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師孟:將立案調查扁案辜仲諒偽證罪

發布 2018.07.19

http://newtalk.tw/news/view/2018-07-19/131986

新頭殼newtalk | 林朝億 台北市報導

監察委員陳師孟19日透露他將立案調查辜仲諒偽證罪。

監察委員陳師孟19日透露

他將立案調查辜仲諒偽證罪。   

圖:新頭殼資料照片

 

查扁案

陳師孟:將立案調查辜仲諒偽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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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前總統陳水扁因龍潭購地案,被判貪污11年。

但事後辜仲諒翻案說,他是被特偵組教唆偽證出來咬扁。

對此,監察委員陳師孟今(19)日透露,

他將立案調查越方如教唆偽證罪。

2006年時任中信金控副董事長的辜仲諒因捲入紅火案,逃往日本。

事後,特偵組檢察官越方如前往日本,要求他返台作證,

只阿扁收受他3億元金錢,扁也因此在龍潭購地案被判貪污罪;

但辜仲諒後來翻案說,他是被特偵組教唆偽證,

他其實並沒有把獲利的3億元交給阿扁。

 

監察委員陳師孟今日接受寶島聯播網主持人簡余晏訪問說,

他即將要立案的就是當初教唆偽證案,

也就是特偵組檢察官越方如到日本把辜仲諒請回台灣,

要辜咬阿扁說收受他的費用。

 

結果後來辜仲諒自己在法庭承認他是被教唆的、他做的是偽證。

陳師孟曾調查2009年司法節慶祝大會檢察官演出「諷扁劇」,

但事後卻檢察官慶啟人向監院檢舉,要求陳迴避,

監院紀律委員會以陳師孟曾被陳水扁先後任命

台北市副市長、總統府秘書長為由,做出陳師孟應迴避之決議。

 

對於檢察官演出諷扁劇,陳師孟說,這非常不當,

代表檢察官心目中根本沒有無罪推定原則;即使是判刑確定的人,

國際兩公約也說不應該羞辱當事人。

司法官做出這種舉動,他認為應該要提醒社會、司法界人士,

「你們這樣做是不對的」、「是違反人權的」,

但結果慶啟人檢察官申請迴避,監院紀律委員會也要求他退出此案,

另派一位馬英九任命的監委接辦此案。

 

他認為,這位監委大概頭殼抱著燒,他恐怕也講不出檢察官這樣做,

沒有關係。

 

陳師孟說,紀律委員會7位馬英九提名的監委要他出局,

他並不是不認輸,而是輸的理由真是非常荒謬,

就像先前有人說不記名反而是公開透明。

 

他不怕與人辯論、據理力爭,但對方也應該用理性、合理方式,

但碰到的常是對方「跟你胡鬧、泥巴戰」。

 

陳師孟說,他們拿一些奇怪理由,

阿扁與他的關係就像前監察院長王建煊與時任秘書長陳豐義的關係;

但王建煊與陳豐義當時兩人的關係就是「院長與秘書長」,

但他與阿扁關係則已經20年前了;他們把這些拿來胡扯的時候,

對他們有什麼辦法。

 

陳師孟說,雖然在諷扁案,他無法幫阿扁平反,

在其他案件上,則是按照進度。

 

這包括,「換法官」的案件

從周占春法官手中變成到蔡守訓法官手中。

 

結果,蔡守訓就在一審把阿扁的國務機要費案判無期徒刑,

但到二審才變成無罪。

 

同案一個案子,在兩個不同法庭,一個判無期徒刑,另一個判無罪,

台灣的司法難道沒有問題嗎?

 

陳師孟說,

最近他調查邱義仁安亞專案,他昨天約詢邱義仁,邱告訴他,

當時就是全面對付阿扁及扁朝政務官,當時接受調查就有3百個官員,

起訴、審判的可能有2、30人。

 

所以馬英九昨天說他當時並沒有要對付陳水扁,

其實馬英九當時就是用司法追殺陳水扁及周遭的人,

這個明顯就是司法報復。

 

傳出馬英九還想出來選2020年總統,

陳師孟說,聽了差一點下巴都掉下來。

 

台灣人民如果真的像這樣的人還可以第二度請他出來當總統,

真的不可思議。

 

從他在哈佛大學願意當一個職業學生、抓扒子,出賣他旁邊的人,

圖自己的一點好處,這種人會「賣友求榮」,

個性上就已經絕對不適合作公眾領袖。

 

這樣的人台灣會選他當八年總統,現在他還想第二次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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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委陳師孟自動申請調查諷扁行動劇,

結果監察院紀律委員會決定陳師孟應迴避調查,

監院院長張博雅已核定,

但此監院要求特定監委迴避案引發外界高度爭議,

不僅來自法界的監委高涌誠領銜在今(3日)下午的談話會提案,

認為紀律委員會針對「諷扁行動劇」調查案所做迴避決議極具爭議,

有明顯瑕疵,再加上張博雅為此指派另一位監委江綺雯調查,

明顯引用法條不當,將要求監院另為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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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清峰要求高檢署議處侯寬仁,明顯妨害司法公正 ] 

 

陳師孟受訪表示,馬英九下條子給王清峰

要王清峰看陳長文投書聯合報的文章並說明。

 

為何會認定馬英九就是針對侯寬仁?

 

因為10天後,王清峰以法務部長身分發函給高檢署,

要求議處侯寬仁,明顯妨害司法公正。

 

他說,馬英九指控侯寬仁製作筆錄不實,

侯寬仁也曾反指對造竄改證人錄音帶達39處,真相究竟為何?

 

馬英九是侯寬仁起訴對象,又以利害關係人身分反控承辦檢察官,

是否有濫訴之嫌?

 

  [ 相關 ]

  2018監察院調查馬英九特別費案,議處侯寬仁妨害司法公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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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陳案雙陳案並沒有任何相似之處 ]

臺北地方檢察署前主任檢察官慶啟人

申請陳師孟監察委員迴避調查

 

監察院在一○七年六月五日召開紀律委員會審議,

做成陳監委應該迴避的決議。

 

 [ 相關 ]  2018監察院紀律委員會決議陳師孟迴避有理?[ 許玉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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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委陳師孟就任監委後申請自動調查的第一案

就是調查檢察師的諷扁行動劇案,

前北檢主任檢察官慶啟人認為監委陳師孟查該案立場不中立,

向監察院申請迴避,監察院紀律委員會於6月5日開會討論決議,

認定陳師孟應迴避,並報請監察院長張博雅核定。

 

張博雅更依《監察法》施行細則第23條規定,

「如有因迴避而辭查者,依論序改派其他委員擔任」,

因此該案改由另一監委江綺雯調查。

 

  [ 相關 ] 2018監委高涌誠指張博雅要陳師孟迴避調查沒道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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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監委高涌誠指張博雅要陳師孟迴避調查沒道理

 

2018年07月03日

http://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43791

蔡慧貞

監委陳師孟自動申請調查諷扁行動劇,

卻遭紀律委員會判定應迴避調查,引發爭議。

(攝影:林家賢)

【新監委戰舊監院】

要陳師孟迴避調查沒道理 高涌誠劍指院長張博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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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新舊監委再度攻防!

 

監委陳師孟自動申請調查諷扁行動劇,

結果監察院紀律委員會決定陳師孟應迴避調查,

監院院長張博雅已核定,

但此監院要求特定監委迴避案引發外界高度爭議,

不僅來自法界的監委高涌誠領銜在今(3日)下午的談話會提案,

認為紀律委員會針對「諷扁行動劇」調查案所做迴避決議極具爭議,

有明顯瑕疵,再加上張博雅為此指派另一位監委江綺雯調查,

明顯引用法條不當,將要求監院另為處理。

事實上,

監院紀律委員會委員們因決議陳師孟應迴避調查諷扁行動劇案

也備受討論,為了自清,強調委員會在處理

陳師孟應否迴避調查諷扁行動劇案並無私心,

更為避免後續再審查其他迴避案件時引發爭議,

也將在今天下午的監院談話會中自提一案,

修改紀律委員會的設置辦法,比照大法官自律委員會相關設置辦法,

將原本由監委們互選7位監委組成的紀律委員會,

擴大為除了監察院長外,其餘28位監委均為紀律委員會成員,

未來紀律委員會由院長主持,全體監委除自行申請迴避外均可與會,

未來討論案件若有爭議需進行表決時,需有人數3分之2的監委出席,

在場過2分之1的監委同意始通過迴避案。

監委高涌誠認為院長張博雅和紀律委員會認定

陳師孟應迴避調查「諷扁行動劇」案,引用案例及法條不當,

在今天下午談話會提案,要求監院另為處理。

(合成畫面/資料照片)

 

監委陳師孟就任監委後申請自動調查的第一案

就是調查檢察師的諷扁行動劇案,

前北檢主任檢察官慶啟人認為監委陳師孟查該案立場不中立,

向監察院申請迴避,監察院紀律委員會於6月5日開會討論決議,

認定陳師孟應迴避,並報請監察院長張博雅核定。

 

張博雅更依《監察法》施行細則第23條規定,

「如有因迴避而辭查者,依論序改派其他委員擔任」,

因此該案改由另一監委江綺雯調查。

 

紀律委員會:與扁有密切職務關係,應迴避

監察院於6月13日發出新聞稿表示,監院紀律委員會認為,

陳師孟在1994年12月25日至1997年7月31日擔任台北市政副市長,

是由當時的台北市長陳水扁所聘,

及陳師孟在2002年2月1日至2003年2月5日擔任總統府秘書,

也是由當時的總統陳水扁聘任,

兩人在工作屬性上曾有密切的職務關係,

「足讓一般人認為,由陳師孟調查該調查案,理應迴避」;

此外,監院紀律委員會更以前院長王建煊與其自動調查案所涉之一方

陳豐義秘書長,具有首長與幕僚長的密切職務關係,

而由監察院紀律委員會決議王建煊應迴避案為例,

表示與會委員一致同意「諷扁行動劇」一案的調查委員陳師應迴避調查。

陳師孟就任監委後,

申請自動調查的首案就是2009年司法節慶祝大會

演出的「諷扁行動劇」。

(合成圖片/取自東森新聞)

 

監委高涌誠認為,

紀律委員會委員援引前監察院長王建煊和前秘書長陳豐義,

因職務從屬關係而被紀律委員會要求迴避案為例,

和陳師孟調查諷扁行動劇案的情況不同,援引案例不當;

再者,監察院長張博雅將陳師孟的自動申請調查案,

改派另一位監委作法,不僅對申請自動調查的監委不尊重,

且引用的《監察法》施行細則相關規定並不符合實際情況。

 

前監委:王建煊案跟陳師孟案 兩迴避「不能相提並論」

監察院內部人員指出,

2013年監委李復甸和馬以工調查監院前秘書長陳豐義違反《檔案法》,

擅自燒燬達161.5公尺高的監院檔案,並提案彈劾,

彈劾案通過後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懲戒。

後陳豐義向紀律委員會檢舉調查

監委李復甸和馬以工曾私會法務部次長陳明堂,進行司法關說,

當時的監察院長王建煊親自調查該案並約談李復甸和馬以工,

質疑兩人為陳豐義案關說施壓法務部,

但紀律委員會認為王建煊和該案檢舉人陳豐義

有首長和幕僚長的職務關係密切,決議王建煊應迴避調查該案。

當時參與紀律委員會的前監委指出,當年紀律委員會要求王建煊迴避,

主要是兩位監委李復甸和馬以工調查秘書長陳豐義燒燬監院檔案,

其中案情更涉及院長王建煊有指示之嫌,

因此由王建煊來調查陳豐義對兩位調查監委的指控,

明顯有違利益迴避亦且王建煊和陳豐義更有直接的職務從屬關係,

因此紀律委員會才會做出迴避決議。

紀律委員會委員援引前監察院長王建煊(圖)

和前秘書長陳豐義案件為例,決議王建煊應迴避調查該案,

連前監委都認為引用不當。

(圖片取自維基百科)

 

但該名前監委更進一步指出,

本屆監察院紀律委員會援引王建煊被要求迴避調查陳豐義的案例,

來要求曾在1994年台北市政府時代任陳水扁的副市長,

及後來在2002年至2003年曾任扁的府秘書長的監委陳師孟,

要迴避調查2009年發生的諷扁行動劇,

不僅陳師孟任監委前早已和陳水扁並無職務上的從屬關係,

甚至連諷扁行動劇發生時,兩人也無職務上關係,

因此本屆監院紀律委員會援引王建煊案

做為陳師孟應迴避調查諷扁行動劇案的案例,並不適當。

 

該名前監委更進一步嘲諷地說,

陳師孟應該不應該迴避調查諷扁行動劇案,「可以討論」,

但本屆監院紀律委員會堅持以陳師孟和陳水扁的職務關係

來做為應迴避調查理由,

紀律委員會就好像堅持以「七世夫妻」的「前世姻緣」

來論斷陳師孟和陳水扁的關係,但事實上,就事論事,

應不應該迴避調查的考量當然是以「現世關係」來論,

以王建煊迴避陳豐義檢舉的調查案來看,

兩人在職務上是直接從屬關係,其至王在陳被彈劾案件中亦有涉及,

因此當然應該迴避,這兩案根本不應相提並論。

 

高涌誠:自動調查案迴避應停案,不是換人

亦且,監委高涌誠指出,

監察院長張博雅依據《監察法施行細則》第23條規定,

「如有因迴避而辭查者,依輪序改派其他委員擔任」,

因此改派另一監委江綺雯調查,但實際上,

《監察法施行細則》第23條講的是「監察委員調查人民書狀所訴事項,

及依院會或各委員會之決議」時,

「監察委員調查案件,依籤定席次輪流擔任」,

亦即是人民陳情案或委員會、院會提出案件論查時

發生迴避問題的改派;但陳師孟查諷扁行動劇是「自動調查」案件,

是依據《監察法施行細則》第24條申請自動調查的案件 ,

該條相關規定並無「迴避」調查後應如何處理的問題。

 

高涌誠進一步表示,

陳師孟查諷扁行動劇因為不是人民陳情後的派查案,

而是他認為有問題,所以自動申請調查的案件,

一旦監院認定應迴避,理應處理方式,就是停止該自動調查案,

而不是由察院長逕行改派輪序委員調查,

院長這樣的作法「沒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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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追究當權者濫用權力破壞憲法秩序的責任                    ]

 

監察院(2018-5-14)日表示,

前總統馬英九2010年11月期間,

涉嫌藉權勢影響二次金改案判決,

干預司法獨立妨害司法公正

監察委員陳師孟認為有詳加調查之必要,

已申請自動調查,

追究當權者濫用權力破壞憲法秩序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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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方法院2010年11月5日宣判二次金改案,

判決包括前總統陳水扁夫婦等21名被告均無罪

 

馬英九在2010年11月9宴請

司法院院長法務部長檢察總長等在內的部會首長,

並在席中表示,二次金改案一審所有被告都判無罪,

引起外界極大的震撼與批評,其將落實全民司法改革,

包括制定 《法官法》,

建立「不適任法官退場機制」及制定 《廉政署組織法》。

 

馬英九宴後,最高法院「空前絕後」在2天內,

即對龍潭貪汙案部分自為有罪定讞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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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 ]

2010馬英九涉藉勢影響二次金改案判決,監察院追究干預司法獨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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