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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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點判決:放大抓小,所謂的「污點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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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立委,辦公室副主任收200萬關說,自己暗槓150萬,
然後以「政治獻金」為名義給立委50萬。
立委不察。
判決出爐:
因為副主任轉為污點證人,所以,立委收受此政治獻金有圖利罪。
疑問:
污點證人的成立前提,就是:放小咖抓大咖。
大咖小咖,不是依據身分,而是依據事情認定。
收了75%的人,為案件的主角,是大咖,可以成為污點證人,
以放大咖來抓小咖?
合理嗎?
同時林益世、蔡正元,出現對照性的輕罪或無罪宣判。
這是民進黨執政不處理,所以被舊體制反噬的例子。
未來還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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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恐龍法官邵燕玲 ]
一位立委,辦公室副主任收200萬關說,自己暗槓150萬,
然後以「政治獻金」為名義給立委50萬。
立委不察。
判決出爐:
因為副主任轉為污點證人,所以,立委收受此政治獻金有圖利罪。
疑問:
污點證人的成立前提,就是:放小咖抓大咖。
大咖小咖,不是依據身分,而是依據事情認定。
收了75%的人,為案件的主角,是大咖,可以成為污點證人,
以放大咖來抓小咖?
合理嗎?
[ 相關 ]
2018政治犯高志鵬,污點判決:放大抓小,所謂「污點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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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恐龍法官, 邵燕玲 ,,司法改革 ]
立法委員高志鵬被貪官司纏訟多年,上個月最高法院駁回其上訴,
最終以有期徒刑4年6月判決定讞。
[ 相關 ] 2019政治犯高志鵬發監作業, 未到將拘提,蔡英文司法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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