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龍斌的12萬

郝龍斌的12萬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apr/12/today-o3.htm

◎ 郭川珍

在此不得不檢視紅會過往的作為與背景。

首先,

據報載郝龍斌過去擔任秘書長任內

月薪高達十二萬元,

而非陳長文所言的十萬元以內。

據悉,郝龍斌坦承並認為一切合法。

現今,也許調降到十萬元以內,

但報載過去紅會分會曾用「業務津貼」等方式

自肥員工的情事,而今都不復發生了嗎?

過去曾有議員質疑九二一地震的捐款

用到中國川震的重建上,

以及行政費用比率過高、佣金高達十五%等事,

得到的答案都是「一切合法」。

而今紅會,

是否都照舊進行著「一切合法」的模式呢?

若果如此,民眾真該「教育」,

不能今非昨是,過去「愚善」是可以心安理得,

因為沒有人「教育」我們;

而今,要更專業地發揮善心、善舉,

徹底監督善款的運用與流向。

否則,

捐款還要被嫌「教育」不夠啊!

(作者為教師,嘉義縣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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