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17
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1052886
(作者為台北市政府廉政透明委員會委員)
◎ 王小玉
自由廣場》
台北市捷運局是詐騙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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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句話是二○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星期四上午九點半,
在台北市捷運工程局十二樓第一會議室
「頂埔站土地開發案分配比」開會時,
原地主發給與會所有人的說明書標題。
不禁讓我回想起,
柯市長曾為「美河市案」下了一個註解,
「有兩個很賤的公務人員,財團沒有給你任何好處,
卻主動調高建物成本,降低土地成本,
導致政府擁有九十八%的土地,分回來的少之又少,
成為台灣貪腐的地標。」
美河市的案子在頂埔站又發生了!
此案私地主擁有七十六.一二%的土地,
顧問公司高力及捷運局一直告訴私地主
可以分回四十六.三九三九%,
原地主還不停的「Thank you! Thank you!」
結果到公告招標時,
請了一個估價師細算才知道,
只能分回十三.八%,私地主崩潰了,
一瞬間覺得自己快要死掉了,
信賴的政府原來如此的玩弄他,
誓死找回公理。
二○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下午二點三十分,
捷運局召開「萬大線LG01站土地開發案」會議,
二○一○年王偉主秘在南門市場說明會時,公開對地主說,
如果參與聯合開發,等找到投資者,搬遷工程期約三至五年,
而且不需等捷運通車,這表示捷四用地與捷運工程完全無關,
真正的捷運共構,應在南門市場及南海路上的南昌派出所,
因其地主說NO,不願與捷運局聯合開發,就被排除在外,
捷四用地與捷運一點關係都沒有,卻沒有權利說NO。
忍不住我拿著捷四用地地圖,詢問王主秘,
捷四出口到底要放在哪個位置,主秘支吾其詞無法回答,
於是,我再繼續提問︰
一、
房子拆掉後,可不可以還給原地主一個旅館?
可不可以還給原地主一個K書中心?
可不可以還給原地主一個補習班?
主秘無法回答我。
二、
房子拆後多久可以蓋回來?
主秘也無法回答我。
三、
簽了協議價購後,政府不用付一毛錢給原地主,
但是,原地主的土地名字,換成了台北市政府,
這是多麼可怕的事?
如果政府輪替了,新市長、新政府認不認?
這兩場協調會,讓我想起了美國總統選舉「瘋子與騙子」的戰爭,
我寧願選擇瘋子,難怪川普會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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