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美河市開發案再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地主敗訴!外來中國殖民政府誆騙人民?

 

2020-05-05 10:06

◎法操司想傳媒

美河市。(資料照)

 

法操》

美河市開發案再審地主敗訴!

政府有誆騙人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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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徵收所造成的爭議一直都是社會關注的議題,

不論是牽涉到補償金的多寡或是單純土地所有人對於住家的情感因素,

一直都難以找到各方滿意的解決方案。

 

多年前台北市政府為興辦捷運系統

內政部准許徵收台北縣新店市(現為新北市新店區)土地,

多位地主認為徵收未經協議程序而不合法並提起行政訴訟,

敗訴後地主與監察院先後提出釋憲聲請,

司法院大法官分別做出第732、743號解釋

 

之後地主依釋字第732號聲請再審獲准,

最高行政法院認為事實部分仍須釐清而發回高等行政法院更審,

但在3月26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仍宣判更一審地主敗訴。

 

原告(地主)這麼認為

原告主張當初政府依開發捷運為由徵收土地之後,

竟將部分土地讓日勝生公司興建聯合開發大樓(美河市),

土地徵收條例第49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應屬於辦理撤銷徵收之範圍

認為既徵收又聯合開發根本就是違法徵收

土地徵收條例

第49條第1項第2款

已公告徵收之土地,

需用土地人應切實按核准計畫及所定期限使用。

在未依徵收計畫完成使用前,

需用土地人應每年檢討其興辦事業計畫,

並由其上級事業主管機關列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辦理撤銷徵收:

二、

公告徵收時,都市計畫已規定以聯合開發、

市地重劃或其他方式開發。

但以聯合開發方式開發之土地,

土地所有權人不願參與聯合開發者,不在此限。

 

釋字說了甚麼?

為此徵收案司法院大法官先後做出第732743號解釋

我們先來簡單介紹一下這兩號解釋分別說了甚麼吧!

 

第732號解釋:

若主管機關為土地開發,徵收非交通事業所需之毗鄰地區土地違憲嗎?

大法官認為徵收行為是

為增進公共利益而犧牲人民之土地所有權與居住自由,

除必須要有正當目的之外,更應該考量比例原則。

 

而徵收非交通事業所必須之土地進行開發,

並非達成土地利用、地區發展的必要手段,

有違憲法第23條之比例原則而違憲。

 

第743號解釋:

徵收之捷運用地可以用在聯合開發案嗎?

大法官認為,

就捷運所需用地徵收應該作為興建捷運之特殊目的使用,

並非追求商業目的為考量,所以該用地不得用於聯合開發

看起來連大法官都認為徵收捷運用地

卻用在其他的商業開發案上是違憲的,

既然如此為甚麼更一審法院還是判地主們敗訴?

難道法官可以不管大法官釋字的內容?

 

訴訟標的不符?

原告基於土地徵收條例第49條第1項第2款為訴訟標的(提告的理由),

這款規定白話來說就是「公告要徵收之土地,

如果都市計畫已經規定要進行聯合開發,

因為之前已經計畫好該土地的使用方式,所以必須撤銷這次徵收」,

而關鍵就在於要適用這條規定,

前提要件就需要「聯合開發」是出自「都市計畫」而來,

如果是源自於其他的原因就非此法規定的事項。

 

法院根據調查所得的事實,

認為「聯合開發方式之協議」並非源於都市計畫所規定,

而是政策所引導。

因為當時雖有依都市計畫法對捷運用地辦理徵收,

但若地主同意參與聯合開發,

台北市政府會與地主簽訂聯合開發契約書,並同時辦理徵收手續。

 

實際上,是否同意參與聯合開發的決定權仍在地主身上,

所以並無「依都市計畫法進行聯合開發」的情事。

 

因為本案並非「源自都市計畫的聯合開發案」

與原告主張之土地徵收條例第49條第1項第2款並不相關,

所以法院認定原告之主張並無理由而宣告地主敗訴。

 

土地徵收所造成的爭議一直都是社會關注的議題,

不論是牽涉到補償金的多寡或是單純土地所有人對於住家的情感因素,

一直都難以找到各方滿意的解決方案。

 

長期以來,也因為政府與民眾間資訊的不對等

常常導致民眾認為政府徵收土地都是「誆騙」行為,

而事實上政府為了縮短資訊的落差,

程序上也都會進行公開說明來與民眾進行溝通。

 

當哪天住處面臨到都市計畫等影響時,既然牽涉重大權益,

我們也應該積極去了解計畫內容、及時保障自身權益,

畢竟「法律不會保護讓權利睡著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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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來中國殖民政府誆騙人民?                      ]

 

外來中國殖民政府與民眾間資訊的不對等

畢竟「法律不會保護讓權利睡著的人」!

政府有誆騙人民嗎?

 

 [ 相關 ] 2020美河市開發案再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地主敗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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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毗鄰捷運的土地並非做為興建捷運站卻也被徵收        ]

 

美河市開發案前年大法官作成釋字第732號解釋

認為大眾捷運法允許徵收交通事業外的毗鄰地

用於捷運聯合開發案,侵害人民財產權屬違憲

在美河市案被徵收土地的范姓地主等人因此聲請再審,

最高行政法院認定,范姓等地主被徵收的土地中,

確有作為聯合開發集合住宅用地,有再審事由,

今天發回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再審。

 

 [ 相關 ]  釋憲成功,美河市開發案地主聲請再審獲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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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馬英九擔任台北市長時,

臺北市政府創設捷運工程用地徵收聯合開發協議併行』

(即所謂雙軌併行)方式,

先以行為時大眾捷運法第6條規定徵收土地後,

再假藉該法第7條規定辦理

『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新店線新店機廠聯合開發案』,

致人民被強制徵收之土地,

遭以聯合開發模式交由投資人興建住、商、辦大樓

而出售他人所有,違反並扭曲該法第6條及第7條

分立不得併行之規定及立法設計,

又背離該法第7條第3項前段所定,

聯合開發應優先採市地重劃、區段徵收或協議方式辦理,

以達到公私合作共享開發利益的立法意旨,

明顯嚴重違反憲法第15條保障人民財產權意旨」。

 

 [ 相關 ]    台北市美河市案 馬英九違憲確定[ 黃帝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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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勝生美河市案

 

監察院前年通過糾正、彈劾案,

認定前台北市捷運工程局長常岐德、前聯發處長高嘉濃,

於95年台北市政府與日勝生公司聯合開發

位於小碧潭捷運站的美河市建案中,

低估土地成本、高估建築成本,

使台北市政府棄守權益100億元;

監察院認為全案疑雲重重,

糾、彈同時移送檢調,調查是否有公務員貪贓枉法。

[ 相關 ]  美河市圖利弊案 聯開處前處長判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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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法官評鑑委員會傍晚發布新聞稿,

宣布司法院副院長蘇永欽被指對美河市釋憲案發言不當,

遭民間司改會移送評鑑一事,

法評會決議「不付評鑑」,

理由是

大法官為總統提名後、經立法院行使同意權的特任官,

根據法官法規定,

不能依一般法官的評鑑程序進行評鑑。

 

[ 相關 ]  美河市案涉發言不當 蘇永欽成功脫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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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馬英九掌握檢察系統,檢察官替他「護航」 ]

 

台灣台北地檢署以「駁回」方式

回應限制總統馬英九在卸任之後出境引起了爭議,

被批評說是「離譜」。

台灣的本土團體——永社、北社以及台灣教授協會

先前向台北地檢署檢舉

馬英九涉嫌在「台北大巨蛋」一案中圖利他人。

 

提出檢舉的團體並說,為了保存事證,

應該限制在馬英九卸任之後,限制馬英九出境。

 

台北地檢署在周五(13日)

以「聲請人不符」為由「駁回」而引發不滿,

台灣媒體報道說,

台北市政府廉政委員會大巨蛋案召集人

鄭文龍形容「駁回」是「離譜」。

馬英九在卸任之前,仍然掌握檢察系統,

以檢察官替他「解套、護航」。

[ 相關 ]

台灣檢方「駁回」限制馬英九出境惹爭議[ BB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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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系統階級思維官僚主義 刑不上財團 ]

 

以往很少人討論

權力機關與人民的關係定位與衝突」,

更沒有注意到台灣的司法定格,

可能是舊時代的判官矮化地位,

與法治國家第三權的獨立性司法定位,

全然有異。

 

台灣雖然解嚴, 但舊司法系統仍存「階級思維」,

且嚴重遺傳為「官僚主義」,

甚或有的因而有裁量恣意, 影響到是非判斷,

並因不正常的裁判,戕害人民的權利

 

搞地溝餿水油者、日月光污染河川土地者,

造成全民撻伐,

但刑事司法,竟可只當「輕罪」處置。

 

大寮事件與黃世銘案、劉政池案,

更彰顯司法「自我定位」的偏差、乖離,

惹出諸多脫離民意或真實發見的疑慮。

 

此外,

對於聯合開發弊案、金控合併弊案、BOT弊案,

公權力強徵民地案,

應屬嚴重鉅型貪瀆與鉅型經濟犯罪,

卻讓行為人可有巧門規避,

有些司法坐視不顧或從輕處理,

所謂「刑不上財團」,

恐為當今人民對司法刻板印象,

也恐是造成渠等為一%的財團利益捍衛者的污名格局。

 

 [ 相關 ]  司法人不該稱官[ 陳志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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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副院長蘇永欽  ]

美河市原地主收到的732釋憲文及蘇永欽意見書,

並未論及美河市案不在釋憲解釋的範圍,

但司法院官網的公文書,

增加「至於另一個原因案件(媒體所稱的美河市案)

被徵收土地根本是機廠用地,不是毗鄰地區,

因此不在本件解釋所要合憲限縮的範圍」等文字。

 

黃帝穎質疑司法院企圖排除美河市地主,

痛批此舉將阻礙受害者提起再審,誤導社會大眾。

 

司法院官網變造蘇永欽大法官協同意見書,

原本未論及的美河市案,無中生有,

企圖干預美河市案受害者以再審救濟的機會!

 

 [ 相關 ]

司法院竄改美河市釋憲公文?立委限期一個月提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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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法官第743號解釋   美河市案   ]

 

大法官第743號解釋

 

[ 相關 ]  大法官:美河市不應以捷運名目徵地蓋商辦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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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穎說,

大法官釋字第732號解釋宣告美河市案強徵民地的部分法規違憲

原地主擬提再審求償,但司法院副院長蘇永欽罕見透過媒體,

暗指美河市案不得再審,企圖干預再審個案,

如今遭人發現,司法院官網變造蘇永欽大法官協同意見書,

原本未論及的美河市案,無中生有,

企圖干預美河市案受害者以再審救濟的機會!

 

張瓊文回應,

司法院官網的公文書地主收到的收到的732釋憲文蘇永欽意見書,

內容不一樣確實不太合適。

 

 [ 相關 ]司法院竄改美河市釋憲公文?立委限一個月提報告[劉芮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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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大法官上週五做出釋字第七三二號解釋,

宣告「大眾捷運法第七條等三規定違憲,

聲請釋憲的一八二位捷運新店線聯開案「美河市」地主 喜出望外,

認為有助再審爭取補償;

但身兼大法官的司法院副院長蘇永欽昨卻指出,

北市府當初徵收美河市土地案並非毗鄰地,不在違憲範圍內,

未來美河市地主「沒辦法聲請再審」翻案。

 

 [ 相關 ]   蘇永欽:非毗鄰地 不在違憲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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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河市案,台灣貪腐的地標,  政府擁有98%的土地  ]

2016年十月二十七日星期四上午九點半,

台北市捷運工程局十二樓第一會議室

頂埔站土地開發案分配比」開會時,

原地主發給與會所有人的說明書標題。

 

不禁讓我想起,

柯市長曾為「美河市案」下了一個註解,

有兩個很賤的公務人員,財團沒有給你任何好處,

卻主動調高建物成本,降低土地成本導致

政府擁有98%的土地,分回來的少之又少,台灣貪腐的地標。」

 

美河市的案子在頂埔站又發生了!

 

此案私地主擁有76.12%的土地

顧問公司高力捷運局一直告訴私地主可以分回46.3939%

原地主還不停的「Thank you! Thank you!」

 

結果到公告招標時,請了一個估價師細算才知道,

只能分回13.8%,私地主崩潰了,瞬間覺得自己快死掉了,

信賴的政府原來如此的玩弄他,誓死找回公理。

 

 

 [ 相關 ] 台北市捷運局是詐騙集團[王小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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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中國難民謊稱中華民國非法據台75年,

2020-04-13

https://www.peoplenews.tw/news/46e7dbdd-cfbc-413e-b655-555e8cbc7ae7

文/陳銘堯

Chinese Refugees 1949,中國難民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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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國旗冒充台灣國旗 , 台灣的中國難民問題       ]

https://i0.wp.com/ichef.bbci.co.uk/images/ic/320x180/p04pzd1g.jpg?resize=293%2C168&ssl=1

          美國               中國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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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4中國國民黨的中國國旗

1949中國共產黨中國國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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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宣誓就職中華民國總統

台灣將捐贈1千萬片口罩給歐美國家及友邦。(圖取自外交部推特)

台灣將捐贈1千萬片口罩給歐美國家及友邦。

(圖取自外交部推特)

Taipei’s Name Game

It’s Time to Let Taiwan Be Taiwan

The endless Chinese civil war of the China Lobby  in 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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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人的民進黨中華民國台灣(不是國家)

美國反對用ROC代表台灣人民

Decoding the China-Taiwan relationship《日德蘭郵報》刊登武漢肺炎諷刺漫畫。(圖片擷取自《日德蘭郵報》網站)

華獨的陽謀 :

中國難民台灣人民權利無國家地位的ROC確立國家地位

中華民國就地合法,主權交給中華人民共和國

 

Deep State on both rims of Pacific

 

The doctorate of Taiwan’s president is fake.

high profile human rights violators,Rule by Law

The Great Chinese Lie About Taiw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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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要擺脫霸佔台灣的『中華民國』,最根本的辦法是學習進步的西方思想文明,清洗封建落伍的『中國文化』毒素,去除不合理的『中華民國』體制,才能還給台灣人一個自由而正常的心靈和國家。圖/總統府

台灣人要擺脫霸佔台灣的『中華民國』,

最根本的辦法是學習進步的西方思想文明,

清洗封建落伍的『中國文化』毒素,

去除不合理的『中華民國』體制,

才能還給台灣人一個自由而正常的心靈和國家。

圖/總統府

 

【專文】

借屍還魂話中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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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9年(民國48年)在台灣發生一件借屍還魂的靈異事件,

到了二十一世紀的今天,仍然沒有人能合理解釋這個現象。

 

故事發生在雲林麥寮。

有一個叫吳林罔腰的婦人,在斷氣之後又活了過來。

奇怪的是她醒過來之後卻稱自己是金門人朱秀華。

否認自己是林罔腰。

可是她一輩子也沒去過金門,

更別說還知道這個連金門人都不一定知道的名字。

更不可思議的是,本來體弱多病的身體變得很健康。

口音從海口腔變成厦門腔。

而且本來不識字,卻變成識字而且會記帳。

故事傳開後,很多人好奇地去金門多方查考,終於發現果然有這個人。

連她父親名字和地址都有。

但是人都不在了。

從此以後,吳林罔腰的肉體就居住著朱秀華的靈魂而存在於這個世上。

六十年後一直到九十幾歲才壽終正寢,家人依照她的遺願,

以吳林罔腰和朱秀華兩個名字,舉辦告別式,讓這兩個不知幸或不幸,

糾纏不清的存在,終於有個了結,入土為安。

 

科學很難證明或解釋借屍還魂這件事。

但是世界上,

確實有名叫『中華民國』的亡魂借著名叫『台灣』的身體而還陽。

『台灣』從此被『中華民國』亡魂所盤據,無法作自己。

很巧的是,最近有個自稱是『中華民國』金門人的立委,

在國會對身為台灣人的蘇貞昌院長打臉『台灣』不是一個國家。

她用『中華民國』符咒,往『台灣』額頭一貼。好像中邪一般,

平常辯才無礙的蘇貞昌,馬上變得灰頭土臉、結結巴巴。

這是活生生發生在你我眼前的借屍還魂事件。

一點也假不了。

 

蔣介石宣稱中華民國經滅亡

蔣介石於1950年(民國39年)在陽明山莊對國民黨幹部講話說:

「我們的中華民國到去年終,就隨大陸淪陷而已經滅亡了。」

 

宣告『中華民國』的死亡,沒有比蔣介石更具有權威性的了。

而且他復行視事,又成了『中華民國』總統。

 

『中華民國』也就這樣在『台灣』借屍還魂,繼續活到今天。

 

然而更巧合的是,和吳林罔腰一樣,還魂後台灣人開始講『國語』,

連自己的母語也不會講了。

 

而且一直否認自己是台灣雲林的吳林罔腰,而自稱是福建金門的朱秀華。

甚至連自己的丈夫和親人都生疏如陌生人。

這是不是和今天台灣被中華民國借屍還魂後,

出現在台灣人身上的狀況很像?

 

當這個金門立委祭出『中華民國憲法』黑旗,

把『中華民國』亡魂牽出來時,蘇貞昌為甚麼不會問這個金門立委,

她是幾千票選上來的?

而台灣的立委通常至少要幾萬票才能選上。

她認為這樣的『中華民國』是正常的國家嗎?

以福建的人口和面積來算,金門又是福建的幾萬分之幾?

以她的得票數,她又有多少代表性?

她又能代表誰呢?

還好意思那麼大聲、那麼理不直而氣壯!

像這樣的借屍還魂也未免太囂張、太可怕了吧!

 

『中華民國』這具僵屍借『台灣』還魂,至今已經超過七十二年。

被『中華民國』亡魂霸佔的『台灣』,

到底甚麼時候、要用甚麼方法才能擺脫這個陰魂不散的『中華民國』?

 

這個『中華民國』的亡魂,

大部分是依靠對台灣人宣傳洗腦的『中國文化』而陰魂不散的。

 

或許台灣人要擺脫霸佔台灣的『中華民國』,

最根本的辦法是學習進步的西方思想文明,

清洗封建落伍的『中國文化』毒素,去除不合理的『中華民國』體制,

才能還給台灣人一個自由而正常的心靈和國家。

 

而我們或可從這個靈異事件的結局得到啟示,

或許像為吳林罔腰和朱秀華,一起辦一個告別式一樣,

讓一個已經死亡七十二年的『中華民國』,

和過去被亡魂霸佔了七十二年的舊『台灣』體制,一起向世界告別。

 

以全新的憲法甚至全新的國名,向世界昭告,

一個從文化到體制都是全新的國家的誕生。

不知大家以為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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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OC (Republic of Corruption)借屍還魂                ]

 

1950年(民國39年)蔣介石於在陽明山莊國民黨幹部講話說:

「我們的中華民國到去年終,就隨大陸淪陷而已經滅亡了。」

 

宣告『中華民國』的死亡,沒有比蔣介石更具有權威性的了。

而且他復行視事,又成了『中華民國』總統。

 

『中華民國』也就這樣在『台灣』借屍還魂,繼續活到今天。

 

[ 相關 ] 2020中國難民謊稱中華民國非法據台75年[陳銘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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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y CHINAZI ?  Why not KMT ?

Why NAZI ?  Why not KM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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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二戰結束75週年 ,1949中國內戰結束後,中國遊說團的魔掌,伸入台灣

keep making Taiwan become another ukraine !

keep making Taiwan become another  Crime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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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lost 75 years of Taiwanese after World War Two.

Has Anyone Asked Taiwane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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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來殖民獨裁政權 ROC (Republic of Corruption)

流寇集團橫行台灣7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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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 History of American Disaster in Asia        ]

 

 Who lost China ?

A Long-Running U.S. Mistake In Asia

Now,They are losing Asi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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