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 台灣主人

【北社評論】

我們 台灣主人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feb/16/today-o11.htm

 

◎ 陳逸南

 

二二八大屠殺事件發生六十五年了,

過去研究報告已指出該事件的元凶加害者

而如今該事件的元凶及加害者並未受到歷史的清算及審判。

 

台北中正紀念堂及桃園慈湖竟然也成為觀光景點,

實在是一件相當諷刺的事,

好像患了「斯德哥爾摩症候群」似的,

此為六十多年來,

統治者施行黨國奴化教育的成果,

令人心寒。

 

二次大戰後,

四十八個國家日本於一九五一年九月八日簽訂的「舊金山和約」

第二十一條規定,

中國享有第十條及第十四條甲款第二項所規定之利益,

並不享有第二條有關領土條款的規定,

依舊金山和約第二條

一九五二年四月二十八日簽訂的中日和平和約,

台灣主權並無歸還中國,

因此,

台灣主權不屬於中國,在國際法上是一項史實。

 

一九五二年七月間

葉公超部長

向立法院提出「中日和平條約」案之補充說明,

指出該和約

第二條為領土條款,因格於金山和約之規定,

除規定由日本予以放棄外,並未明定其歸還我國」。

 

三年前,

二○○ 九年五月一日在一項國際問題研討會,

日本駐台代表齋藤正樹先生

對台灣國際地位的論點與前述相同。

 

一九五二年四月十九日公布的

日本政府公文書(法務府民事甲第四三八號)指出,

和平條約(按即一九五二年四月二十八日生效舊金山和約)生效日起,

台灣人喪失日本國籍

 

由此可見,

和平條約生效之前

一九四五年十月二十五日起,

台灣人被迫取得中華民國國籍

顯然不合國際法原則。

 

另依當時國民政府的「國籍法」,

也沒有此種恢復(回復)國籍的規定,

國民黨接收占領當局如此詐欺台灣人,

真是無法無天。

 

由於受到長期中國國民黨的外來統治

刻意掩蓋台灣不屬於中國的事實

因此,

台灣人要做自己國家的主人,

不要「九二共識」及「憲法共識」,

第一步必須結束國民黨的統治。

 

(作者為台灣北社社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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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降非光復 VS. 由舊金山和約論「台灣光復」騙局

陳逸南-受降非光復-07-28

http://www.twnorth.org.tw/joomla/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category&layout=blog&id=79&Itemid=95

舊金山和約關於台灣的領土歸屬問題,

規定於該和約第二條B項:

「日本茲放棄其對於台灣及澎湖群島之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

當時同盟國並不支持中國逕將台灣、澎湖群島編入其領土的作法。

一九五二年七月葉公超部長

向立法院提出「中日和平條約」案之補充說明,

他指出「第二條為領土條款…因格於金山和約之規定,

除規定由日本予以放棄外,並未明訂其歸還我國。」
查一九四五年十一月二日福建《中央日報》

「台灣受降盛典」(特派員吳春鑒)一文

指出「簡潔莊嚴的禮堂上方四柱懸著中美英蘇四國國旗,

下方掛著四大領袖肖像。」

一九四五年十二月三日福建《東南日報》

「萬民同歡慶光復—記台灣省受降典禮」(特派記者采伋)一文

指出,「簽字堂設在公會堂的二樓大廳…。

上方長案後,懸有國父遺像和國旗及金色大V字,

其旁四柱懸中美英蘇四國國旗,

下方四柱則懸中、美、英、蘇四大盟國領袖像…。

盟軍參加管理者有顧德理上校、博格上校、何禮上校等三十餘人,

他們都穿著黑色的大禮服而來。」

可見,

一九四五年十月二十五日在台北公會堂的「受降典禮」

為在台日軍向盟軍投降儀式,軍事佔領的啟動而已,

而不是在台日軍向中華民國政府直接投降,

台灣、澎湖領土主權並未發生移轉,

所謂「台灣光復」可說是一項歷史騙局。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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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如下:

舊金山和約論「台灣光復」騙局

舊金山和約於1951年9月8日簽訂,1952年4月28日生效,

其中關於台灣的領土歸屬問題,

規定於該和約第二條B項:

「日本茲放棄其對於台灣及澎湖群島之ㄧ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

爾後,

中日和平條約於1952年4月28日簽訂,1952年8月5日生效。

按舊金山和約第二十一條規定,

並未比照「韓國條款」而賦予中國為台灣、澎湖領土主權的受益者。

當時同盟國並不支持中國逕將台灣、澎湖群島編入其領土的作法。

此可由1952年7月葉公超部長

向立法院提出「中日和平條約」案之補充說明,

他指出「第二條為領土條款…因格於金山和約之規定,

除規定由日本予以放棄外,並未明訂其歸還我國…。」

(資料來源:

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黨史委員會1995年8月發行

中華民國對日和約》第348頁),

獲得佐證。

查1945年11月2日福建《中央日報》

「台灣受降盛典」(特派員 吳春鑒)一文

指出「簡潔莊嚴的禮堂上方四柱懸著中美英蘇四國國旗,

下方掛著四大領袖肖像。」

1945年12月3日福建《東南日報》

「萬民同歡慶光復-記台灣省受降典禮」(特派記者:采伋)一文

指出,「簽字堂設在公會堂的二樓大廳,…。

上方長案後,懸有國父遺像和國旗及金色大V字,

其旁四柱懸中美英蘇四國國旗,

下方四柱則懸中、美、英、蘇四大盟國領袖像,…。

盟軍參加管理者有顧德理上校、博格上校、何禮上校等三十餘人,

他們都穿著黑色的大禮服而來,…。」

資料來源為廈門大學出版社2010年11月出版

台灣光復前後(1943~1946)》洪卜仁主編第83、84、86頁。

前述受降典禮會場佈置有中美英蘇四國國旗

及盟軍代表三十餘人參加等史實,

近代中國出版社1978年2月出版

中華民國史畫》第427頁有圖片可茲證明,

1945年10月25日在台北公會堂的「受降典禮」

為在台日軍向盟軍投降儀式,軍事佔領的啟動而已,

而不是在台日軍向中華民國政府直接投降,

台灣、澎湖領土主權的並未發生移轉,

所謂「台灣光復」可說是一項歷史騙局。

資料來源:作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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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亡的中國人台北政權 台澎  意圖竊取台澎主權 ]

舊金山和約於1951年9月8日簽訂,

1952年4月28日生效,

中日和平條約於1952年4月28日簽訂,

1952年8月5日生效。

1945年10月25日在台北公會堂的「受降典禮」

為在台日軍向盟軍投降儀式,軍事佔領的啟動而已,

而不是在台日軍向中華民國政府直接投降,

台灣、澎湖領土主權的並未發生移轉,

所謂「台灣光復」可說是一項歷史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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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太平洋戰爭 –戰後失落的六十五年]

台灣人來說,

台灣國號及憲法最低限度的要求

—————-相關——————–

小田滋 大哉問[楊劉秀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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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中華民國從台澎獨立[田台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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