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政治犯高志鵬,污點判決:放大抓小,所謂「污點證人」

2018-12-28

http://hoonting.blogspot.com/2018/12/blog-post_28.html

 

污點判決:放大抓小,所謂的「污點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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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立委,辦公室副主任收200萬關說,自己暗槓150萬,

然後以「政治獻金」為名義給立委50萬。

立委不察。

 

判決出爐:

因為副主任轉為污點證人,所以,立委收受此政治獻金有圖利罪。

疑問:

污點證人的成立前提,就是:放小咖抓大咖。

 

大咖小咖,不是依據身分,而是依據事情認定。

 

收了75%的人,為案件的主角,是大咖,可以成為污點證人,

以放大咖來抓小咖?

 

合理嗎?

 

同時林益世、蔡正元,出現對照性的輕罪或無罪宣判。

這是民進黨執政不處理,所以被舊體制反噬的例子。

 

未來還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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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恐龍法官邵燕玲       ]

一位立委,辦公室副主任收200萬關說,自己暗槓150萬,

然後以「政治獻金」為名義給立委50萬。

立委不察。

判決出爐:

因為副主任轉為污點證人,所以,立委收受此政治獻金有圖利罪。

疑問:

污點證人的成立前提,就是:放小咖抓大咖。

 

大咖小咖,不是依據身分,而是依據事情認定。

 

收了75%的人,為案件的主角,是大咖,可以成為污點證人,

以放大咖來抓小咖?

 

合理嗎?

 

 [ 相關 ] 

2018政治犯高志鵬,污點判決:放大抓小,所謂「污點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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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恐龍法官, 邵燕玲 ,,司法改革      ] 

 

立法委員高志鵬被貪官司纏訟多年,上個月最高法院駁回其上訴,

最終以有期徒刑4年6月判決定讞。

 

 

 [ 相關 ]   2019政治犯高志鵬發監作業, 未到將拘提,蔡英文司法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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