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統」名「無能」號「騙人」

「馬統」名「無能」號「騙人」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apr/3/today-f2.htm

金恒煒2011/04/03

總統最大最重要的職責與權力,厥在提名。

以大法官任命為例,總統一旦提名之後,

同意權歸國會,國會同意後,

大法官即獨立作業,總統無置喙餘地。

重點在,如果總統連提名都提不好,

不只是失職,更是無能。

馬英九提名最高法院法官邵燕玲,不到一天,

又立刻撤銷,改提台灣大學國發所教授湯德宗。

只證實一事:馬英九啥事也做不了,

雖然貴為總統,

卻連總統最緊要且可說是唯一的工作都做不好,

無能到這款地步,不僅可笑而且荒唐。

無能就無能,「馬統」還要糊弄社會的智商,

把「無能」套上「疏忽」的帽子外,

還想轉移責任,認為是「提名作業」不夠審慎。

老實說,目前大法官提名的流程,三審三卡,

第一關就是蒐集資料,包括被提名人的身家、背景,

甚至帳務等等全在列,

如何可能不知道邵燕玲是「恐龍法官」?

「馬統」無能在先,騙人在後。

其次,

「馬統」知不知道邵燕玲「性侵案」爭議?

「馬統」說他不知邵是性侵案審判長。

真的嗎?

假的,又在騙。

去年九月二十五日,

白玫瑰運動群眾抗議「恐龍法官」,

萬人在總統府前怒吼,

馬提「五聲明」化解干戈。

誠如發起人之一的

現代婦女基金會執行長姚淑文所質疑,

才半年應「記憶猶新」,

如何這麼快就「忘得一乾二淨」?

「馬統」連自己回應過的事都不記得?

最後,

三月二十八日馬接見邵燕玲時,

到底有沒有談到「性侵案」?

馬強調邵燕玲當時確有談及性侵案的判決,

但「並沒有說她本人就是審判長」。

但依報導,邵的同事指出,

馬總統與司法院長賴浩敏

都知道邵燕玲去年判決女童性侵案的見解,

引起社會議論,上週一(二十八日)總統約詢時,

邵也做了說明,沒想到如今變成「羅生門」。

報導又說「以邵燕玲的個性,總統既然這麼說了,

她應該不會再說什麼」云云。

邵燕玲才是可憐,被提了名又被棄還被栽贓,

難怪「哭紅眼」!

萬變不離其宗。

「馬統」,你的名叫「無能」,號「騙人」。

(作者金恒煒為《當代》雜誌總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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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人 馬馬虎虎

自己人 馬馬虎虎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apr/9/today-o3.htm

◎ 蘇玉山

現任最高法院法官陳碧玉,

最近馬英九總統提名她擔任大法官,

這是由最高法院院長楊仁壽推薦的。

可是她本人出面證實,

以前她擁有美國國籍四年(非法官任內),

一九九六年十月四日獲准回任高院法官,

十一天後才到香港放棄美國籍,

如果十月十五日以前她已先到法院報到,

她就涉嫌違法問題,

司法院應出面詳盡說明。

她在最高法院法官任內經常休長假赴美,

她有沒有據實填寫出國報告?

在該任內她擁有美國永久居留權(綠卡)

長達二十個月,

雖非觸法但道德上有很大的問題,

對台灣非常沒有信心,

心不在法庭、心不在台灣,

這樣的人可以擔任我國法官嗎?

職司考核她的長官楊仁壽院長,

竟然漠視她以往的紀錄,

還大剌剌地推薦

一心向著外國的人出任大法官,

將來要解釋我國憲法,這怎麼適格?

最高法院院長對總統推薦這樣的人選,

自應負擔全責,

和司法院長賴浩敏一起鞠躬下台,

不應戀棧。

(作者為自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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