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07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580296?list=list
前立委高志鵬原訂上周五入監服刑,
但他未依時間報到,
使得檢方發監執行作業不斷出現變數,一波三折。
本報資料照片
高志鵬發監作業一波三折 周四未到將拘提
===============================
前立法委員高志鵬涉貪官司纏訟多年,上個月最高法院駁回其上訴,
最終以有期徒刑4年6月判決定讞。
檢方通知他上周五報到執行,未料等到下班仍不見身影,
因此昨天再派專人將傳票送達,要他後天上午10時向新北地檢署報到,
如再神隱,將依法拘提到案。
高志鵬被判刑定讞後,辭去立委的下一步備受各界關注,檢方為求慎重,
也隨即啟動防逃機制,限制其出境出海。
此外,昨天派調查官送達傳票,除通知他報到時間,在執行之前,
每天也得到三重住處的轄區派出所簽到;據了解,
高志鵬昨天收到傳票後,截至今天簽到情況都正常,也無特殊舉止,
簽到後,與員警打完招呼就離開。
高志鵬從2002年至今已連任3屆立委,
其因為涉嫌在二○○七年一月替民間業者向國有財產局
關說土地承租申請案,承租案通過後,拿到五十萬元的「政治捐獻」,
同年六月又替業者出面協調該筆承租土地的讓售案,
被認定違反貪汙治罪條例。
官司纏訟多年,高志鵬一審被刑5年6月,雖然二審逆轉獲判無罪,
但更一審再逆轉重判7年6月,更二審也被判刑4年6月。
他不服結果上訴最高法院,主張承租與讓售協調是二次不同行為,
應單獨觀察、分別評價,而承租階段「雖已收錢但未違背法令」,
價購階段縱然違法但未獲准,但法院認為其行為應該「整體觀察」,
且認定他收了50萬元,已因而獲利。
全案2018年12月判決定讞,
起訴本案的南投地檢署囑託高志鵬住居所在地的新北地檢署代執行,
當時還是立委的高志鵬以工作地在台北為由,
另向台北地檢署聲請代執行,三方協調後,原本協議由北檢執行,
未料事後又有變卦。
原來,高志鵬向北檢聲請待執行後,又以要提非常上訴聲請暫緩執行,
結果暫緩執行案被駁,他也未依規定在上周五報到,
使得發監作業不斷出現變數,一波三折,
最後才由新北地檢署派專人送達傳票通知。
=================================================
=================================================
[ 恐龍法官, 邵燕玲 ,司法改革 ]
立法委員高志鵬被貪官司纏訟多年,上個月最高法院駁回其上訴,
最終以有期徒刑4年6月判決定讞。
[ 相關 ] 2019政治犯高志鵬發監作業, 未到將拘提,蔡英文司法改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