叛逃還拿人權當幌子

叛逃還拿人權當幌子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mar/22/today-o1.htm

◎ 林建谷

前國防部金門防衛司令部連長林毅夫民國六十八年五月十六日叛逃,

並依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導之下,

如今林毅夫將回鄉探親及掃墓,

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檢察署表示,將以叛逃「繼續犯」來偵辦。

個人覺得此舉乃為維護國家尊嚴與榮譽之必要行動。

身為一名軍人,最重要的就是要忠貞愛國,效忠國家,

林毅夫先生當時身為一名中華民國國軍的連長,

「背叛」了自己的國家,叛逃至中國,除傷害了他的親人,

也傷害了國家,而這個行為不會因「事過境遷」或者「物換星移」而有所改變,

這也是林先生必須為了他當時的決定,所必須背負的歷史評價,

個人覺得絕對不可因人權問題就草草了事。

身為國家的一份子,

我對這塊土地有著無比的熱情和感恩,

實在無法想像與容忍林毅夫當時的行為,

可以在若干年後有討論的空間,政府應該堅守立場,不可開此先例。

(作者從事服務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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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盧祥富

「忠貞愛國」沒有模糊地帶。

有人說林毅夫是個做錯事的浪子,現在只是想要返鄉掃墓盡孝道。

但各位讀者試想,

叛逃的林毅夫當年還是一名連長,是一個需要領導百餘位官士兵的主官,

如果今天發生了戰爭,他也一樣投敵,那他手下的弟兄們,

是不是也會因為他錯誤的決定而犧牲?

還有,一個真正孝順的人,

又怎麼會做出如此決定,讓他在台灣的家人蒙羞、難過?

身為一位執干戈衛社稷的軍人,為貫徹保國衛民使命,

就必須堅持「國家、責任、榮譽」的信念。

忠貞思想與民主發展是並行不悖的,

今天因為林毅夫開特例,

國家就根本不用存在了

因為,這是維繫民主政治發展的基石,

不容任何人破壞!

這是全國軍民都必須堅持的。

國家、責任、榮譽」是軍人的忠貞信念,

為維護中華民國憲法、保障國家人民生存發展,

國軍部隊都戰戰兢兢的在各自工作崗位上,

林案就事論事依法辦理,並不是不通情理,

這只是在沒有模糊地帶的忠貞信念中,

給曾經為台灣這片土地犧牲奉獻的先烈們

及曾經用心守護過這塊寶島的人民們一個負責的交代。

(作者為國立東華大學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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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沂芳

林毅夫當年以軍人身分叛逃中國,

如今卻想以祭祖掃墓名義,返台與家人團聚。

然而叛逃終究是一個不爭的事實,縱使已逾法律追訴時效,

仍應坦然面對過去的行為,勇於接受法律與社會輿論的評斷。

離鄉三十餘載,

思鄉情緒亦隨著歲月增長而不斷累積,此乃人之常情。

然而,筆者認為,現今在中國仍有部分當年叛逃的軍官及因案潛逃的罪犯,

即使已逾法律追訴時效且引起社會兩極觀感,仍不可因情感訴求而開先例。

否則將造成後續許多人群起效尤

勢必對國家與軍人忠貞志節造成挑戰與衝擊。

因此,期盼此事件仍能回歸法律程序規範之下,

讓過往的案例皆能接受合理的公評。

(作者為上班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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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俊呈

林毅夫仍在中國官方機構任職,

依《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六十八號解釋》,

在未經自首或有其他事實證明其確已脫離組織以前,

投敵叛逃的犯行並未結束」,

仍被國軍視為叛變、逃亡軍官。

若是在人道主義的考量下,同意林毅夫返國,

或許一時成全了個人的心願,

但也可能因此斲傷民眾對國軍忠貞氣節的觀感

因此,

面對林毅夫的「返鄉」問題,

應堅持以國家利益為上、個人情感次之,

法治規範為原則來處理,

如此方能教育國軍民眾愛國情操

(作者為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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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國防部金門防衛司令部連長林毅夫民國六十八年五月十六日叛逃

叛逃 ?   回歸祖國先行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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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軍共軍都是中國軍   國軍共軍理念不同目標完全一致  ]

國民黨殘餘者虛構的政府 >>>

寄生在台灣自稱中華民國流亡中國人台北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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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澎一國   金馬一國  ]

台澎領土地位正確顯現,絕對不是讓台澎獨立,

反而是要讓中華民國從台澎獨立出去到金馬

才能讓國際看到台澎未定位的最正確原貌。

台澎對中華民國而言僅是借住的暫居地流亡政府的棲所處

他們終有一天會回去中國。

只有讓中華民國台澎獨立出去之後,

才能讓台澎領土與台澎民眾

成為美國台灣關係法所適用的對象People on Taiwan

但不包括金馬

讓中華民國從台澎獨立 [ 田台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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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寄生在台灣自稱中華民國流亡中國人台北政權  >>>

流亡政府  不能藉由

主張時效原則  舉辦民主選舉  發行護照  與他國簽約 

成為當地合法政府  ]

>>>>

第一,認清中華民國外來政權的本質。

一九四九年十二月, 中華民國中央政府遷至軍事占領中的台灣時,

已經離開中國領土而成為國際法所稱之「流亡政府」。

第二,認清「流亡政府」之本質。

依據國際法,流亡政府不能就地合法。

中華民國唯有回到南京再執政,才會享有國際地位。

第三,認清中華民國對台灣沒有領土主權的事實

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名稱是中華民國。」

這個觀念是錯的,也是危險的。

–>

中華民國對台灣有領土主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可以「繼承政府」身分,

對外聲稱擁有台澎領土主權。

結束ROC統治 [ 蔡吉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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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澎一國金馬一國  中國內戰不必拖台灣下水  台灣中國一邊一國 ]

林毅夫是「中華民國」的軍官,而他選擇拋棄中華民國,

投效「中華人民共和國」,參加其消滅中華民國、侵吞台灣的陣營。

以今天的角度來說, 就是林毅夫背離二千三百萬人

參加企圖征服二千三百萬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

很明顯, 受害者是「中華民國」,是台灣,是二千三百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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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二千三百萬人

寄生在台灣自稱中華民國流亡中國人台北政權 無關 !!!

<<   國軍共軍都是中國軍  >> <<  國軍共軍理念不同目標完全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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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是一個捏造歷史的集團 ]

在中國全力助選之下,

(台灣)的傾中政權繼續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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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全力助選之下,

(寄生在台灣自稱中華民國流亡中國人台北政權)傾中政權繼續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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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的ROC成立於一九五○年三月,它不是國家 ]

美國反對李扁用中華民國之名代表台灣人民

*

台灣的ROC成立於一九五○年三月,它不是國家

因此李扁頂著「ROC總統」的頭銜

稱「兩國論」和「公投入聯」,是借台灣人民的權利

無國家地位的ROC確立國家地位,

美國總統國務院當然要依台灣關係法反對。

*

美國政府反對ROC總統公投

來改變台灣人民已具備國家地位」的法律地位。

*

入聯台灣人民台灣國的權利,不是ROCROC總統的權利

*

美國眾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羅斯蕾婷娜

六月十六日在華府辦台灣為何重要」的聽證會

強調台灣關係法雷根總統的六項保證仍然有效指導美台關係」;

質疑

台灣不該選舉ROC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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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與鄭弘儀談公投」[連根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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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官叛逃是法律問題何來悲劇?

中華民國解放軍  [  查裘年   ]

服刑完畢自美遣返// 軍火共諜 兩岸來去自如

明年國防預算 F16C/D僅編200萬 潛艦50萬

21名退將赴中 共計33顆星星

歡送中國軍認祖歸宗

身在國軍 心在共軍

敵我不分 退役將領又組團赴中 綠要求馬政府 延長管制年限

台灣國防部:不與中共進行軍備競賽

政戰 統戰

沒有歷史不正確 只有政治不正確

中國促統 搶拍「黃埔軍校」

去李棄扁捧馬論「正確」

您統帥的是國軍還是黨軍?

從陸小榮到許歷農 國軍弟兄姊妹,請告訴我「榮譽」是什麼?

許歷農率退休將領訪北京 促兩岸軍事互信

許歷農率隊訪京 陣容40顆星

上校看上將:誰是共產黨的同路人?

分析:爭奪戰——「抗日戰爭誰領導?」 [  BBC ]

共產黨看國民黨 [ 愚工  ]

國共論壇 下月八日在廣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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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潛艦國造」不要表面虛應

支持「潛艦國造」不要表面虛應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mar/18/today-o8.htm

◎ 王志鵬

遲滯了近十年的潛艦案,又有活化跡象。

對於「潛艦國造」台船也展現強烈的意願與信心,

依據媒體轉述董事長譚泰平指出,

造艦問題主要在技術支援及物料取得,

台船公司在建造能力、人員訓練及生產線準備都沒問題。

不過對此,

國防部長高華柱十四日卻在立法院答詢時表示:

「台船提出的訊息,已經看到了,

但不知道是不是委員所講的信心過度,但我們也怕他是糊塗膽大。」

「潛艦國造必須滿足潛艦性能與官兵安全,

『潛得下去、浮得上來』是最基本要求。」

這犯了應該專業卻不夠專業的傲慢。

只要真正懂得潛艦基本的建造與測試過程的人,

都知道這樣的情況與風險管控,基本上是不容許存在也不會發生的。

而就在部長「糊塗膽大」一說隔日,

國防部就特別派潛艦出身的常次李喜明中將南下高雄,

拜會譚泰平了解台船準備的能量,並表示支持國艦國造,

會持續審慎評估自建潛艦的可能性。

這種軍方做做樣子的表面功夫,過去太多了,

回顧二 ○○一年四月小布希同意出售八艘柴電潛艦後,

海軍成立「海星計畫」專案至今十年,

對外官方的說法永遠都是支持「國艦國造」,

但骨子裡卻是堅持「唯一軍售」。

據林郁方委員指出,

已有某國表明願協助台灣將某型數百噸小潛艦放大到一千二百噸,

以符合台灣的需求。

然而媒體報導軍方透露台船的關鍵是要取得「合約設計」的能力,

但需要五億元的「學費」,這無法由軍方支出,

因此建議台船向國發基金爭取。

這就完全可以印證國防部的心態。

如果真的願意支持研發,

區區設計費用五億元國防部或海軍怎麼會拿不出?

回顧過去自二○○一年持續送給「美國潛艦專案小組」的維持費用,

可能就不止這個數。

台灣有沒有能量建造潛艦?

這個問題不是今天才有,過去早已經過詳細的評估。

海軍於九○年代初(民國八十三至八十六年期間)

在國防部「新一代兵力整建」計畫中,

就曾制定了擴充潛艦艦隊的「海神計畫」,打算以六百九十億元,

經由技術轉移在台灣建造八艘潛艦。

該計畫經過完整詳細的評估,結論只要增加若干裝備與設施,

經由引進「外國藍圖、國內製造」的模式,

逐步建立建造能力是相當可行的。

這些專案報告,還沉封海軍庫房中,不知高部長是否先仔細翻閱看看,

再解釋為何二十年前的分析評估可以,現在就不能?

(作者為備役海軍上校,著有《台灣水下艦隊之路》等書,完整版請見http://blog.libertytimes.com.tw/cptwjp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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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船造潛艦 高華柱憂︰糊塗膽大

軍方訪台船 瞭解造潛艦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