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田證.十八趴.陸一特

 

授田證.十八趴.陸一特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jan/11/today-o6.htm

◎ 林尤超

五十六萬陸一特老兵委託蔡、黃兩位立委,

向政府要求多當一年兵的公道,

依貴報新聞計算差額:

當時兵薪對市價比值為三百比兩千,

換算現今勞委會提供廿二K月薪之工作,

政府應該對每一位本土老兵,

補償二十二萬四千元薪資差額

(17/20,乘以兩萬兩千 ,再乘以十二個月)。

但是今天新聞報導,國防部準備賴帳,

只打算公開表揚陸一特對國家貢獻,

作為回應。

換言之用紙頭(獎狀)換鈔票,

便宜行事了事。

筆者深不以為然。

二十年前少數大陸籍老兵尾隨民進黨遊行,

發傳單要求國民黨兌現「戰士授田證」,

結果震撼了當局,

全體國民黨來台官兵均霑雨露,

我家也用這一張紙換得二十萬元。

再看今日為人詬病的十八趴,

考試院竟然聲稱是國家欠他們的,

這些平常早就養尊處優的軍公教警,

如果可以說「欠」,

而真正被欠的陸一特老兵

卻只能得到一紙不能吃的獎狀。

為公平起見,

是否這些長期拖累政府財政的

軍公教警、台鐵終生俸、

十八趴也可以取消或者減半發給,

餘數改以獎狀表揚?

總不能獨「厚」陸一特吧!

當年筆者僅一年十月就匆匆退伍,

在役時親身體會三年兵經常性的沮喪,

而且想不出用什麼話來安慰他們,

特別是包括我自己在內。

許多比他們晚入伍的都先退伍,

歡送會時情何以堪?

且有些弟兄因役期太長,愛情發生兵變、長輩病逝,

這些都是國家所無法賠償的!

五十六萬陸一特老兵,

每人補償廿二萬元,不過一千兩百多億,

只比上回發放消費券多兩百億,

單僅最近勝訴的拉法葉艦回扣案,

台灣提供交易回扣就高達兩百多億台幣;

又鄭南榕死前也曾刊載專文揭發

某聯勤將領為Mr.十%而挨告

(每筆軍火交易皆收一成回扣),

後因鄭自焚而銷案。

由此可知

中華民國軍方的另類「革命傳統」

就是「大官飽,小兵餓」。

國防部每年掌握天文數字的軍火採購預算,

如果能夠革除回扣陋習,把這節省下來的錢,

用來補償真正為國家出力的陸一特,

相信是綽綽有餘的。

退一萬步,如果政府堅稱「財政困難」,

筆者同意在補償條例中列入排富條款

(譬如郭台銘),

吾人樂見清寒本土老兵能夠安享晚年。

 

(作者為陸軍兵工科退伍除役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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