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英文綠皮藍骨新政府?

2016-08-12

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1020829

(作者為加拿大台僑)

◎ 郭翰林

 

自由廣場》

 

綠皮藍骨新政府?

===============

江春男酒駕請辭,應該予以肯定,

因為酒駕事小但嚴肅看待新職事大,

給予新政府及自身更開闊的格局。

 

同樣的標準來檢視新政府的人事,

司法院長、副院長的被提名人謝文定及林錦芳,

雖然沒有酒駕事件,

但林錦芳的論文抄襲風波未平,

任內還曾利用職權拔除審理扁案的庭長及審判長、

還力推背離主流民意的「觀審制」;

從私德、行事作風到司法觀點全都令人不敢苟同,

卻是小英的屬意人選。

 

謝文定的資歷更叫人駭然,

曾任中壢事件、林宅血案、美麗島事件江南案

威權時期重要事件的檢察官,

在擔任司法院秘書長期間,

曾因高等法院集體貪瀆而去職。

 

這樣的人選足以挑起司法改革的重任?

 

再者一旦成為司法院長、副院長就兼具大法官的身分,

他們有足夠的法學涵養釋憲?

 

蔡英文同意江春男請辭,

意即認同以新時代嚴格標準看待新職務;

但提名謝、林為司法院長、副院長

是否也該以新時代的標準來檢視呢?

 

否則,談何改革?

 

謝文定、林錦芳能改掉自己的舊思維及舊官僚氣息嗎?

 

能夠捐棄背離民意的觀審制嗎?

謝文定能夠告訴我們上述案件的真兇是誰了嗎?

 

如果一句無卷宗就能說明或代表他的立場,

那還能寄望他們在體制內改革成功嗎?

 

轉型正義還可期待嗎?

 

還是蔡英文只是玩假的?

 

再者,蔡英文任命了陳添枝鄧振中要職,

兩人過去都主張推動服貿、貨貿、自經區而被民進黨反對,

現在卻被任用,

羅致政還護航鄧振中是專業事務官僚,

不知過去是藍營專業?

 

還是綠營為反對而反對?

 

總之,

現在已是蔡總統打臉蔡主席?

 

是換了位子也換了腦子?

 

還是綠營真的沒人才也不願用心找人才?

===============================================

 

 

 

 

=============================================

蔡英文政府維穩式轉型正義?

[2016白色恐怖仍然擇人而噬]

[ Taiwan’s White Terror Never Gone]

============================================

台灣蔡英文政府在國際上自稱Chinese Taipei

對「Chinese Taipei」的解讀 就是「中國的台北」。

——————————————————-

Jan. 16, 2016, People Wish KMT Never Come Back

After May-20, People found KMT Never Gone

===========================================

[ 蔡在民意浪頭取得權力 用打破藍綠擁抱國民黨價值 ]

 

馬英九這樣的定位

過去被反國民黨的網民將馬諷刺為"區長"。

 

而蔡的當選雖被國際間一種解讀為

台灣人民對中國統一的反彈,

不過在這些支持者漸起的一種擔心是,

蔡可能就像獲其支持而當選的台北市長柯文哲一樣,

站在反國民黨價值的民意浪頭下取得權力,

卻用打破藍綠或全民政府一類的理由

來擁抱國民黨價值

 

[ 相關 ]  引起支持者不安的蔡英文政府[ BBC ]

 

=============================================

你拿著重大政治案件,在悼念白色恐怖的受難者之餘,

洋洋得意地細數你以為的司法不公時,

我卻也聽到當年那些司法官僚在背地裡偷笑:

「說什麼轉型正義, 連我們辦過哪些案件,都搞不清楚啊!」

 

威權統治的罪惡, 活生生的,血淋淋的,

那就是我們身為臺灣人的歷史經驗,

也是我們必須面對、必須直視的不義。

 

只不過,

當你指著軍法司法,對著假議題瘋狂咆哮,

司法的罪愆卻也輕易遭到掩埋,

這應該不是我們想要的轉型正義吧?

 

[ 相關 ]  司法轉型正義的虛像[ 孫健智/桃園地院法官 ]

美河市案涉發言不當 蘇永欽成功脫身

2015-12-18  20:29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544562

 

美河市案涉發言不當

蘇永欽成功脫身

==================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

司法院法官評鑑委員會傍晚發布新聞稿,

宣布司法院副院長蘇永欽被指對美河市釋憲案發言不當,

遭民間司改會移送評鑑一事,

法評會決議「不付評鑑」,

理由是

大法官為總統提名後、經立法院行使同意權的特任官,

根據法官法規定,

不能依一般法官的評鑑程序進行評鑑。

司法院法官評鑑委員會傍晚發布新聞稿,宣布司法院副院長蘇永欽被指對美河市釋憲案發言不當,遭民間司改會移送評鑑一事,法評會決議「不付評鑑」(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司法院法官評鑑委員會傍晚發布新聞稿,

宣布司法院副院長蘇永欽被指對美河市釋憲案發言不當,

遭民間司改會移送評鑑一事,法評會決議「不付評鑑」

(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蘇永欽今年9月30日在大法官林錫堯等4人的卸任惜別會中,

主動針對釋字第732號「美河市案」解釋文發言,

蘇指美河市案不屬違憲範圍,

因此無法聲請再審,

並指媒體報導美河市案釋憲內容「沒有一家是對的」,

10月3日蘇又投書媒體,

堅持美河市開發案無法聲請再審,

認為大法官「不語」是不合時宜的「法律神秘主義」。

 

民間司改會認為,蘇永欽不該發言評論個案,

已違反法官倫理中

法官對繫屬中或即將繫屬案件,

不得公開發表可能影響裁判或程序公正言論」,

已成立法官評鑑事由,

因此依法官法規定,將蘇移送法評會進行個案評鑑。

 

法評會則認為,

根據法官法第3條和法官法施行細則第3條等條文規定,

大法官不屬一般法官,

因此不能依照移送普通法官的程序,逕行評鑑大法官

==========================================

 

 

===========================================

黃帝穎說,

大法官釋字第732號解釋宣告美河市案強徵民地的部分法規違憲

原地主擬提再審求償,但司法院副院長蘇永欽罕見透過媒體,

暗指美河市案不得再審,企圖干預再審個案,

如今遭人發現,司法院官網變造蘇永欽大法官協同意見書,

原本未論及的美河市案,無中生有,

企圖干預美河市案受害者以再審救濟的機會!

 

張瓊文回應,

司法院官網的公文書與地主收到的收到的732釋憲文及蘇永欽意見書,

內容不一樣確實不太合適。

 

 [ 相關 ]

司法院竄改美河市釋憲公文?立委限一個月提報告[劉芮菁 ]

==================================================

全然有異。

 

台灣雖然解嚴, 但舊司法系統仍存「階級思維」,

且嚴重遺傳為「官僚主義」,

甚或有的因而有裁量恣意, 影響到是非判斷,

並因不正常的裁判,戕害人民的權利

 

搞地溝餿水油者、日月光污染河川土地者,

造成全民撻伐,

但刑事司法,竟可只當「輕罪」處置。

 

大寮事件與黃世銘案、劉政池案,

更彰顯司法「自我定位」的偏差、乖離,

惹出諸多脫離民意或真實發見的疑慮。

 

此外,

對於聯合開發弊案、金控合併弊案、BOT弊案,

公權力強徵民地案,

應屬嚴重鉅型貪瀆與鉅型經濟犯罪,

卻讓行為人可有巧門規避,

有些司法坐視不顧或從輕處理,

所謂「刑不上財團」,

恐為當今人民對司法刻板印象,

也恐是造成渠等為一%的財團利益捍衛者的污名格局。

 

 [ 相關 ]  司法人不該稱官[ 陳志龍 ]

================================================

司法院大法官上週五做出釋字第七三二號解釋,

宣告「大眾捷運法第七條等三規定違憲,

聲請釋憲的一八二位捷運新店線聯開案「美河市」地主

喜出望外,

認為有助再審爭取補償;

但身兼大法官的司法院副院長蘇永欽昨卻指出,

北市府當初徵收美河市土地案,

並非毗鄰地,不在違憲範圍內,

未來美河市地主「沒辦法聲請再審」翻案。

 [ 相關 ]   蘇永欽:非毗鄰地 不在違憲範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