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新「門神」四個條件

2014-11-05

http://news.ltn.com.tw/news/opinion/paper/827524

◎ 黃子維

(作者現任智庫研究員,高雄市民)

 

頂新「門神」四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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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誰才是頂新集團背後的「門神」?

 

要擔任頂新的「門神」,下列條件缺一不可。

第一,

一定要擁有相當大的權力,而且是公權力,

才能在平時為頂新拓展事業版圖,並在出事時為其掩護。

第二,

上述權力的影響範圍不能侷限在單一政府部門,

需遍及各相關單位,乃至於司法體系,

如此,才能進行足夠的橫向協調,護航得天衣無縫。

第三,

頂新是營收上千億的大企業,

家族成員也都是兩岸高官的座上賓,

要找門神,不可能是地方型的政治人物,

否則一方面是「自貶身價」,

另一方面,管轄範圍過小,也不符合公司需求。

第四,

不會找一個任期沒有保障,隨時會走人的職位,

否則大筆投資,卻建立在不穩固的基礎上,

無異於在沙灘上蓋城堡,絕非頂新所樂見。

 

綜合以上,

台灣符合條件者屈指可數,

而值得大家思考的是,

如果這樣的權力關係沒有下架,

那麼誰能保證未來不會再有下一個頂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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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簡煌

總結四個要件,

門神非馬英九總統莫屬
那10億元賄款有影冇?

有影當然有影,不然門神是志工?
冇影嘛有可能,

千億之上的企業,10億傭金不到1%太小兒科,

應該更多才對
承認?難了!

證據?難了!

查?難了?

人民審判就容易多多,用選票審判也是一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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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讓頂新就地取「財」?

2014-11-05

http://news.ltn.com.tw/news/opinion/paper/827523

◎ 陳炎城

(作者為退休教師,宜蘭縣民)

 

誰讓頂新就地取「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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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說:

正義公司賣黑心油,並非他任內發生,

而是發生在扁政府。

 

這樣卸責,怪不得張大春批馬「奸狡」。

 

因為彰化地檢署的起訴新聞稿指出:

頂新是從一○一年一月起開始混黑心油

 

一○一年是「大馬王朝」,

和扁政府有何關係?

 

何況馬英九在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聘請頂新魏應充為工商後援會副總會長。

 

馬授證十日後,

頂新開始賣黑心油,毒害台灣人民,大賺黑心錢。

 

而且二○○九年馬政府核准康師傅發行TDR,

讓頂新用股票大撈新台幣一七○億元,

就地取「財」如虎添翼。

 

如此對魏家百般禮遇,

如果說馬英九是頂新的靠山有何不對?

 

難道靠山不是門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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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扁,2014年還不能卸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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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鄭政宏

(作者為藥師,台北市民)

 

頂新以康師傅TDR名義募資,

吃下「台北一○一」的兩成股權,

再用一○一的股票向銀行質押借款炒不動產,

央行總裁彭淮南看不下去,

挺身阻擋魏家以一%自備款,

買帝寶豪宅時,

是誰逼央行收手?

 

誰讓總價四百億的味全三重廠變更地目案過關?

 

為什麼在「發現」弊端後,

馬英九沒有「承擔責任、嚴查重罰」?

 

馬英九再度玩推責給阿扁、藍綠對抗的把戲,

然而,

實在太低估網路時代社會公民的智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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脫節精英與青年有落差 ???

 

外來中國殖民者台灣人有落差 ???

 

[ 相關 ] 「台灣之春」 歐媒高度關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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