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財產權,即無公道

無財產權,即無公道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apr/8/today-o6.htm

◎ 蕭志同

諾貝爾經濟獎得主海耶克(F. A. Hayek)的大作

《不要命的自負》一書中指出

無財產權,即無公道」。

他畢生闡揚自由經濟制度,並指陳社會主義的錯誤。

市場經濟制度秩序的先決條件

個人的自由與財產權必須受到保障

若任何人或組織(政府)可能奪走人民的商品與財產時,

市場經濟制度將會崩潰!

台北市士林王家透天合法自主的房屋財產被粗暴拆除事件來看,

此事暴露了法令不周與公權力執行粗糙之弊病,

熱愛自由與市場經濟制度者,應該群起擊鼓攻之,

社會大眾可以寫信給各大學或與相關研究院經濟等專業學者,

請他們站在專業角色,

率先對此違背市場經濟基石的作為提出嚴厲的批判;

或打電話給區域內的立委,請他們伸張正義與公道,

要求立法機構與相關部會為不圓滿的法規補破洞,

並敦促地方政府改善執行公權力過程的缺失,

別將立意良好的三贏(人民、廠商、官)都更,變成三輸。

而這一切,必須以保障人民合法的財產權為基礎!

(作者為大學教師,台中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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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經濟制度秩序的先決條件個人的自由財產權必須受到保障 ]

[ 寄生在台灣自稱中華民國流亡中國人台北政權— 掠奪台灣人財產的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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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北市政府”有牌的黑社會” 警察”都更流氓的打手”]

都市更新事業的進行,台北市政府其實擁有相當大的權力。

都市更新條例及其施行細則之外,

台北市政府自訂了

《台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

《自行劃定更新單元審查原則》、

《申請自行劃定更新單元(重建區段)作業須知》、

《自行劃定更新單元建築物及地區環境評估標準》

十八種相關自治法規及規則,

這才是台北市都更事業執行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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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家暴力強拆案的關鍵因素,

乃是此「更新單元」完全是由台北市政府劃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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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檢驗民主細節 戳破台灣民主假象  ]

都市更新條例"規定,

若為自行都更僅需取得私有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2/3

及其持有土地及合法建物面積3/4的同意

這意謂許多著居住在老舊小區的台灣民眾,

也可能面臨王家人被強迫拆屋的遭遇。

[  台北市政府”有牌的黑社會” 警察”都更流氓的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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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亞洲四小龍 骯臟的秘密 ]

“亞洲四小龍”實現經濟高速發展的一個骯臟的秘密就是﹐

它們都是建立在腐敗基礎上的發展型國家

也就是說﹐資金從商業領域流入執政黨手里﹐

然後執政黨再將其分配給在政治上堅定支持自己的人和選民

以打造穩固的執政聯盟

中國的情況之所以不同﹐是因為共產黨不依賴私營行業的資金支持。

韓國、台灣地區日本在經濟發展上取得成功﹐

少不了非法錢財的支持﹐

中國的腐敗問題則符合腐敗的標準定義﹐即濫用公共權力以謀私利

中國高腐敗與高增長共存之謎 [ WSJ 《華爾街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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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中國化  私有財產共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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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了民宅再釋憲 [  徐世榮   ]

誰是「釘子戶」 [ BBC ]

很丟臉! 郝市府顧問施正鋒怒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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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生在台灣自稱中華民國流亡中國人台北政權借假民主竊佔就地合法

帶著台灣人面具中國人上演民主假戲政黨政治騙局意圖竊取台澎主權

拆了民宅再釋憲

拆了民宅再釋憲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apr/7/today-o9.htm

◎ 徐世榮

士林文林苑暴力強拆事件對王家及社會都造成了巨大的傷害,

郝市長雖然於事後宣稱要「完全負責」,

但是,日前他卻要求中央主管機關—內政部提起釋憲。

都市更新事業的進行,台北市政府其實擁有相當大的權力。

因為,

在都市更新條例及其施行細則之外,

台北市政府自訂了

《台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

《自行劃定更新單元審查原則》、

《申請自行劃定更新單元(重建區段)作業須知》、

《自行劃定更新單元建築物及地區環境評估標準》

等十八種相關自治法規及規則,

這才是台北市都更事業執行的依據。

王家暴力強拆案非常值得檢討的關鍵因素,

乃是此「更新單元」完全是由台北市政府劃定。

台北市都發局長日前表示,

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都更單元劃定案時,

會以『整個街廓』的未來開發做為考量,

王家寬、深度不足,又不臨建築線,

未來要單獨建築非常困難,

所以當時委員會將整個街廓劃為更新單元

由此可知,

市府乃是主觀的將王家土地視為畸零地,強迫其加入更新單元之中。

這表示,王家之所以被劃入更新單元,

乃是源自於台北市政府自行頒佈之自治法規及規則。

試問,房屋不臨建築線為何就一定要加入更新單元?

未來單獨建築非常困難,就一定要加入更新單元嗎?

單獨建築非常困難,難道就表示無法建築嗎?

其實,

王家正面對著台北捷運淡水線,

依據台北捷運法規,還是可以申請建築,

也就是說,不臨建築線根本不是問題,

台北市政府怎可以此理由強迫王家加入更新單元?

再者,

王家土地其實相當方整,為何會被定義為畸零地?

畸零地一定要納入更新單元的法源依據為何?

另,

「整個街廓」的開發想像,難道就符合都市更新的目的?

它能夠凌駕基本人權的保障?

郝龍斌,不要當個完全卸責的市長!

(作者為政治大學地政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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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檢驗民主細節 戳破台灣民主假象  ]

[  台北市政府”有牌的黑社會” 警察”都更流氓的打手”]

都市更新事業的進行,台北市政府其實擁有相當大的權力。

都市更新條例及其施行細則之外,

台北市政府自訂了

《台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

《自行劃定更新單元審查原則》、

《申請自行劃定更新單元(重建區段)作業須知》、

《自行劃定更新單元建築物及地區環境評估標準》

十八種相關自治法規及規則,

這才是台北市都更事業執行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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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家暴力強拆案的關鍵因素,

乃是此「更新單元」完全是由台北市政府劃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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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是「釘子戶」 [ BBC ]

很丟臉! 郝市府顧問施正鋒怒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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