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統」名「無能」號「騙人」

「馬統」名「無能」號「騙人」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apr/3/today-f2.htm

金恒煒2011/04/03

總統最大最重要的職責與權力,厥在提名。

以大法官任命為例,總統一旦提名之後,

同意權歸國會,國會同意後,

大法官即獨立作業,總統無置喙餘地。

重點在,如果總統連提名都提不好,

不只是失職,更是無能。

馬英九提名最高法院法官邵燕玲,不到一天,

又立刻撤銷,改提台灣大學國發所教授湯德宗。

只證實一事:馬英九啥事也做不了,

雖然貴為總統,

卻連總統最緊要且可說是唯一的工作都做不好,

無能到這款地步,不僅可笑而且荒唐。

無能就無能,「馬統」還要糊弄社會的智商,

把「無能」套上「疏忽」的帽子外,

還想轉移責任,認為是「提名作業」不夠審慎。

老實說,目前大法官提名的流程,三審三卡,

第一關就是蒐集資料,包括被提名人的身家、背景,

甚至帳務等等全在列,

如何可能不知道邵燕玲是「恐龍法官」?

「馬統」無能在先,騙人在後。

其次,

「馬統」知不知道邵燕玲「性侵案」爭議?

「馬統」說他不知邵是性侵案審判長。

真的嗎?

假的,又在騙。

去年九月二十五日,

白玫瑰運動群眾抗議「恐龍法官」,

萬人在總統府前怒吼,

馬提「五聲明」化解干戈。

誠如發起人之一的

現代婦女基金會執行長姚淑文所質疑,

才半年應「記憶猶新」,

如何這麼快就「忘得一乾二淨」?

「馬統」連自己回應過的事都不記得?

最後,

三月二十八日馬接見邵燕玲時,

到底有沒有談到「性侵案」?

馬強調邵燕玲當時確有談及性侵案的判決,

但「並沒有說她本人就是審判長」。

但依報導,邵的同事指出,

馬總統與司法院長賴浩敏

都知道邵燕玲去年判決女童性侵案的見解,

引起社會議論,上週一(二十八日)總統約詢時,

邵也做了說明,沒想到如今變成「羅生門」。

報導又說「以邵燕玲的個性,總統既然這麼說了,

她應該不會再說什麼」云云。

邵燕玲才是可憐,被提了名又被棄還被栽贓,

難怪「哭紅眼」!

萬變不離其宗。

「馬統」,你的名叫「無能」,號「騙人」。

(作者金恒煒為《當代》雜誌總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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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龍治國!

恐龍治國!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apr/1/today-f2.htm

有恐龍總統,

也有恐龍法官,

恐龍法官還獲恐龍總統欽點,

差點升格為恐龍大法官,

難道台灣現在竟由化石恐龍集團統治?

恐龍曾稱霸地球一億六千萬年,

早已在六千五百萬年前的白堊紀末大滅絕,

稱今之人物為恐龍總統、恐龍法官等等,

是因其思維完全與社會現實脫節,

與人民期望落差太大,僵固保守,

有如遠古的化石恐龍,但其決策作為,

卻如恐龍復活,

可能對現代社會造成重大影響及傷害。

最高法院法官兼庭長邵燕玲的合議庭,

對三歲女童遭性侵案的判決,

「無法證明違反意願」為由發回更審,

引發社會強烈憤怒,

問題其實不在結果,

而在法官的法律見解及思維,

實在太荒唐離譜!

三歲女童被性侵,

當然是被強暴脅迫,

她有何能力抵抗?

何干她願不願?

何須證明她不願?

持「未違意願說」見解的法官們,

不是活在象牙塔,

根本就是活在遠古時代的化石恐龍,

才被稱為「恐龍法官」。

恐龍法官接連出現「恐龍判決」,

催生爭取婦幼人權、司法正義、

恐龍法官下台等訴求的白玫瑰運動

馬英九總統當時回應,聽到大家的心聲,

並誓言保障婦幼、

承諾汰除不適任法官云云。

事隔才半年,

馬的承諾不但跳票,

還要提名被指為恐龍法官之一的邵燕玲,

出任法界最尊榮的大法官,

經媒體報導、引發軒然大波,

馬才臨陣換將,

急擇另一保守派學者湯德宗取代。

馬出身法學界,

又曾親自回應白玫瑰運動,

豈會不知恐龍法官問題?

卻將邵燕玲列入大法官名單,

事後豈能裝無辜、諉過於人?

這項提名正凸顯馬的思維恐龍化、化石化,

才會出現恐龍治國式烏龍提名。

恐龍的歸恐龍,

人民的歸人民,

恐龍集團非常不適任統治台灣,

還是把化石恐龍們放回博物館吧!

(作者胡文輝,資深新聞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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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出身法學界,

又曾親自回應白玫瑰運動

豈會不知恐龍法官問題?

卻將邵燕玲列入大法官名單,

事後豈能裝無辜、諉過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