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龍斌的12萬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apr/12/today-o3.htm
◎ 郭川珍
在此不得不檢視紅會過往的作為與背景。
首先,
據報載郝龍斌過去擔任秘書長任內
月薪高達十二萬元,
而非陳長文所言的十萬元以內。
據悉,郝龍斌坦承並認為一切合法。
現今,也許調降到十萬元以內,
但報載過去紅會分會曾用「業務津貼」等方式
自肥員工的情事,而今都不復發生了嗎?
過去曾有議員質疑九二一地震的捐款
用到中國川震的重建上,
以及行政費用比率過高、佣金高達十五%等事,
得到的答案都是「一切合法」。
而今紅會,
是否都照舊進行著「一切合法」的模式呢?
若果如此,民眾真該「教育」,
不能今非昨是,過去「愚善」是可以心安理得,
因為沒有人「教育」我們;
而今,要更專業地發揮善心、善舉,
徹底監督善款的運用與流向。
否則,
捐款還要被嫌「教育」不夠啊!
(作者為教師,嘉義縣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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