務人員,

比照現職人員於年終發給慰問金。

人事行政局表示,

依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四四三號解釋理由書,

及法務部八九年律字第○○七四六八號函釋,

軍公教年終工作獎金等給付,屬於行政措施,

若未涉及公共利益之重大事項,

不一定要有法律或法律授權的行政命令為依據。

看!人神共憤的不公不義!

 

看!

人神共憤的不公不義!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jan/13/today-s1.htm

最近一席「公務員錄取率只有三%,

你考得上,政府就給你保障」的話,

引爆爭議延燒多日,至今仍未平息。

政客的「失言」何其多,

為此還曾有「大嘴巴」條款之議,

為什麼獨獨這個「失言」會始終過不去?

因為,做為一個少數特權階級的既得利益者,

這句話挑動了存在於台灣社會

長達五十年外來統治所遺留的正義問題,

雖然二十年民主化

使外來統治者加諸於這塊土地上的枷鎖逐漸鬆綁,

但是有關「轉型正義」的議題仍然未能克竟其功,

這塊暫時隱藏在每個人心靈中的歷史烙印,

隨著國民黨二度執政的近三年間,

透過其政策的施行,頗有死灰復燃之勢,

本來已經引起廣大人民的不安,

而「你考得上」的提問,

則一舉揭開了大家心頭上的瘡疤,

也重新撕裂了傷口。

因此,對於最近社會上瀰漫的忿忿不平情緒,

有識者不能單純視之,

必須利用這個機會把所有的問題攤開,

才有解開族群、階級、歧視等死結的可能。

所謂「公務員錄取率只有三%」,

這是當前時空下的現狀,

與一九九五年之前採計的十八%軍公教優存,

根本是兩碼子事。

到底什麼樣的人在獲取十八%的好處?

必須回到當時的時空下來檢視,才是理性的態度。

台灣的公務員高普考是於一九五○年開始實施,

其法源是國民黨從中國所帶來的「憲法」。

依據這部「憲法」的規定,

蔣氏政權即在台灣這個小島上

以全中國的分省區定額制度錄取公務員,

於是一九五○年的高考,

人口占八十五%的台灣人只錄取七人,

中國省籍者為一七九人(高達九十六%)。

這麼做的後果是什麼?

以一九五一年為例,

當年的高普考到考總人數合計有二四○九人,

台灣人報考者約三分之一,但是經過省籍定額分配,

台灣人的錄取率為五八四分之九;

這樣的情況雖經逐年調整,

但到民國七十年代,

仍維持一八六分之一,

甚至一九九一年的高普考定額數,

合計取五九九名,

台灣人只增加分配到二十一人,

何曾有過「三%」?

直至一九九二年因修改戶籍法廢除了本籍制度,

高普考才終止此一歧視分配,

這種不公平現象距今只有短短二十年,

不但不遙遠,簡直近在眼前。

很多人不知道,高普考的偏頗取才,

其實相對於特考,是小巫見大巫。

所謂的特考,

其錄取率與錄取人數都遠高於高普考,

這才是取得公務員身分的最主要管道。

其中有兩類特別值得注意,

一個是甲等特考,

二是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員。

甲等特考的位階高於高考,二○○○年之前一共只舉辦過九次,

由於錄取者多為現職高官,因此早有「黑官漂白」的譏諷。

若翻看歷年的錄取名單,馬英九總統等諸多權貴,

都是經由這個管道取得身分的,

由此看他們今天捍衛十八%,也就不言可喻了。

至於第二種,根據學者駱明慶的研究,

一九五一至一九九一年,

軍人轉任特考共錄取了六萬七千多人,

錄取率高達四十四%,

占同時期高普考錄取人數的八十三%,

十分驚人,這類人因需具職業軍人身分,

因此名義上雖無省籍優待,

實質上卻有省籍優待的效果。

不但如此,

十八%也引發了大家對於「黨職併公職」的不愉快記憶。

換句話說,

有一群人不但取得公務員的身分比「一般人」容易,

他們在年資的計算上也取得與「一般人」不同的特權。

其實,銓敘部早就清查發現,

行憲以來曾被認定可併計公務年資者,

何只國民黨職一項,

還有其他「八大類」,

包括「日據時代年資」、

「經歷證明採認」、

「臨時人員」、

「約聘僱人員」、

「援外人員」、

「教育人員」、

「私部門人員年資」

及「其他」,

名堂可多了,離譜如中國童子軍總會、

青年服務團等等,都可加計為公務員年資,

接受人民給予的福利與供養,退休後再領十八%。

這種不公不義誇張到何種地步?

依據二○○○年內政部的調查顯示,

六十五歲以上人口的經濟來源,

主要來自退休金、撫卹金和保險給付的,

所謂的「外省籍」有四十七.三%,

台灣人只有六.七%;

主要靠子女奉養者,台灣人有五十四.六%,

「外省籍」只有十九.四%,這些數字告訴我們,

在台灣,不同的族群,退休後的尊嚴迥然不同。

此外,軍公教的各種免稅、津貼、軍人水電半價之外,

一九九四年以前公務員子女

因教育補助幾乎可以免費念大學,

這點更為中研院學者吳乃德

直指為「外省人教育程度較高的原因之一」。

換言之,這些種種立足點的不平等,

都來自於國家制度刻意造成,

今天馬英九統治集團若不飲水思源、改革檢討、

恢復正義,還要得了便宜賣乖,在傷口上撒鹽,

自認高級優越,那麼就只有人神共憤,

直到被推翻下台為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