叛逃還拿人權當幌子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mar/22/today-o1.htm
◎ 林建谷
前國防部金門防衛司令部連長林毅夫於民國六十八年五月十六日叛逃,
並依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導之下,
如今林毅夫將回鄉探親及掃墓,
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檢察署表示,將以叛逃「繼續犯」來偵辦。
個人覺得此舉乃為維護國家尊嚴與榮譽之必要行動。
身為一名軍人,最重要的就是要忠貞愛國,效忠國家,
林毅夫先生當時身為一名中華民國國軍的連長,
「背叛」了自己的國家,叛逃至中國,除傷害了他的親人,
也傷害了國家,而這個行為不會因「事過境遷」或者「物換星移」而有所改變,
這也是林先生必須為了他當時的決定,所必須背負的歷史評價,
個人覺得絕對不可因人權問題就草草了事。
身為國家的一份子,
我對這塊土地有著無比的熱情和感恩,
實在無法想像與容忍林毅夫當時的行為,
可以在若干年後有討論的空間,政府應該堅守立場,不可開此先例。
(作者從事服務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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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盧祥富
「忠貞愛國」沒有模糊地帶。
有人說林毅夫是個做錯事的浪子,現在只是想要返鄉掃墓盡孝道。
但各位讀者試想,
叛逃的林毅夫當年還是一名連長,是一個需要領導百餘位官士兵的主官,
如果今天發生了戰爭,他也一樣投敵,那他手下的弟兄們,
是不是也會因為他錯誤的決定而犧牲?
還有,一個真正孝順的人,
又怎麼會做出如此決定,讓他在台灣的家人蒙羞、難過?
身為一位執干戈衛社稷的軍人,為貫徹保國衛民使命,
就必須堅持「國家、責任、榮譽」的信念。
忠貞思想與民主發展是並行不悖的,
今天因為林毅夫開特例,
國家就根本不用存在了,
因為,這是維繫民主政治發展的基石,
不容任何人破壞!
這是全國軍民都必須堅持的。
「國家、責任、榮譽」是軍人的忠貞信念,
為維護中華民國憲法、保障國家人民生存發展,
國軍部隊都戰戰兢兢的在各自工作崗位上,
林案就事論事依法辦理,並不是不通情理,
這只是在沒有模糊地帶的忠貞信念中,
給曾經為台灣這片土地犧牲奉獻的先烈們
及曾經用心守護過這塊寶島的人民們一個負責的交代。
(作者為國立東華大學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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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沂芳
林毅夫當年以軍人身分叛逃中國,
如今卻想以祭祖掃墓名義,返台與家人團聚。
然而叛逃終究是一個不爭的事實,縱使已逾法律追訴時效,
仍應坦然面對過去的行為,勇於接受法律與社會輿論的評斷。
離鄉三十餘載,
思鄉情緒亦隨著歲月增長而不斷累積,此乃人之常情。
然而,筆者認為,現今在中國仍有部分當年叛逃的軍官及因案潛逃的罪犯,
即使已逾法律追訴時效且引起社會兩極觀感,仍不可因情感訴求而開先例。
否則將造成後續許多人群起效尤,
勢必對國家與軍人忠貞志節造成挑戰與衝擊。
因此,期盼此事件仍能回歸法律程序規範之下,
讓過往的案例皆能接受合理的公評。
(作者為上班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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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俊呈
林毅夫仍在中國官方機構任職,
依《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六十八號解釋》,
「在未經自首或有其他事實證明其確已脫離組織以前,
投敵叛逃的犯行並未結束」,
仍被國軍視為叛變、逃亡軍官。
若是在人道主義的考量下,同意林毅夫返國,
或許一時成全了個人的心願,
但也可能因此斲傷民眾對國軍忠貞氣節的觀感。
因此,
面對林毅夫的「返鄉」問題,
應堅持以國家利益為上、個人情感次之,
以法治規範為原則來處理,
如此方能教育國軍及民眾的愛國情操。
(作者為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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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國防部金門防衛司令部連長林毅夫於民國六十八年五月十六日叛逃
叛逃 ? 回歸祖國先行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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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軍共軍都是中國軍 國軍共軍理念不同目標完全一致 ]
國民黨殘餘者虛構的政府 >>>
寄生在台灣自稱中華民國的流亡中國人台北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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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澎一國 金馬一國 ]
讓台澎領土地位正確顯現,絕對不是讓台澎獨立,
反而是要讓中華民國從台澎獨立出去到金馬,
才能讓國際看到台澎未定位的最正確原貌。
台澎對中華民國而言僅是借住的暫居地,是流亡政府的棲所處,
他們終有一天會回去中國。
只有讓中華民國從台澎獨立出去之後,
才能讓台澎領土與台澎民眾
成為美國台灣關係法所適用的對象People on Taiwan,
但不包括金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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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寄生在台灣自稱中華民國的流亡中國人台北政權 >>>
[ 流亡政府 不能藉由
主張時效原則 舉辦民主選舉 發行護照 與他國簽約 等
成為當地合法政府 ]
>>>>
第一,認清中華民國外來政權的本質。
一九四九年十二月, 中華民國中央政府遷至軍事占領中的台灣時,
已經離開中國領土而成為國際法所稱之「流亡政府」。
第二,認清「流亡政府」之本質。
依據國際法,流亡政府不能就地合法。
中華民國唯有回到南京再執政,才會享有國際地位。
第三,認清中華民國對台灣沒有領土主權的事實。
「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名稱是中華民國。」
這個觀念是錯的,也是危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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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對台灣有領土主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可以「繼承政府」身分,
對外聲稱擁有台澎領土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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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澎一國金馬一國 中國內戰不必拖台灣下水 台灣中國一邊一國 ]
林毅夫是「中華民國」的軍官,而他選擇拋棄中華民國,
投效「中華人民共和國」,參加其消滅中華民國、侵吞台灣的陣營。
以今天的角度來說, 就是林毅夫背離二千三百萬人,
參加企圖征服二千三百萬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
很明顯, 受害者是「中華民國」,是台灣,是二千三百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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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二千三百萬人
與 寄生在台灣自稱中華民國的流亡中國人台北政權 無關 !!!
<< 國軍共軍都是中國軍 >> << 國軍共軍理念不同目標完全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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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民黨是一個捏造歷史的集團 ]
在中國全力助選之下,
(台灣)的傾中政權繼續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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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全力助選之下,
(寄生在台灣自稱中華民國的流亡中國人台北政權)的傾中政權繼續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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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的ROC成立於一九五○年三月,它不是國家 ]
美國反對李扁用中華民國之名代表台灣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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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ROC成立於一九五○年三月,它不是國家,
因此李扁頂著「ROC總統」的頭銜
稱「兩國論」和「公投入聯」,是借台灣人民的權利
為無國家地位的ROC確立國家地位,
美國總統和國務院當然要依台灣關係法反對。
*
美國政府反對ROC總統辦公投
來改變台灣人民「已具備國家地位」的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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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聯是台灣人民和台灣國的權利,不是ROC或ROC總統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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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眾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羅斯蕾婷娜
六月十六日在華府辦「台灣為何重要」的聽證會,
強調「台灣關係法和雷根總統的六項保證仍然有效指導美台關係」;
她質疑
「台灣不該選舉ROC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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