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搞垮台灣的愛心

別搞垮台灣的愛心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apr/12/today-o1.htm

◎ 林德正

昨天在網路上看到一篇

「搞垮捐款信心 欺善 紅十字會憂讒畏譏」的報導,

新聞中提到立委潘孟安的質疑。

他表示,

台灣紅十字會說

撥給日本一千五百萬美元是「慣例」,

因為其他國家也採相同作法,

例如美國紅十字會至今也只提供一千萬美元。

但潘立委查證到美國已撥款六千萬美元

給日本的紅十字會支部。

如果潘立委資料確實,

那麼就是台灣紅十字會說謊!

這還了得?

這比「零時差」的謊言更嚴重,

陳長文是否該出面澄清?

另外,有人為紅十字會講話,

說收取十五趴的「行政作業費用」是「依法有據」,

法源是「公益勸募條例」。

昨天陳長文在報章發表長篇大論辯解,

都沒有提到十五趴的問題。

我的想法是:

以這次捐助日本而言,

台灣紅十字會總會共募得十八億七千萬元,

十五趴就是二億八千萬元。

新台幣二億八千萬元的「行政作業費用」?

太多了吧?

紅十字會是不是應該巨細靡遺、

拿出最周全的表單、收據、帳冊等等,

毫無保留地一次解釋清楚?

如果只是嘴巴說說,如何取信捐款人?

最後,為什麼是十五趴?

潘孟安說,美國紅十字會是每一百塊捐款,

有九塊錢是用在薪水、管理和籌資等行政成本,

其餘九十一塊到災區。

也就是說:

台灣紅十字會十五趴,

物價比台灣高很多的美國紅十字會只九趴。

老實說,

我覺得司法機關應該調查清楚,該辦的辦,

該還人家清白的就還。

否則,辛苦賺錢的小老百姓的愛心,

會受到很大很大的影響。

(作者任大學教職,桃園縣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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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民主法治的細節 戳破台灣民主法治假象>

台灣紅十字會過去前科累累,

至今都沒有清楚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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