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通過紅十字會法修正草案// 紅會會長限連任一次 募款須核准

內政部通過紅十字會法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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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會會長限連任一次

募款須核准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aug/12/today-t3.htm

〔記者林恕暉、謝文華/台北報導〕

內政部將取消中華民國紅十字會長「連選得連任」的規定,

改為以連任一次為限;

紅十字會日後必須依公益勸募條例規定,

經內政部核准才能對外募款。

盼排入立院9月新會期

內政部社會司長黃碧霞說,

內政部昨天已通過紅十字會法修正草案,

希望儘速獲得行政院認可,排進立法院九月新會期審議。

紅十字會總會會長陳長文在紅十字會服務逾二十四年,

曾任秘書長、副會長,也擔任了三屆十一年多的會長,

昨天他以「很好」回應內政部的修法草案。

他強調,

紅會成功與否,固然與會長有關,

但社會的信任及內部是否認真做事才是要務;

國家已進入軌道,

任何職位沒有非由誰來做個四屆、五屆不可,

何況會長是志工,只做事不支薪,

有心、有能力的人都可來奉獻。

紅十字會法自民國四十三年訂定,

實施五十七年來從未檢討修正,陳長文也認為確實早該修了,

紅會成立時國家準備反攻大陸,

以大中國為架構設總會及各省分會,但是台灣這麼小,

確應通盤檢討總會與縣市支會的權限。

現任會長陳長文:很好

現行規定紅十字會長任期四年,由會員代表大會選出,

但「連選得連任」,

與一般人民團體法第二十條規定「連選得連任一次」,

大不相同。

修正草案則將會長選舉方式修正為「由理事就常務理事選舉之」,

會長連任以一次為限。

黃碧霞說,若此版本獲得通過,

將以法案公布實施時紅十字會當時的會長任期視為第一任,

依法可再連任會長一次。

陳長文從八十九年接任總會會長,已連任三屆,

本屆任期至明年五月,修法後他可再連任一次,

到民國一○五年交棒。

至於紅十字總會財務部份,

新增規定要求紅十字會勸募須依公益勸募條例辦理,

向內政部社會司申請勸募獲准後才能募款,

各分會辦理勸募也須經紅十字總會許可,

再經社會司核准後才能募款,

財務也必須接受內政部稽核檢查。

陳長文說,

日本三一一地震為週五,

他在紅會看電視,見海嘯來了,立刻呼籲募款,

未來若發生石破天驚災難要獲准才募款,通知理事開會、

寫計畫等消息,當然也沒問題。

他強調,國家只有一個紅十字會,

代表國家,理監事各有七人、三人為官派,

看守財務,不像其他寺廟或慈善團體。

不過,

台灣公益團體自律聯盟理事長鄭信真呼籲,

官派理事應退場,否則內政部怎管得動?

政府應退位為監督角色。

但是黃碧霞則認為,

政府與紅十字會是夥伴關係,

政府官員成為紅會理監事,

有助會務推動與財務透明。

對於外界質疑勸募款項使用時間太長,

黃碧霞說,

內政部正研議修正公益勸募條例規定,

初步規劃將要求一般募款使用年限為三年,

必要時得延長兩年,

重大災害募款使用年限為五年,

必要時得再延長三年。

紅十字會已同意依照公益勸募條例運作,

但現行公益勸募條例僅規定須依照勸募計畫執行,

賸餘款再執行期間不得超過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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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民主法治的細節   戳破台灣民主法治假象]

紅十字會總會會長陳長文

在紅十字會服務逾二十四年

曾任秘書長副會長

也擔任了三屆十一年多的會長

昨天他以「很好」回應內政部的修法草案。

陳長文從八十九年接任總會會長,

已連任三屆,

本屆任期至明年五月,

修法後他可再連任一次,

民國一○五年交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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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公益團體自律聯盟理事長鄭信真呼籲,

官派理事應退場,

否則內政部怎管得動?

政府應退位為監督角色。

但是黃碧霞則認為,

政府與紅十字會是夥伴關係,

政府官員成為紅會理監事,

有助會務推動與財務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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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紅十字會

是無資格加入「世界紅十字會」的私設團體

本來就有假「紅十字會」之名而造假之實,

「中國」紅十字會曾在「台灣九二一震災」時,

在東京的銀行開設「台灣九二一震災募款專戶」,

結果騙取不知「台灣與中國關係」的

日本團體數億日圓,

最後卻不知去向。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相關—————————

假紅十字會

2.7億募款 外交部將1次直接捐日 避免惹爭議 不透過我紅十字會轉交

郝龍斌的12萬

別搞垮台灣的愛心

立院決議對日捐款紅會應提明細

被批黑箱 紅會擬一次捐

連善款也A?

綠委痛批紅十字會 要求陳長文踹共

援日捐款爭議/聯合勸募︰善款都是1次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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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日捐款17億 紅十字會只先撥4億 網友罵動作慢 連署要求全數交日紅十字會

援日捐款17億

紅十字會只先撥4億

網友罵動作慢

連署要求全數交日紅十字會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apr/6/today-t2.htm

〔記者湯佳玲、唐在馨、林恕暉、黃以敬/綜合報導〕

國人熱心捐輸幫助日本東北大地震災民,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已經湧進十七億元善款,

三月底開會決定撥出一千五百萬美元

(約台幣四億四千兩百五十萬元)給日方協助救援。

網友們大罵動作太慢,昨天在臉書發起

「要求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立刻將募來的十五億

(三月二十八日捐款數據)全數交給日本紅十字會」

連署,

批評紅十字會不應拖延大家的愛心。

內政部統計,各單位的日本地震賑災款項,

截至四月一日為止有三十億餘元,

其中政府募得三億元,民間募得二十七億餘元。

根據紅十字會總會資料,

截至三月二十八日為止,

共募得十五億一千九百八十萬元,

四月一日止已達十七億元。

換句話說,

多數民間善款進了紅十字會總會帳戶

紅十字會總會三月三十一日下午召開理事會議,

包含三月十四日已匯撥的十萬美元,

總計將投入一千五百萬美元,

做為協助日本紅十字會各項緊急救援行動所需。

網友「酥餅」與「Miawko Midori」認為,

紅十字會總會幾個理事

沒資格違背捐款民眾的意願,

也說

「日本紅十字會不會比你們幾個權貴

還不知道怎麼運用這筆錢,

我們要求馬上把錢全數交給日本紅十字會!」

因此在臉書上發起連署,

不到一天就有一萬二千名網友響應。

網友陳先生說:

「先撥不到三分之一,剩下的還要看人家的計畫決定,

難不成計畫不好捐款會退還給捐助的民眾嗎?」

有網友痛斥,當初捐錢一片熱心,

紅十字會不應拖延大家的愛心。

但也有網友為紅十字會說話,認為只要專款專用,

愛心不會被浪費。

紅十字會總會副秘書長林秀芬表示,

日本紅十字會提出的緊急救援需求金

約為五千萬美元,

美國已捐款一千萬美元,

我評估第一階段捐款一千五百萬美元應該足夠。

她解釋,

至今日本東北是否遷村或是就地重建、住組合屋等

都還不確定,

剩餘善款將等日本有更明確第二階段復原重建計畫後,

再與日本紅十字會協議。

紅十字會:分段撥款是慣例

該會並澄清說,

視受災區復建進度撥款是慣例,

募得款項一定會全數運用在日本賑災;

不過台灣社會福利總盟秘書長曹愛蘭則認為,

慈善團體募得善款應要一次性地

全數捐給捐款標的較合宜。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近年募款偶有傳出爭議,

北市議員曾質詢紅十字會

將北市府捐出的九二一震災款項

用於中國川震重建,

另也曾遭質疑善款收取行政費等等,

儘管紅十字會均作出聲明澄清,

但網路上對於紅十字會善款運用的質疑聲音

似乎無法完全消弭;

日本震災期間就曾有網民呼籲,

要大家把善款直接捐給日本官方

而民進黨所發動的全台捐款,

也將轉交日本紅十字會,

長榮集團總裁張榮發捐出的十億日圓,

也是直接捐給了日本紅十字會。

內政部社會司長黃碧霞表示,

紅十字會做法沒有違法問題

該會曾向內政部提報,

指捐款會與日本紅十字會國際聯合會商討、

統籌運用,

內政部會監督相關使用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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