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是凌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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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德醫院作出比一般預期快速許多的專業決定,
讓吳淑珍一到院就被判定不適合發監。
對於這樣的結果,綠營固然難掩欣喜,
但就長遠而言,這絕非良策。
因為檢察官既然無法執行,
那麼對這種「特殊對象」的盯稍只會越來越緊迫,
舉凡日常生活一舉一動,檢方都要密佈線報,
從嚴認定。
她雖然可以回到溫暖的家,
但是未來的精神層面將更加不自由,
而且絕不能外出,也不能見客,形同「在家坐監」,
只要一旦打破這種認知,那法律一定不容,
此其一。
其次,
醫師會定期追蹤檢查她的實際狀況,
而且不要以為如果她的健康始終沒有好轉,
司法就會對其放鬆或成為例行公事,
法律不會為任何人開方便之門,
所以可以想見吳淑珍的餘生
都要在嚴密的監控之中度過。
其三,
目前只有龍潭購地案判刑十七年半定讞,
其他還有國務費、洗錢與偽證案
在高等法院更一審中,
何時定讞遙遙無期,除非總統特赦,
否則她還得出庭多少次,
在情緒上對待一個風中殘燭的中人,
是否符合人道,值得商榷。
而且,
檢方已說得夠清楚,既然不能執行,
刑期就不能起算,四十年之後才會消滅,
等於是提前宣布了這是一種「凌遲之刑」,
想一想,扁家又何喜之有。
如果家中有長者已不良於行,
還要受此無盡煎熬,
就能體察目前珍的心情於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