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退不止十三年?

 

倒退不止十三年?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nov/18/today-f1.htm

阿扁二次金改一審判無罪

藍營要走上街頭訴求司法改革

但是阿扁的龍潭案、賣官案

被判重刑定讞,

必須發監執行,

藍營大爽,

還是要走上街頭,

連部分藍營政治人物、媒體都看不去,

提出批評。

不過,

要罵執政者,

還是要小心一點,

連九個月前對空污費這種公共政策的批判,

現在都會被馬政府拿出來提告,

看來站在在野監督角色,

批評執政者,

已經變成一件高風險的事,

隨時可能要上法庭。

民主政治保障言論新聞自由

就是確保社會公眾或媒體

對公共事務的監督與批評,

能夠不受當權者的秋後算帳,

方能使公部門的運作

制度化、公平化與透明化。

因此,

公共政策都可受公評,

即使批評者在事實的求證上有所疏漏,

也該視其動機為善意,

豈可動輒提出告訴,

造成風聲鶴唳的恐怖氛圍?

每個政治人物、媒體、名嘴都各有立場,

一個ECFA,

支持者把它當成台灣經濟大補丸,

可開創黃金十年,

但反對者也可批其造成台灣經濟失血,

讓中國力量進入台灣,

是賣台之錯誤政策,

過正反觀點的論辯,

才能全方位觀照政策得失,

免於陷入執迷的盲點。

執政者如此氣急敗壞,

對批判者提出告訴,

動機何在,

令人不解。

坦白說,

在李登輝、陳水扁執政之下,

非主流派與反扁者

用盡各種情緒語言痛罵執政者,

尤其阿扁執政時,

可說被藍營照三頓加消夜,

從早罵到晚,

也沒聽說誰被告了

如今高舉司改大旗的執政者

卻對批評者提出法訴訟

台灣民主台灣勞工薪資更慘

倒退不止十三年。

懲判扁無罪 藍委提案刪北院預算/綠委︰法院又是國民黨開的

 

懲判扁無罪

藍委提案刪北院預算/

綠委︰

法院又是國民黨開的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nov/11/today-fo1.htm

〔記者邱燕玲、項程鎮/台北報導〕

立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審查司法院及所屬主管一百年度單位預算,

對於台北地院判決二次金改案陳水扁等被告無罪,國民黨立委針對性提案,

以「司法雖獨立,不能背離人民期待;

台北地院近年判決品質不佳,屢屢背離人民期待」為由,

建議減列台北地院「一般行政」項下「辦理司法行政業務」經費一千萬。

審查過程,立委呂學樟對民進黨立委開玩笑說:

「現在是你們護航,我要減列啦!」

立委涂醒哲則反諷說:

「此案若通過,證明法院又是國民黨開的,你們自己的提案,隨便你們啦!」

此案最後保留送朝野協商處理。

司院︰預算保障人民訴訟權

司法院秘書長林錦芳和台北地院行政庭長兼發言人黃俊明昨晚對此表示,

希望立院能維持法院原有預算;

新竹地院院長兼法官協會理事長蔡炯墩也呼籲,

除非司法院預算明顯浮編,不然國會要尊重司法院才妥當。

林錦芳強調,司法院編列預算,是保障人民訴訟權的必要費用,

期望未來立院召開院會時,能如數核列,這樣才能讓審判業務順利推展。

黃俊明強調,北院編列相關預算科目和金額,是因為維持法院運作時,

確有必要運用相關費用,且編列前已作評估,才報請司法院審核,

司法院考量各法院實際需求,應會作適當分配。

法官協會理事長蔡炯墩表示,

依國外機制,像美日的國會對司法預算都相當尊重,

因為司法是公平正義最後一道防線,

一定要強化法院功能。

如果立院隨便刪司法院預算,

會不會讓外界以為要

假藉預算給司法壓力或壓迫?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正指出,

司法院預算不是不能刪,

但刪減時要審慎、要有合理性,

如針對個案才刪減,當然是危險的。

馬總統前晚宴請司法院正副院長等人時

大談二次金改案,

民進黨立委李俊毅

昨一早就在司委會對司法院秘書長林錦芳說:

「馬英九怎麼可以邀請你們又對個案批評?

你們有說不宜嗎?」

林回應,

司法院八日就發表過維護司法獨立審判的新聞稿,

相信總統已看到了。

李不滿地拍桌痛批司法屈服於總統的干預,

「你們不對總統say no,還乖乖吃飯不敢吭聲!有吃飽嗎?」

涂醒哲也說,馬很「假仙」,

說一套做一套,

現在國不成國、總統不成總統,

司法還要按國民黨的意思判,

總統更帶頭糟蹋司法,

明顯干預個案!

國民黨立委林滄敏則強調,司法歸司法、預算歸預算,

要支持司法院預算,司改才有能量。

諷刺的是,

國民黨立委對台北地院的預算卻未持相同看法。

立委呂學樟、潘維剛、林滄敏提案指出,

「司法雖獨立,亦不能孤立於社會之外,

更不能背離人民對司法合理的期待;

有鑒於台北地方法院近年裁判品質不佳,

屢屢背離人民期待,

顯示辦理訓練事務及司法風紀績效不彰」,

因此建議台北地院「一般行政」項下

「辦理司法行政業務」的五千二百餘萬元預算,

減列一千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