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搞垮台灣的愛心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apr/12/today-o1.htm
◎ 林德正
昨天在網路上看到一篇
「搞垮捐款信心 欺善 紅十字會憂讒畏譏」的報導,
新聞中提到立委潘孟安的質疑。
他表示,
台灣紅十字會說
撥給日本一千五百萬美元是「慣例」,
因為其他國家也採相同作法,
例如美國紅十字會至今也只提供一千萬美元。
但潘立委查證到美國已撥款六千萬美元
給日本的紅十字會支部。
如果潘立委資料確實,
那麼就是台灣紅十字會說謊!
這還了得?
這比「零時差」的謊言更嚴重,
陳長文是否該出面澄清?
另外,有人為紅十字會講話,
說收取十五趴的「行政作業費用」是「依法有據」,
法源是「公益勸募條例」。
昨天陳長文在報章發表長篇大論辯解,
都沒有提到十五趴的問題。
我的想法是:
以這次捐助日本而言,
台灣紅十字會總會共募得十八億七千萬元,
十五趴就是二億八千萬元。
新台幣二億八千萬元的「行政作業費用」?
太多了吧?
紅十字會是不是應該巨細靡遺、
拿出最周全的表單、收據、帳冊等等,
毫無保留地一次解釋清楚?
如果只是嘴巴說說,如何取信捐款人?
最後,為什麼是十五趴?
潘孟安說,美國紅十字會是每一百塊捐款,
有九塊錢是用在薪水、管理和籌資等行政成本,
其餘九十一塊到災區。
也就是說:
台灣紅十字會十五趴,
物價比台灣高很多的美國紅十字會只九趴。
老實說,
我覺得司法機關應該調查清楚,該辦的辦,
該還人家清白的就還。
否則,辛苦賺錢的小老百姓的愛心,
會受到很大很大的影響。
(作者任大學教職,桃園縣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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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民主法治的細節 戳破台灣民主法治假象>
台灣紅十字會過去前科累累,
至今都沒有清楚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