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龍治國!

恐龍治國!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apr/1/today-f2.htm

有恐龍總統,

也有恐龍法官,

恐龍法官還獲恐龍總統欽點,

差點升格為恐龍大法官,

難道台灣現在竟由化石恐龍集團統治?

恐龍曾稱霸地球一億六千萬年,

早已在六千五百萬年前的白堊紀末大滅絕,

稱今之人物為恐龍總統、恐龍法官等等,

是因其思維完全與社會現實脫節,

與人民期望落差太大,僵固保守,

有如遠古的化石恐龍,但其決策作為,

卻如恐龍復活,

可能對現代社會造成重大影響及傷害。

最高法院法官兼庭長邵燕玲的合議庭,

對三歲女童遭性侵案的判決,

「無法證明違反意願」為由發回更審,

引發社會強烈憤怒,

問題其實不在結果,

而在法官的法律見解及思維,

實在太荒唐離譜!

三歲女童被性侵,

當然是被強暴脅迫,

她有何能力抵抗?

何干她願不願?

何須證明她不願?

持「未違意願說」見解的法官們,

不是活在象牙塔,

根本就是活在遠古時代的化石恐龍,

才被稱為「恐龍法官」。

恐龍法官接連出現「恐龍判決」,

催生爭取婦幼人權、司法正義、

恐龍法官下台等訴求的白玫瑰運動

馬英九總統當時回應,聽到大家的心聲,

並誓言保障婦幼、

承諾汰除不適任法官云云。

事隔才半年,

馬的承諾不但跳票,

還要提名被指為恐龍法官之一的邵燕玲,

出任法界最尊榮的大法官,

經媒體報導、引發軒然大波,

馬才臨陣換將,

急擇另一保守派學者湯德宗取代。

馬出身法學界,

又曾親自回應白玫瑰運動,

豈會不知恐龍法官問題?

卻將邵燕玲列入大法官名單,

事後豈能裝無辜、諉過於人?

這項提名正凸顯馬的思維恐龍化、化石化,

才會出現恐龍治國式烏龍提名。

恐龍的歸恐龍,

人民的歸人民,

恐龍集團非常不適任統治台灣,

還是把化石恐龍們放回博物館吧!

(作者胡文輝,資深新聞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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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出身法學界,

又曾親自回應白玫瑰運動

豈會不知恐龍法官問題?

卻將邵燕玲列入大法官名單,

事後豈能裝無辜、諉過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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