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05
http://news.ltn.com.tw/news/opinion/paper/827524
◎ 黃子維
(作者現任智庫研究員,高雄市民)
頂新「門神」四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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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誰才是頂新集團背後的「門神」?
要擔任頂新的「門神」,下列條件缺一不可。
第一,
一定要擁有相當大的權力,而且是公權力,
才能在平時為頂新拓展事業版圖,並在出事時為其掩護。
第二,
上述權力的影響範圍不能侷限在單一政府部門,
需遍及各相關單位,乃至於司法體系,
如此,才能進行足夠的橫向協調,護航得天衣無縫。
第三,
頂新是營收上千億的大企業,
家族成員也都是兩岸高官的座上賓,
要找門神,不可能是地方型的政治人物,
否則一方面是「自貶身價」,
另一方面,管轄範圍過小,也不符合公司需求。
第四,
不會找一個任期沒有保障,隨時會走人的職位,
否則大筆投資,卻建立在不穩固的基礎上,
無異於在沙灘上蓋城堡,絕非頂新所樂見。
綜合以上,
台灣符合條件者屈指可數,
而值得大家思考的是,
如果這樣的權力關係沒有下架,
那麼誰能保證未來不會再有下一個頂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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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簡煌
總結四個要件,
門神非馬英九總統莫屬
那10億元賄款有影冇?
有影當然有影,不然門神是志工?
冇影嘛有可能,
千億之上的企業,10億傭金不到1%太小
應該更多才對
承認?難了!
證據?難了!
查?難了?
人民審判就容易多多,用選票審判也是一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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